馬英九到底犯了什麼罪?

羅智強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


馬英九前總統被北檢起訴的洩密案,日前遭台灣高等法院推翻一審無罪,改判四個月有期徒刑,馬英九已提出上訴。

蔡英文曾電召檢察總長

在評論此案前,我想先從一個故事説起。

2005年11月,民進黨桃園縣長候選人鄭寶清,因為涉及「非常光碟」案遭傳喚。此事引起蔡英文不滿,竟在清晨四點鐘打電話給當時的檢察總長吳英昭,吳英昭當早就火速找蔡英文「報到」,還與鄭寶清、蔡英文、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劉惟宗闢室密談近30分鐘。這個不是小説情結,是當時各大媒體均有報導的事實。

蔡英文主動電召檢察總長,檢察總長乖乖報到,這様子沒事。反倒是被動聽取檢察總長報告的馬英九被依洩密罪起訴。檢驗政治人物的標準,好像遇到馬英九都會忽然嚴格百倍。請問,今天正氣凜然、口沫橫飛用篤定口吻説馬英九有罪的人,如何看待2005年的蔡英文?

再來看看北檢的「偵查不公開」。

先來看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是怎様規定「偵查不公開」的?第一項雖規定:「偵查,不公開之。」但第三項則立刻指明:「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兩套「偵查不公開」標準

換言之,偵查不公開主要規範的是司法人員與辯護人,不是沒有司法人員身分的總統。但北檢卻把這「偵查不公開」的綱上到無限。無限上綱,也可。那請問每天媒體報導的刑案,照北檢辦馬的邏輯,哪一件沒踩中北檢的偵查不公開?

以去年轟動一時的小模被殺案,兇嫌的梁姓女友,為什麼會被全台公審?不就因被司法機關對媒體透露的案情誤導,這算不算洩密?而按起訴馬英九的標準,不但司法單位涉及洩密,連報導媒體也涉及洩密,因為媒體報導的正是處在「偵查不公開」階段的刑案,請問,這種無厘頭標準下,哪一個媒體能脫身?而且,馬英九才向兩個人諮商都叫洩密,媒體可是直接公諸於眾,那是不是要罪加百等?

另一個驚人的雙重標準則是,批判者,似乎完全無視,陳其邁説民進黨執政就要把馬英九關起來;蔡英文提名的監委陳師孟,竟公然恐嚇要將判扁的司法人員「除垢」;連總統蔡英文都寫親筆信為郭瑤琪案痛批司法不公。這些人都沒事,反倒只是向兩位幕僚諮商,並堅持不對檢方下指導棋的馬英九變司法黑手。

正是這種堂而皇之的雙重標準,讓台灣陷入荒唐紛擾、價值錯亂的泥淖。

再回頭看北檢對馬英九的起訴以及二審對馬英九的有罪判決,是建立在什麼様的基礎上?

有個笑話是這様的,前蘇聯時有位民眾在克里姆林宮前大罵赫魯雪夫是混蛋。

當然,很快的,這個民眾被逮捕了,接著民眾被起訴,但他被起訴的罪名不是「誹謗國家元首」,而是「洩漏國家機密」,讓大家知道赫魯雪夫是混蛋的秘密。

北檢成了關說司法者的「護法」?

馬英九被檢察官以洩密罪起訴,這個案件源於2013年,立法院長王金平為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涉及的背信案,向司法關説。近五年過去,我為此事辭去了總統府副秘書長,一度無路可走;有司法鐵漢之稱的黃世銘檢察總長,遭洩密判刑確定;而挺身而出抨撃司法關説的馬英九,則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在二審遭到判刑。

關説司法者於今仍居高位、擁重權,而反關説司法者,卻一個一個被「法辦」、「判刑」。大謬無言,説真的,連評論都不知如何下筆,今時今日,台灣竟然會淪落到如此荒謬的地步。

所以,當我看到網路上這個流傳已久的笑話。我不禁想,也許馬英九、黃世銘真的是犯了洩密罪,因為他們洩漏了一個台灣不堪的真相。原來,我們是司法關説的天堂。原來,我們真的如蔡英文説的,是一個「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國度。

馬英九、黃世銘和我,竟不自量力,揭穿這個腐臭不堪的國王新衣,豈能不遭千刀萬剮?

從法理論,檢察官起訴馬英九的理由,以及二審法官判馬英九有罪的理由,根本就是無視國家元首治理國家的諮詢需求,遇到國會議長關説司法,這種足以動搖國家大局的極重大事件,不可能不和幕僚諮商的必然需要。馬英九請黃世銘向最高行政首長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並向當時身為總統府副秘書長的我諮商意見,如果連這一點都不能做,那不啻是要總統矇起眼睛,摸瞎決策,這様對國家運作會是好事?以後遇到重大的國政危機,總統是不是都要先想一下,我如果向幕僚諮商意見,將來就會被判洩密之罪?

進行必要諮商,不但是總統為因應國政變局的必要過程,即便從結果論,我和江宜樺都未對外再述及此事,換言之,根本不生洩密之結果。最後,卻仍以洩密將馬英九起訴、判刑,豈不荒謬?

司法者的後人也要在社會上做人!

而更重要的是,這件事,究竟向社會傳遞了什麼資訊?更重要的是,台灣人民該想想,這是我們要的社會、要的國家嗎?

大家要知道,馬英九不是「為自己」跳出來痛斥司法關説,而是幫人民撻伐司法關説,每一個民眾該自問一件事,如果有權勢的人可以藉關說影響司法,那麼一般平民要如何期待司法保障公平正義?保障自己免受冤災?

所以,這並不是馬英九個人清白的保衛戰,這是一條退此一步,公義即無死所的紅線,而是台灣還有沒有是非,司法能否不受特權汙染的關鍵時刻。

「昔日真金不換的道理,於今成了破銅爛鐵」、「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嚎」,當真正的貪枉的政客們高踞廟堂。而最清廉的總統,卻遭判刑。若這様的荒謬判決大家不當回事,也不用再告訴下一代,要正正派派的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