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課綱微調緣何遭到反對 (轉載)

李理


《海峽評論》編按: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台灣史研究室副研究員李理博士,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11月號發表專文《「課綱微調」緣何遭到反對》,內容轉載如下: 「去中國化」的台灣歷史教科書變遷 國民黨退據台灣後的1945-1990年代之間,台灣高中的歷史課程綱要,台灣史穿插在中國史的明末清初、1894年甲午戰爭前後、1945年後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等部分,沒有單獨成冊,這表明此時代主流史觀中,台灣史完全是中國史的一部分。這種歷史教育,培育了台灣人的中華民族史觀,為兩岸認同一個中國奠定了文化基礎。 1994年的初中課程標準中,設置了「認識台灣(歷史篇)」。此課程的設置和教科書的撰寫,將使台灣史課程以獨立的歷史分科開始出現。2000年民進黨開始執政後,加速推動「去中國化」的歷程。同年台灣公佈了《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將以前的公民、歷史、地理三科合併為「社會科」,中、小學歷史學科消亡。同時,以與「九年一貫」銜接為由,開始加快高中歷史課程的改造。2003年9月,台灣發表了《高中歷史新課程綱要草案》,該草案基本上以杜正勝的「同心圓理論」為框架,將中國史中的明代中期以後、清史、民國史全部放入「世界史」。2004年陳水扁再次當選後11月,教育部門在其網站上發佈了重新修訂的「課綱草案」。 重新修改後的「課程綱要」,把「台灣史」完全與「中國史」切分開,實現了高中歷史教科書部分「台灣史」的獨立成冊。這樣經過「九年一貫制」,高中台灣史的獨立成冊,台灣史徹底從中國史中分離出來。不僅如此,從上述教綱內容分析來看,具有明顯的美化日本殖民地,去中國化的用意。台灣歷史從「早期的歷史(史前至19世紀)」,一下就到了「日本統治時期(20世紀前半)」,清朝統治的242年(1683-1895年)蒸發了。新版高中歷史課程綱要草案剛一上網公佈,各方反對意見如潮。但台灣教育部門僅稍作修改,就於次月(2004年12月31日)定稿發佈,其行為不能不說十分奸巧。 2004年12月版的高中「教材綱要」將台灣史分為「早期台灣」、「清代的長期統治」、「日本統治時期」、「當代台灣與世界」四個部分。這個版本是對當年11月9日公佈的高中歷史課程綱要草案第一冊(台灣史)的修正。但日本殖民統治台灣只有50年的時間,卻在此草案中佔了四分之一部分,且美其名曰「日本統治時代」,可見其編寫者美化日本殖民統治的用心。 2012年版本高中歷史課程綱要的問題 2008年馬英九執政以後,2009年台灣教育部對部分課綱進行修正,但高中歷史課程綱要基本沒有修正,直到2012年時,才對高中歷史課程綱要進行了修正。從2012年修訂後的課綱內容來看,比2004年12月版的高中「教材綱要」當然更符合歷史史實,但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2012年修訂的綱要也將台灣史分為四個部分,「早期台灣」及「日本統治時期」兩部分沒有動,只是將清部分修正為「清朝統治時期」,將「當代台灣與世界」修改為「中華民國時期:當代台灣」。 筆者作為台灣史研究者,認為2012年版本的課程綱要比2004年陳水扁時期的綱要有所修正,更符合歷史史實,但其中也存在著重要史實問題。 第一、第一單元「早期台灣」中值得商榷部分有「關於『南島語族』問題」、「濱田彌兵衛事件」及「鄭成功家族在台灣統治的性質」。 自台灣解除戒嚴以來的台灣史研究,由於其目的中含有極強的「去中國化」因素,故其研究重點,由大陸移民開發台灣的歷史,轉向台灣原住民的研究,並利用人們對「南島民族」的不瞭解,使「台灣為南島民族發源地」的說法,成為台灣原住民與中國大陸完全脫離聯繫的證明,藉以形塑新的台灣民族,來否認自己唐山移民的後裔身分,達到在血源上脫離中華民族的目的。關於南島語的起源問題,比較有代表性的說法,包括起源於麥克羅尼西亞、中國長江之南、中南半島、西新幾內亞等六種不同說法。〔註1〕在這些學說中,「中國學說」、「中南半島學說」、「 葛瑞斯的學說」及「施得樂與瑪律克的學說」等四個學說,都直接認為南島民族的來源,與中國大陸有密切的關聯。故筆者認為,一些綠色台灣史學者,有意利用「台灣是南島民族發源地」之說,來證明台灣原住民與中國大陸沒有任何聯繫的說法,完全是有目的的政治操弄。故在課程綱要中,應儘量避免使用「南島語族」這樣有爭議的、可能有政治目的的「史學用語」。 而「濱田彌兵衛事件」為1628年發生於荷蘭與日本之間的貿易衝突事件。台灣的台灣史學者研究此事件的目的,不僅僅是日本人濱田彌兵衛向荷人抗稅的英勇事蹟,而是突出早在荷蘭人佔領台灣之前,日本人就在台灣從事走私貿易。故綠色台灣史學者利用此事件,來強調日本人與漢人一同因貿易來到台灣,潛藏著「去中國化」的媚日情結。 關於「日本統治時期」存在的問題 2012年高中歷史課程綱要中,將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時期定標題為「日本統治時期」。這個「單元」題目本身就有問題,其下三個主題「(一)殖民統治前期政治經濟發展;(二)戰爭時期的台灣;(三)殖民統治下的社會文化變遷」中,有兩個為「殖民」,但「單元」的題目卻為「日本統治時期」,實有與「清朝統治」相對應,有隱去「殖民統治」之嫌疑。 在台灣史研究中,一些台灣學者會故意抹殺掉一些東西,並使用非常微妙的表述來達到他們的間接「去中國化」目的。「日本統治」就是日本「統治」、「治理」台灣,這裡首先忽略了日本通過戰爭手段強行割讓台灣的意涵。如果沒有非正常手段其取得台灣這塊領土就是合法的意思,那日本統治台灣也就變得合理化。其次,「日本統治」要對比課綱在整個歷史中的詮釋才能更說明其「去中國化」的本意。比如說「荷蘭統治」、「鄭氏統治」、「清朝統治」等,這樣安排下的「日本統治」,至少在標題上完全把殖民地的本質去除掉。 另外此部分的重點問題「統治政策與台民反應」也存在著重大問題。使用「台民反應」與「台民反抗」雖只有一字之差,但意思卻謬之千里。台民自從馬關談判開始,就反對台灣的割讓。反對無果的情況下成立台灣民主國反抗日本的接收,之後台灣各地的武裝反抗不斷,一直持續到1915年前後。1915年以後,台灣武裝抗日過渡到非武裝抗日,甚至到1942年太平洋戰爭爆發之時,台灣人民的反抗活動從來都沒有停止過。故課程綱要在這裡用「反應」一詞明顯用詞不當。 課程綱要是編纂教科書的指導,但諸如「日治」和「日據」這樣的爭議的說法,並沒有給予明確的規定,故在教科書編纂中,就會存在著「日治」與「日據」共存的可能。單純從字面上看,「日據」與「日治」似乎沒有太大區別,但實際上區別非常之大。從字面上講,「據」是「據有」、「佔據」的意思,是指台灣是經過《馬關條約》被割讓給日本的,所以是一種佔據的形式。正是因為割讓台灣不符合國際法,所以才有根據以後的《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使得台灣回到中國的懷抱。這種情況下,日本的統治是不合理的、非法的,不符合歷史發展的大勢。但如果用「日治」就完全不一樣。 2014年高中歷史課程綱要修訂之內容 2012年高中歷史課程綱要存在著諸多的問題,故存在著重新修訂的要求。2014年1月27日,台灣教育部門召開「12年國教」課程審議會,決定微調高中課程綱要,其中也包括台灣史部分。台「教育部」還特別強調課綱微調是中性的呈現歷史,將於2015學年度的高一新生適用。微調後的「課程綱要」確定把「中國」改為「中國大陸」,同時,「日本統治時期」改為「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對於慰安婦的描述增加「被迫」等字樣。 1.從微調後的「單元」內容分析 從單元內容來看,只有第三單元加上「殖民」字樣。「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表述,完全符合歷史史實。為什麼還會出現反對的聲音?李筱峰在《請問王曉波》中說的非常明確:「日本確實在台殖民統治,問題是,台灣歷史哪個階段不是殖民統治?台灣歷經荷蘭、西班牙、鄭氏、滿清、日本到國民黨,全都是外來政權在此地殖民統治。若日本統治要冠上『殖民』,為何其它各階段的殖民統治不用冠上?」〔註2〕 從國際法上來看,關於領土的取得和變更,主要有「先佔、添附、時效、割讓、征服」五種方式。「割讓」又分「強制性割讓和非強制性割讓兩種」〔註3〕。「強制性割讓是一國通過使用武力以簽訂和約的形式迫使他國將其領土移轉給自己,這種割讓通常是戰爭或戰爭脅迫的結果。」〔註4〕台灣是日本通過武力以簽訂和約的方式強制性割讓的中國土地。另外根據國際法「征服」中「根據確立的國際法原則,凡進行武力威脅的或使用武力取得或佔領的領土,均為非法的取得或佔領。」之條,日本對台灣的取得為「非法」。另外從「國際法」的「領土的取得和變更」來講,無論「割讓」還是「征服」條款,都是「國家」與「國家」間的政策行為。台灣有文字記載的四百年歷史中,有四次大的政權變更,只有日本取得台灣,是以「國家」間以武力強制性簽訂割讓條約實現的,對「日本對台灣50年的統治」,不論在日本、台灣、大陸的台灣史研究中,都認為是「殖民」統治,此點毋庸置疑。故從李筱峰的觀點,即無視歷史史實,更不符合「國際法」,完全是信口雌黃。 2.從「單元主題」內容分析 從高中台灣史課程綱要微調後單元主題來看,此部分微調內容也不多,主要問題為鄭成功收復台灣後所建立的政權的性質。「鄭氏」是指「鄭成功家族」一家之政權,「明鄭」是指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建立的政權具有「明王朝」的國家性質。稍有歷史知識的人都知道,1661年鄭成功收復台灣後,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設一府二縣。鄭成功的兒子鄭經繼續經營台灣後,改東都為東寧,依陳永華之議,移植明朝中央官制,仍奉已死的南明永曆帝之正朔。反對者反對的理由主要言鄭氏曾數次與滿清談判。鄭氏是曾經與清政府談判,但鄭氏也始終打著「永曆」年號,也是歷史事實。在以李、扁以前的歷史中涉及到此部分,都使用「明鄭」稱之。後將「明鄭」修改為「鄭氏」,顯然是為了去除掉鄭成功家族在台灣統治的國家性質,達到與中國大陸脫離的「去中國化」目的。 3.從「單元主題的重點」分析 2014年台灣史課程綱要單元主題的「重點」也進行修正,此部分最重大的調整修改主要有兩部分,第一在第三單元部分上加了「台人與抗日戰爭」。自日本進據台灣開始,台灣人就開始了長近50年的反抗日本殖民統治者的鬥爭。此鬥爭前期為武裝抗日,後期為非武裝抗日。台灣的武裝抗日,是中華民族反抗日本軍國主義對外擴張的原點,更是中華民族抗日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故在此處加上此條,即符合歷史史實,也便於學生瞭解日據時期台灣人民的反抗情況。第二在第四單元部分,加上了諸如「光復」、「制憲」、「二二八事件」、「政府遷台」、「土地改革」、「地方自治」、「白色恐怖」、「保釣事件」等具體的事件及政策性的史實。這樣微調後的課綱更強化了「台灣主體性」。 4.從單元「說明」的內容分析 單元「說明」是就此單元的內容進行具體詮釋的指導,此部分內容較2012年的課程綱要更為細緻具體,除上述「單元、主題、重點」已經微調的內容外,主要增加的內容如下: (1)說明漢人來台、澎的緣由與經過,如宋元對澎湖的經營及明代顏思齊、鄭芝龍來台,並說明原住民族和漢人的互動。(第一單元) (2)說明清廷在台灣的現代化建設如電報、教育和鐵路,使台灣成為當時全中國最先進的省分。(第二單元) (3)台灣與甲午戰後晚清變法運動與辛亥革命之互動包括孫中山來台尋求台人支持,以及台人參與革命及「中華民國」之建立。(第三單元) (4)說明「中華民國」宣佈對日抗戰並聲明廢除《馬關條約》、抗戰中軍民死傷慘重,以及台人李友邦等赴大陸參與抗戰。(第三單元) (5)說明《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內容與「中華民國」政府光復台灣。並敘述「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與台灣代表的參與。(第四單元) (6)說明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改革的過程與影響,以及政府推動地方自治的過程及其對民主發展的意義。(第四單元) (7)說明台海對峙、八二三炮戰、反共政策與白色恐怖。(第四單元) (8)說明十大建設、科學園區、資訊業的發展,並介紹此聯合會重要經濟政策推手職孫運璿等。 (9)敘述此時期兩岸關係的演變及具有影響性的重要大事件,從三不政策、開放探親、國統綱領、辜汪會談、飛彈危機到世界分工體系下的兩岸經貿關係。(第四單元) (10)說明中華文化在台灣的保存與創新,以及文化的多元發展。(第四單元) 從上述新增加內容分析來看,此版課程綱要更強調了漢人來台及清時期台灣在中國各省中的先進地位,在日據時期台灣人民與大陸人民的互動及台灣人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鬥爭,彰顯了台灣人民的主體性,及對日抗戰與台灣的關係及台灣人民的貢獻。特別是第四單元說明內容明顯增加,使戰後台灣的歷史更加完整豐滿。 通過以上分析來看,此次修訂的課程綱要,對台灣史實有了更為準確細緻的說明,也顯示其以台灣為主體性的台灣史特色。但這樣的課綱微調卻遭到台灣各界的反對,特別是台灣歷史學界的學者們參與其中,不能不說是「台獨」的意識型態在作怪。回溯台灣從李、扁時代的對台灣歷史教科書的操弄,從初中「認識台灣(歷史篇)」的獨立成冊,到小學、初中到高中的台灣史的獨立,已經將台灣史完全與中國史脫離開來,成為獨立的歷史學科,這本身是歷史意識型態上的「台獨意識」。現在台灣的高、中小學教科書中,台灣史並沒有回歸到中國史中,這次微調也主要增加了更加符合歷史史實的內容及強調台灣的主體性,儘管這樣,台獨勢力依然想利用此次機會,煽動單純的庶民,蠱惑樸素的青少年,讓原本純真受教的學子,淪於台灣政客的鬥爭急先鋒,這種狀況令人憂心。

註釋 〔註1〕http://www.sinica.edu.tw/~pingpu/museum/linguistics/htm1/AN1221.htm。 〔註2〕李筱峰:《請問王曉波》,《蘋果日報》,2015年08月04日版。 〔註3〕王鐵崖主編:《國際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72頁。 〔註4〕同〔註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