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肯楠首倡台灣地位未定

紀念《開羅宣言》發表80週年

吳昆財
(嘉義大學歷史系教授)


《開羅宣言》與台灣

在近代台灣史之中,有兩項關鍵性的合約,決定了台灣的命運。其一是,1895年的《馬關條約》,日本打敗了中國,清廷被迫簽訂中日合約,割讓台灣由日本殖民統治。從此,台灣與中國分離51年,直到1945年二戰結束,再重回中國的懷抱。

其二是1943年,也是於二戰期間,在埃及首都開羅,由中、美、英三國領袖,蔣中正、羅斯福與邱吉爾召開的開羅會議。會後決議要求日本在戰後,必須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 距今80年前的1943年11月底,也就是二戰的後半期,同盟國三大領袖,風塵僕僕,飛抵開羅召開了為期五天的會議,史稱「開羅會議」。這場戰時的三巨頭會議,在會後發佈的《開羅宣言》,竟然也對台灣戰後與未來產生了無法想像的影響。《開羅宣言》之所以為台灣的命運帶來了無與倫比的結果,主要原因是,該宣言中,明白宣示,日本在戰後,必須將台灣、澎湖歸還給中華民國。

《開羅宣言》原文如下:

三國軍事方面人員關於今後對日作戰計劃,已獲得一致意見,我三大盟國決心以不鬆弛之壓力從海陸空各方面加諸殘暴之敵人,此項壓力已經在增長之中。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思。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根據以上所認定之各項目標,並與其他對日作戰之聯合國目標相一致,我三大盟國將堅忍進行其重大而長期之戰爭,以獲得日本之無條件投降。

根據政大教授劉維開的分析,就中華民國而言,開羅會議具有三個重要的意義:

首先,開羅會議是中國自鴉片戰爭後,第一次以平等地位參與國際事務的會議,同時也是中國國家領導人第一次參與的國際高峰會議。如同蔣中正所言:「他在開羅逗留七天,乃余登外交舞台第一步也。其間,以政治之收穫為第一,軍事次之,經濟又次之,然皆能獲得相當成就,自信日後更有優美之效果也。」

其次,開羅會議正式確定中國的大國地位。在中、美、英三國領袖參與的開羅會議,以及隨後由美、英、蘇三國領袖參與的德黑蘭會議,共同確立中、美、英、蘇為當時世界四大強國。

最後,開羅會議最重要的成就是三國領袖於會後發表的《開羅宣言》,結束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來,日本在中國東北建立的偽政權,而且收復中國自1895年《馬關條約》失去的台灣、澎湖,在政治上獲得重大的成就。

《開羅宣言》的法律效力

綜觀《開羅宣言》全文雖短短三百餘字,但其影響至為重大,蔣中正曾說:「東三省與台灣、澎湖島為已經失去50年或12年以上之領土,而能獲得美、英共同聲明歸還我國……此何等大事,何等提案,何等希望,而今竟能發表於三國共同聲明之中,實為中外古今所未曾有之外交成功也。」這也正是自1937年全面抗戰發生以來,中國軍民浴血奮戰獲取之成就。

緊接跟著《開羅宣言》而來,二戰期間又有兩個國際條約,是接續《開羅宣言》的內容而來。其一是1945年7月,波茨坦會議對於《開羅宣言》之內容再予確認,明白宣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同年8月14日,盟國對日本本土投擲了兩顆原子彈後,日本政府決定接受《波茨坦公告》,於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發布《終戰詔書》,正式宣布日本無條件投降。

綜觀上述的分析,由於盟國從《開羅宣言》起就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從而延續到《波茨坦公告》,再到裕仁宣布無條件的投降詔書,其中的因果關係不言自證,即日本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同時接受了《波茨坦公告》中宣示的「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波茨坦公告》引用《開羅宣言》,已足夠說明《開羅宣言》具有板上釘釘的國際法效力。

對日抗戰勝利後,依照《開羅宣言》,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10月25日,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在台北舉行,台灣、澎湖正式回歸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有效行使對台灣、澎湖的主權,至此確定,實是著無庸議。

喬治‧肯楠認為美國應介入

不過在1949年後,國民黨在國共戰爭失利,被迫退守台灣後,《開羅宣言》遭受了部分人士刻意的操弄和挑釁。其一、來自美國內部的外交人士。如美國著名的圍堵理論專家喬治‧肯楠(George F. Kennan),在1949年就曾建議美國政府可以暫時單方面管轄台灣,理由是隨後所發生的諸多事實,已導致了《開羅宣言》所有的假設無效。而且根據美國在太平洋以及台灣居民的利益,美國的介入是有其必要的。

其二、至今,仍然有人不斷強調《開羅宣言》只是一種會後的新聞公告,也無盟國的簽字,所以它不具備國際法效力。所以中華民國政府收復台灣的法律依據,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台灣主權的歸屬也就未定了,台灣也成為了無主的島嶼。

但若根據上述《開羅宣言》公告後,盟國對其承認與重視,以及肯楠借用蔣介石違背《開羅宣言》,圖謀出兵台灣等觀察,戰後依法台灣必須歸還中華民國,是無庸置疑的,好事者更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