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侵華史話》(11)

連載


十七 「華盛頓會議」

前面我們曾提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是日本帝國主義的侵華勢力空前發展的時期,但也可以看出是在美國支持下發展起來的,1914年大戰開始的時候,日本藉口對德宣戰,就出兵奪取了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利。到了大戰結束以後,中國也算一個對德參戰的勝利國家,但在1919年巴黎和會上,日本卻堅決不肯交還山東。日寇這種蠻橫侵略行動,當時得到了美國的同意,它竟主張山東從此就算成日本的。因此,引起了我國人民的忿怒,爆發了「五四」運動,使中國革命進入了新民主主義階段。另外如前所述,美國還勸說袁世凱接受日本的「廿一條」,這也是帝扶植日寇重要的一節。可是大戰結束以後,「美、日在中國的矛盾」畢竟是擴大了,很難長久統一起來。這是因為美、日帝國主義同樣是抱著獨霸中國的野心的,這好比是兩隻瘋狗般的強盜搶吃我們這塊肥肉,有時面對呲一頓牙,互相哼哼一陣,這叫做爭執。有時候取得了宰割中國人民的協議,又互相乾笑一陣,碰杯喝酒,立約簽字;這就是「藍辛、石井協定」、「新四國銀行團」等事的由來。到了1921年,美帝國主義因為看到日本在侵略中國的行動上,還是同它合作不夠,矛盾又尖銳了,所以又召集了九個國家,在華盛頓開了一個會議,重新來商量侵略中國的計劃。這會議很有名,有些書上把它叫做「華府會議」。參加的是美國、日本、英、法、意、荷、葡、比和中國。

會議關於中國說了些什麼呢?原先由出席會議的中國代表施肇基提了十條原則、八項要求。十條原則本來就都是空話,還有的犯了嚴重錯誤,比如說「中國很贊同門戶開放主義,亦就是同意各國在華利益均霑、機會均等;現在準備正式接受這種主義,並且願意把它實施於中華民國『全部領土,毫無例外』」!但就是這些空泛而禍國的原則,美國還不滿意,結果由美國代表路德替改為四條,內中除了同意上述一條外,還加了這一條:「不得利用中國現狀,圖謀特別權利或利益,以致妨害友邦人民在華之權利,並不得妨害此等友邦人民安全之行動。」這是一種外交文書上的奸計!因為所謂「不得利用」,沒有指明是誰不得利用;事實上這時候正是「五四」運動以後,「中國現狀」大有改變,人民已經是覺醒,共產黨已經成立,反帝國主義運動已經展開;所以美國要寫上這一條,以便限制中國人民「利用」這種「現狀」的革命「行動」,反對我們「圖謀」取消帝國主義的「特別權利和利益」。這就是美國帝國主義主持的九國會議對中國規定的原則。

八項要求呢,倒是具體的:一、關稅自主;美國說這不行。後來說了個:由中國取消釐金,提高對進口貨物的估價;各國在這種條件下,才可以允許在貨價百分之五的固定關稅外,斟酌增加百分二‧五。二、取消領事裁判權;美國說這更不行。只能由各國組織一個調查會,慢慢調查可不可以取消。三、退還租借地;美國自己在中國沒有這種東西,所以不表示意見。四、撤退外國在中國駐的軍隊;美國說這也不行,還是應該調查一下情形再說。五、取消「廿一條」;美國知道一提這事就又會引起它的日本夥匪不滿,所以說是中國可以長期交涉。六、交還山東;美國說這也最好是由中國進行長期交涉。第七、第八也都是這一類,不用多談。這就是美帝國主義對中國的具體要的答覆。

以上這些東西,由到會的強盜們和提供侵略陣地的中國代表共同簽了字,發表了一項文,叫做「九國公約」。美國政府把這「公約」叫做「保護中國領土主權之完整」!這句無恥的話,「美國之音」現在還不斷廣播著。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