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若不顧,罪歸汝身

林正杰最後的總質詢

林正杰(立法委員)


立法委員林正杰為幫助林洋港先生競爭下屆總統,不再尋求連任,第二屆立委任期將屆,只有最後一次的總質詢了。這也是林正杰離開立法院最後的總質詢,其中涉及李登輝鴻禧山莊別墅案,林正杰特別放棄言論免責權在台大校友會館再度召開記者會,以示負責。本刊特全文轉載。編者

主席:請林委員正杰質詢,進行第一問,林委員質詢採二問二答,每次詢答各10分鐘。

林委員正杰:(9時36分)主席、連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這是本席離開立法院之前,最後一次總質詢,本席準備了非常完整的書面資料。

在此,本席首先向立法院為委員服務的職員及工友表示感謝,也要向同仁感謝多年來的互相照顧、成長,同時也要向政府官員中一些有守有為的人士表示致敬。

本席提出九十五項質詢,就教於各黨各派及連內閣。

李登輝、國民黨篇

李登輝貪污!貪污!貪污!

曾文惠是李登輝貪污的管道。

連要當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新新聞》說,都要向曾文惠關說。

《新新聞》以及各報都報導,李登輝在此次縣市長選舉,竟然親自和許水德,用三億元向洪英花法官搓圓仔湯。洪英花握有證據。馬英九會不會起訴李登輝、許水德?

曾文惠的哥哥曾文雄當盲人重建院長吃小生意人的代理權。

李登輝、蘇志誠,以及蔣仲苓集團壟斷軍火買賣。

還發生尹清楓、襲穗生等命案。謀財害命。

軍襪案的主謀蔣仲連就是蔣仲苓的堂弟。

企業股票要上市,必須向總統夫人送紅包。

曾文惠在安和路買鑽戒,30萬買一大串,商人跟在後面付錢。

華航傳說:曾文惠搭乘總統專機,連香水都還以為是贈送的。

蘇志誠說李登輝向他小蘇子說:「我這個總統有一半是你做的。」

所以蘇志誠向新聞界正式揚言:「得罪我的都沒好下場」、「他們都想打知名度」。

笑死人,朱高正的知名度比「小蘇子」低嗎?

ZACK(一個台灣的在野人士)向蘇志誠(SU)說:我們來電視辯論。

「上大電訊」得到CT2執照兩張每張送蘇志誠六千萬紅包(以弟弟當人頭)。

鴻禧山莊李登輝說是六千多萬買的。但是《時報週刊》估價是一億六千萬,《商業週刊》估一億三千萬。到底誰講的比較正確。另一方面證據,李登輝(民國)82年和83年財產只少了三千多萬(見監察院公報)。張秀政是半買半送,或是打折賣?台北市迪化街的商賈都會分析。國民黨提名不分區立委中興大學教授柯三吉在TVBS「全民開講」基隆那一場說,李登輝的別墅是張秀政打折賣的。

打折算不算貪污?

請問馬英九部長,打折算不算貪污?請問連院長,打折算不算貪污?

至少,吳伯雄在行政院內政部長任內所買的「鴻禧別墅」多少錢要不要申報?

許水德在「亞東關係協會」任內所買的仁愛路鴻禧大廈多少錢該不該申報?

許水德接受的日本OMEYAGE要不要申報?

李登輝別墅的基地,在1994年5月19日還是「山坡地保育區」。同年6月4日李登輝就完成了「建物登記」。15天就建築一棟超級別墅,桃園縣長劉邦友是怎麼配合的?

在1994年1月,鴻禧還是「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如何在五個月之內就經過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縣政府、省政府、內政部都委會、內政部,先變更為「丙種建築用地」,再變更為「建地」?

李登輝出錢或是曾文惠出錢購買的鴻禧別墅?

如果是曾文惠的私房錢,她到底有多少私房錢?為什麼沒有向監察院申報?如果是李登輝以曾文惠名義買下再轉贈孫女李坤儀。繳了多少「贈與稅」?按時價還是「打折價」?

李登輝有沒有在夏威夷置產?

ZACK說:李登輝是台灣的馬可仕。有沒有錯怪李登輝?

美國CIA栽培的人才

李登輝也是美國CIA栽培的人才,但是竟然搞到天怒人怨。TIME說他:HE IS A BIG PROBLEM。他跟任何人都合不來,連他的門生故舊都受不了他,最重要的,他逼美國跟中國攤牌:「保護台灣(獨立)是美國的責任與義務」。美國本想勸連戰出來代選,但李登輝不能放棄(因為他以國庫替長榮擔保貸款一百多億)。說實在,他也是一個可憐的老人。一個「上酒家時代」的老而貪的奸巧老人。

李登輝和中共的溝通管道已經全部切斷了,老辜老汪會談不能恢復,辜濂松也見不到人,中共還不客氣的說:再讓你坐一次專機。李光耀氣死李登輝罵他獨裁,還勉為其難去北京傳話,江澤民說:「我們是言必行、行必果,李登輝是中華民族的敗類」,陸委會、海基會的策士個個手足無措,李鍾桂、李子弋、鄭淑敏、南懷瑾的管道也斷了,只剩下美國,但中共不接受「多邊對話」。劉泰英自稱有辦法卻受到國台辦否認,宋美齡拒絕動用美國基督教界及國會參、眾院人脈替李登輝說情,宋美齡叫蔣孝勇回來十四全投空白票,竟然受到新聞的封殺。宋美齡表明不支持李登輝連任,郝柏村為了台灣安全陪宋美齡去演講,真是有關羽之風。台灣人民豈可對八二三保護台灣的老將軍不敬,這是怎樣的感恩報德?蔣仲苓說:那有軍隊不死人?別人的孩子死不了。李系軍頭比郝柏村好嗎?ZACK說:「大家要講公道話。」(ZACK是一個從1975年開始觀察台灣的政治觀察家)

ZACK說:中共將李登輝定性為台獨的「總司令」、「總後台」,對李登輝的對策是「繼續鬥爭」。如果李登輝連任,台灣的「亞太營運中心」會不會在繼續鬥爭的時候泡湯了?

台灣會不會成為第二個菲律賓?台灣人會不會到國外當女傭?

《商業週刊》報導,李登輝透過沈世雄牽猴,在南投水里鄉,以官邸「歐巴桑」有自耕能力證明的親戚「石姓婦人」的名義購買了5.816公頃土地,大炒地皮。到底合不合法?

以下就教於民進黨,本席很希望民進黨能執政,使國內第一個反對黨在未來能有前途,但是本席也要誠懇地建議民進黨。

彭明敏、民進黨篇

孫中山先生因為一百年前的中日甲午之戰、割讓台灣、澎湖、憤而推翻滿清。中國人死傷五千萬、八年抗戰、打敗日本才將台灣從日本殖民地解放出來。民進黨竟然還搞「台獨」。

在50年代白色恐怖時代,為反國民黨而犧牲的,沒有一個是搞台獨的。當時共有二萬九千人遭逮捕,四萬六千人被槍斃。

台獨是台灣大地主後代在美國、日本推銷出來的。

民進黨以黨外民主運動起家,竟然輸給台獨。整個黨都被「台獨化」。

台獨黨綱讓民進黨遠離執政之路。

但是民進黨領導階層只有張俊宏、陳水扁敢講真話。而陳水扁路線證明是民進黨執政的唯一可能性。

美麗島系加上新潮流系支持的許信良都輸給「民主逃兵」彭明敏,民進黨還不覺悟嗎?

施明德先生說:民進黨即使執政也不會宣佈台獨,結果為了一席立法委員竟然改口反悔,說自己才是台獨的「基本教義派」。

施大主席,除了醇酒美人,也應該思考台灣安危吧?

民進黨打安心牌說:給台灣一個機會,在電視上大作廣告,那麼要不要修改《台獨黨綱》?民進黨應多監督制衡李登輝的黑金政治,少喊一些政治口號。

改回「民主自決條款」──台灣人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命運,如何?

願不願意在一個中國、和平統一、統一沒有時間表三個前提之下,簽訂兩岸和平停戰協議?

彭明敏的CIS說台灣是一條鯨魚,那麼,要不要保護這一種「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不要讓台灣發生戰爭的災難?

以上問題請行政院答覆。《時報週刊》、《商業週刊》、《新新聞》週刊所提出的證據非常確鑿,李登輝有沒有搓圓仔湯,有沒有貪污,老百姓都知道。

主席:林委員的質詢,行政院連院長請法務部馬部長答覆。

請馬部長答覆。

馬部長英九:(9時46分)主席、各位委員。本人謹就方才林委員詢及有關法務部的部分加以說明。首先,林委員表示,洪英花女士指控國民黨主席與秘書長於上次縣市長選舉時,曾提供金錢要求其退出選舉,其後洪女士向當地檢察署提出申告,該案已在檢察署調查中。林委員詢及檢察署是否會起訴李登輝先生,基本上,是否起訴應由承辦檢察官決定,而非法務部長,本人無權要求承辦檢察官予以起訴或不起訴。根據「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一條的規定,法務部部長對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僅有行政監督權,而無業務指揮監督權,本人從不干涉個案,個案的起訴與否應由承辦檢察官決定。

社會上流傳許多傳聞

其次,林委員提及有人送給蘇志誠先生六千萬元,本人首次聽聞此事,不知是否有人加以檢舉或向法院申告。事實上,社會上流傳許多傳聞,不過司法機關必須先掌握具體的事實及證據,才能加以調查。如果有人已經將本案向檢察署提出告訴,檢察官一定會進行調查,一旦查獲確鑿的證據,必定會予以起訴;不過假使無法查出確實的證據,檢察官也無法將市井傳聞視為證據。因此關鍵所在為事實是否存在,如查有實據,檢察官不會因為涉案人的身份而有任何猶豫。

此外,對於本部推動肅貪的工作,外界常認為雖然起訴案件的數字不少,但是被起訴的對象似乎都是些小卒,而大官往往能免責或最後不了了之。以下謹提出若干數據加以反駁。過去兩年中,檢察署共起訴了1,288件貪污案件,共起訴3,055人,其中高層官員(簡任以上)佔17%(公務員佔5%,民意代表佔12%),中層官員中薦任級官員佔19%,委任級官員佔35%,還有剩下的28%是因共同犯罪而涉案的民眾。所以簡任以上官員和民意代表合計佔17%,這樣的比率並不小。實際上從起訴對像包括國營銀行的總經理、前任總統的兒子,以及其他地方和中央機關的主管、局處首長等來看,絕非只拍蒼蠅不打老虎。

在此我還要特別強調,在肅貪的過程中,如中油廢水弊案,因涉及四十多億元的賄款,固然很需要,但是今天民眾真正痛心或詬病者,還是一些小陋規,譬如五百、一千元的規費。因此法務部肅貪,固然不能只拍蒼蠅不打老虎,但也不能只打老虎不拍蒼蠅,畢竟蒼蠅要比老虎多得多,有蒼蠅在飛還是要打。所以我們的策略絕對不是針對某個人,或只抓高官,不管小官,或只抓大魚,不管小蝦,這都不正確,只要有貪污就要抓,才是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送禮給總統算不算貪污

其次林委員提到,如果有人送禮物給總統,算不算貪污。據公務員收受禮物的規定,如為有利害關係人送的禮,根本不准收。何謂有利害關係人,有以下三種:一、契約關係,如工程或採購契約,不准收禮;二、補助關係,政府機關補助民間團體,受補助對像來送禮,也不准收;三、監督關係,上級長官監督下級部屬,部屬不准送長官禮物。另外對於沒有利害關係的人所送禮物,照目前規定,如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受禮者可以收,但必須到政風機構登記、申報。所以不管是總統或區公所的委任課員也好,都必須遵守上述規定。

據我所知,行政院政風室對於送禮給院長即是如此處理,我也看過有關清單。我不是很瞭解總統府的狀況,我回去可以查明其中申報情況。

至於林委員提到有關高爾夫球場的問題,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目前全台灣共有82高爾夫球場,其中凡是竊占公地或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水利法》者,檢察官統統都會偵辦。目前已起訴並經判決確定的有兩件,其中嘉義的東洋高爾夫球場獲判無罪,另一件有罪。其他案件檢察官都已起訴,都在審理中。而且法務部已成立專案小組,凡有上述違法情事,除非已逾追訴時效,譬如有些案件追訴時效為20年,如發生在20年前,則無法追訴,否則一律追訴,沒有就地合法的問題,只有搜證是否充分的問題。甚至對於判決確定無罪者,我們還在設法找到新的事實、證據,繼續調查。法務部和專案小組在這方面的決心非常清楚,絕對沒有所謂的就地合法的問題,只要有竊占事實,法務部一定追查到底。

以上是與法務部有關的部份,如果林委員需要進一步的具體數據,法務部非常樂意提供。以上報告,請林委員及立院諸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林委員正杰進行第二問。詢答各10分鐘。

林委員正杰:(9時55分)馬部長,在《時報週刊》九百一十八期、《商業週刊》410期有非常詳盡的資料。如果法務部要偵辦高爾夫球場,本席希望先偵辦鴻禧高爾夫球場,看看李登輝如何炒地皮。

首先,本席繼續再請教民進黨:

彭明敏自誇為「民主先知」,請問,一張傳單都沒有發過、一場選戰都沒打過,在解嚴以後才在李登輝首肯之下回到台灣割稻子尾的人可以叫「民主先知」嗎?那其他為民主政治坐牢數十年的前輩,甚至全家遭受滅門的林義雄等民主鬥士又算什麼?

彭明敏到底有幾個國籍?有沒有放棄過?

李登輝周圍財團辜寬敏等人為什麼出錢支持彭明敏競選?是不是要「圍標」總統選舉?

謝長廷去年在台北市長投票前,和陳水扁、林正杰簽署的「給台灣安定20年」文件還算不算數?

是不是願意將統獨問題回歸國民大會,依憲法三分之二出席、四分之三同意的程序決定?特別是他擔任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之後。

民進黨在中共黃海陸海空實彈演習之後,還堅持中共不會打台灣嗎?

在「華興演習」之後民進黨還堅持中共打不過台灣嗎?

在柯林頓與江澤民高峰會談的時候還堅持美國會出兵保護台灣嗎?

民進黨能夠帶領台灣加入聯合國嗎?李登輝開價10億美元,民進黨開價多少?

民進黨能夠堅持「最大反對黨」的立場,監督制衡李登輝嗎?

還是先與國民黨交換條件,取得聯合內閣的幾席部長,然後再「棄彭保李」,放水讓李登輝連任?

陳履安篇

其次,本席就教於不在場的陳履安先生:

萬里靈泉寺的禪堂有一句話,刻在木牌上:「眾生慧命,在汝一人,汝若不顧,罪歸汝身」,如果因為陳履安的「我慢」,拒絕和別人合作,結果讓李登輝當選連任,這樣子算不算出來「攪局」?

如果李登輝當選引起兩岸戰爭,李登輝固然有罪,陳履安會不會也「罪歸汝身」?

陳履安和王清峰的記者會好像在辦婚禮,喜氣洋洋,還手捧鮮花,這兩個世家豪門、金童玉女能夠「捨小我、就大我」嗎?

如果李登輝當選,兩岸發生戰爭,陳履安對得起150萬佛教徒嗎?

惟覺老和尚希望林陳配,勸告政治人物「不要貪」,要「心量廣大」。皈依師父的勸告要不要聽?

陳履安出馬,李登輝在家裡頭睡得很香,不必吃安眠藥。陳履安是不是在幫李登輝唱搖籃曲?

陳履安如果出家,對國家貢獻更大,會像弘一大師一樣。可不可以請陳履安先生退出總統選舉?如果不可以,那他為什麼要勸阿港伯退出選舉?為什麼這麼「不近人情」?

陳履安對政治一竅不通,談了幾個月只有「高中生要住校」一條政見,結果還是一些部長級、立委級的政見,其他的時間都在談一些生活禪、口頭禪、教訓老百姓,陳履安以為自已是出家法師,還是「軍訓教官」?

衛爾康事件只會陪著家屬「淚眼相對」,不懂得糾彈百官,做為一個監察院長,這到底是慈悲,還是無能?

陳履安講「心的組合」,那為何不能傾聽民意和阿港伯「印心」?連阿港伯都容不下,還奢談什麼二千一百萬台灣民心?奢談什麼12億中國民心?

七號公園觀音像事件,陳履安勸昭慧法師、明光法師要「不著相」、要「難捨能捨」,觀音像都可以捨,正副總統一人之差為何不能捨?

陳履安不是要打一場「不同的選戰」、「不搞組織戰」嗎?那為什麼要成立後援會?為什麼要有「總幹事」、「副總幹事」等大堆人事頭銜?為什麼花那多麼錢刊登僅次於李連的廣告。

僅僅送洋酒、領帶給人、歸還國土並不足以稱為「廉潔」,那只是最起碼的奉公守法而已,陳履安這樣子也可以得「清望」,不應該對老百姓感恩嗎?全國數十萬、歷年來上百萬不貪污的公務員誰來肯定他們?

陳履安的外祖父做過「國民政府主席」,是全中國的總統,父親做過副總統兼行政院長、省主席,自己做過三個部長、監察院長,親戚呂有文、劉兆玄也做部長、親戚余傳韜做到校長。一個權貴家族,什麼職務沒佔過?還要計較「正」、「副」總統之分嗎?何必陷在這種框框裡?

敬告陳履安,不要吃了六年素,就跟土生土長的本省人去爭奪第一任民選總統。如果認為省籍是框框,那為何要搭配台南望族王清峰?何況還加上一個「女性」的框框﹖

更奇怪的是王清峰的父親竟然是在《自由時報》發言說:結果還是李登輝會當選。搞什麼名堂?

陳履安自己和兒子都有美國籍、都沒有當過兵。對國家有什麼貢獻?

從廣欽老和尚以來,好幾萬個出家師父、各個都「捨」得比陳履安多。只不過陳履安是名門之後,是部長、院長,知名度很高、「混一個臉熟而已」。如果為了「護國衛教」,就應該跟別人合作。否則,「模範居士」只是浪得虛名而已。

林洋港篇

政治和修禪一樣,都是一種專門知識,林洋港才是真正具備完整經驗的政治家。

林洋港謹言慎行,竟然有人說他「保守」、「沒魄力」真是沒眼光。李登輝暴言粗行,竟然有人說他很率真。國家元首可以像表演脫口秀的小丑嗎?

李登輝、陳履安、連戰的第一個職務都是部長級的。都是坐直升機的。林洋港的第一個職務是課長。誰較有能力改革文官制度?

彭明敏連里長都沒做過,那豈不是坐「太空船」的?

以下請教謝委員長廷:

林洋港得到「台灣文官之鄉」──南投鄉親全力支持。李登輝的家鄉早就淪陷給尤清了。但是竟然李登輝騙得過一大群沒知識的南部人。講威信、重視家庭倫理,有守有為的林洋港受到污衊,說他出賣台灣人。但是勾結美國人、日本人的李登輝卻不叫「出賣台灣人」。這是什麼是非標準?

阿港伯包容外省人,促成省籍融合。這正是台灣該走的路,為什麼李登輝、民進黨多年來要耳語中傷,說他勾結外省人。假使連外省人都無條件支持林洋港,本省人是不是該更加支持阿港伯呢?

李登輝與林氏叛徒,林永瑞、林水吉最近不斷夾殺林洋港的行程差點得逞。結果林洋港還是主祭,中國佛教理事會,佛教青年會、佛教居士會,共同舉辦的為國和平祈禱會,佛教界十長老,除星雲外,善囑咐皈依三寶弟子全力替林洋港拉票。

埔裡是台灣的宗教之鄉。林洋港全家都是傳統拿香的「佛」、「道」民間信仰。但是林羊港「正心誠意」,從不利用宗教。林洋港宣佈參選後,他的女兒立刻辭去「慈濟功德會」的理事。比起李登輝、陳履安,阿港伯是不是更加光明磊落?

阿港伯當南投縣長,是最好的「築路縣長」,到現在都是如此,當台北市長,是所有台北市議員最懷念的市長,他規畫動工的翡翠水庫讓台北市民不必像高雄市民一樣買礦泉水喝。當省主席創造了「阿港伯旋風」,當內政部長,兩年之內制訂、修正法律、行政命令三千多種。替警察爭取到尊嚴和福利。為什麼有人偏偏喜歡張冠李戴,誤會阿港伯,將李登輝最近提名的不分區立委、三重幫的蔡勝邦所說的「三個月讓鐵窗蕭條」這一句話硬是栽贓到阿港伯身上?

《總統是我家親戚》

當八年司法院長,讓司法官有尊嚴、士氣提高、福利改善,司法體質日漸健全。讓法院判例資料電腦化,並對外公開。讓當事人打官司出庭錄音、重大案件並錄影。這不叫司法改革,什麼叫司法改革?難道許水德說的「法院也屬於國民黨」才叫司法改革?

根據《新新聞》出版的《總統是我家親戚》一書報導,台灣數十年來政治、經濟都控制在「本省五大家族」、「外省四大家族」的50個家庭手中。

李登輝、連戰、彭明敏、陳履安這些人都屬於一個權貴統治集團,彼此還有裙帶、親戚關係。只有阿港伯是真正平民出身、平民作風的「平民政治家」。

連戰篇

本席希望連院長親自答覆:只需要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鴻禧別墅要用「連震東文教基金會」的名義購買?這一個由教育部許可的基金會,由連戰本人擔任董事長,連方瑀擔任聯絡人,成立宗旨是:

獎勵學術研究、提升教育水準、促進國內學術機構及文教基金會之交流聯繫。

明顯違反《內政部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以及相關法令。連院長是否願意認錯、改過。

綜合篇

李登輝是台灣的一個「不定時炸彈」。

彭明敏是一個「定時炸彈」。

陳履安是一個「糊塗蛋」。

台灣最近景氣低迷,各行各業營業額都少了三成。

有移民意願的民眾高達三成。

已經移出去的半年超過18萬人,但內政部隱蔽資料,不肯公佈。

資金外移超過三百億美金。(蘇聯垮台才共移出五百億美金)

經濟呈現負成長。

大陸台商人心惶惶。

要選誰當總統非常明瞭:給台灣一個安全港。

林洋港上台、經濟景氣好起來

林洋港上台、和氣又生財

林洋港上台、飛彈不會來

台灣人民的最佳策略並非「棄李保彭」、「棄彭保李」,而放棄李、彭,保衛台、澎。

主席:林委員的質詢,由行政院連院長答覆。

現在請連院長答覆。

連院長戰:(10時5分)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聽到林委員這麼多項的批評,本人的感想是若能結交林委員這個朋友,的確不錯。就林委員所提出的問題,本人僅就其中三點做說明。

首先,台灣由威權體制邁入民主社會,目前已成為一個開放多元的社會,具有多種族群、多種信仰及政治多元的特性,有這種社會中,民主政治是唯一的選擇。因為民主政治是唯一的選擇。因為民主政治所強調與維護的,就是一種對於異己的包容性,與相互的關懷、欣賞,公開而平等的競爭精神,本人認為這是我們處事的基本出發點。無論是在論政或談論事情時,我們都應該以一種包容的心來相互尊重與關懷,甚至相互協助。胡適之先生一再表示在民主社會中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要如何維持民主之容忍,即是需要大家有此一先決之共識,如此我國的民主政治才能一步步前進;否則若以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之猜忌、仇恨的狹隘心態處事,則人與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族群與族群間,甚至社區與社區間將爭鬧不休而增加許多困擾,這是我們所不願見到的一個發展方向。

其次,方才林委員的質詢中牽涉到許多當前的政治人物,本人雖無責任為特定人物辯論。不過,若談及剛才林委員所特別重視的兩岸關係,我國在李總統領導之下,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正盡一切努力,在內政上力求民主化,而外交也務實的展開,是否因而導致兩岸關係衰退呢?若從過去幾十年歷史整體觀察,中華民國政府剛播遷至台灣時,尚與七十幾個國家有邦交關係,我們是一步步被壓迫、排擠而終至退出聯合國的,而中共在這個過程中,其主張也就愈來愈強硬。中華民國政府,無論是總統或是本人或其他單位首長,都有一個代表責任的說法,即我們絕對主張一個國家,不過目前國家處於分裂分治的狀態。我們既不搞兩個中國也不搞一中一台,請不要多心。不要在無此一事實的情況下,成天強調這是一個事實,其居心何在?或是否另有居心?我們不能去揣測他的動機,而必須去看結果與過程。所以,我想不能將兩岸的關係一定歸咎於某特定人或某特定政策,不可以這樣!我是說「堂堂正正、坦坦蕩蕩」,我們整個政策的走向,非常明確。同時李總統對兩岸關係所發表的政策,中共的江澤民也同意,還要與他見面,只不過因為現在大家是東一句,西一句,不知道他們內部的情形是怎樣,如此而已。

第三,今天林委員對我們國家的元首多所指責,我對此不以為然。因為,大家在國會殿堂或是其他任何地方,對於國家的元首應持尊重的態度,因為他畢竟是我國的元首,也代表我們的國家。中華民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任何個人的行為,都能夠用法律來規範。剛才馬部長也談到,任何人只要有具體的事實或依據,都可依法律的程序來進行各方面的澄清!當然,立法委員的身份在國會中,尤其是總質詢及各委員會等是享有言論免責權的。但是,今天的指責要是在一般的場合,會立即產生許多法律的責任。這是我提出的看法,請林委員作參考。

最後,林委員問我在大溪置產的事。我並未在大溪置產,在我的父親去世後,他名下的錢就成立一個基金,這個基金是用來贊助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活動,我們每年都有大筆捐獻,不過因為本人不願渲染,所以大家對此所知甚少。這本是私事,不過林委員問到,所以我在此說明。一個基金會,必須有其主要財產,例如房地產、股票、有價證券及現款,才能達到平衡,因為我們整個的市場有高有低,而基金會是要行之久遠的,如何使這樣一個團體、組織能行之久遠,且能經常發揮其社會的功能,我想這是所有法人的理事會中的理事、董事所要考慮的!這些財產均非我個人的財產,將來結束了,這些財產都是國家的,政府的。

林委員正杰:(在席上)講的是你要買別墅。

連院長戰:(10時14分)我若要別墅的話,我會花自己的錢來買個非常好的別墅,我不需要偷偷摸摸這樣搞,今天我不需要用到別墅,若我要有別墅,我自己會買!謝謝大家。

原載《立法院公報初稿》第17期,199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