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無產階級運動的序幕(上)

紀念台灣「二林蔗農事件」100週年

蔡寧
(二林蔗農組合理事蔡淵騰之孫)


今(2025)年是台灣「二林蔗農事件」100週年。100年前的1925年10月21日,在台灣爆發了震驚全島的、至今餘音不斷的「二林蔗農事件」,這一事件,喚醒了台灣農民的階級覺悟,也是台灣同胞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暴動。這場運動領導人李應章,成為台灣農民運動的先驅者。「二林蔗農事件」之後20年,台灣光復。「二林蔗農事件」已過去100年,但它在台灣同胞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歷史上具有特殊的意義。

「二林事件」拉開台灣無產階級運動的序幕。以「二林事件」為開端,受到鼓舞的農、工階層覺醒,開始主動要求自己的權益,各式各樣的農民運動風起雲湧。

「二林事件」為什麼發生在100年前的台灣彰化二林?這個看似簡單的突發事件背後,有著複雜而又深刻的歷史原因。

100年前的世界與台灣

早在16、17世紀西方殖民者就向亞洲的海上進行擴張,他們對殖民地的掠奪,除了金、銀外,砂糖這種歐洲日常食用品也成為一種重要戰略物資。

隨著甘蔗糖業在近代世界的傳布與發展,歐洲的帝國主義國家開始在世界各地爭奪殖民地。在印度洋中的莫里西斯、印度和爪哇這些殖民地,也以砂糖為主要產業。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侵佔台灣之後,大力經營砂糖業務。在1650年前後,砂糖的輸出約有4,500公噸;到1880年,美、英、澳洲的商人來台灣從事台糖的出口貿易增加到63,600公噸。

《馬關條約》簽訂後,日本殖民統治者侵佔台灣,為了掠奪更多的台灣砂糖資源,1896年起,日本殖民當局改良台灣甘蔗的品種,投入新設備、新的生產技術和資本,獎勵發展。殖民當局極力要使台灣的製糖業發展為新式的製造工業。1902年公佈《台灣糖業獎勵規則》,規定種種獎勵辦法,1904年以後陸續成立了明治製糖會社、林本源製糖會社(簡稱「林糖」)等多個製糖會社。新興市場製糖會社的經營實權也握於台灣銀行系統的日本人資本家手裡。

新式製糖業迅速膨脹擴大,而於1910年10月成立台灣砂糖聯合會,儼然成為自蔗園經營至運輸、販賣等聯繫在一起的 「混合企業型態」(康采恩,德語Konzern音譯,意為企業集團)。為了避免同業間的惡性競爭,又採取 「糖業地域制度」(原料採收區域制度),將台灣劃成幾個區域分割給各個製糖會社獨佔;在指定區域內非經政府許可不得設立糖場;各個製糖會社管轄區域內的甘蔗禁止外運,只能提供製糖廠使用。

1929年,台灣砂塘年產量高達778,000公噸輸出中國大陸、香港、印度、加拿大、澳洲、瑞士、芬蘭、西班牙及土耳其形成台灣糖業的黃金時期。行業股息高達百分之百,會社分紅高達200%。行業促進的相關產業,還有陸路運輸、海運、金融、酒精及肥料等等。糖業是當時台灣最大的產業,即使在日本國內也僅次於電氣、紡織業。因此以糖業為中心,在台灣的資本主義發展同時顯現日本帝國主義發展史。

台灣農民生產的甘蔗必須賣給製糖會社。製糖會社又依託警察暴力,強制蔗農服從會社片面決定的甘蔗價及衡定的數量多少(普通10,000斤以8,000斤計算),以此方法掠奪蔗農。這種買賣關係是帶著強制性的不等價交換,賣主不能以商品換取買主相等價格的貨幣。

台灣殖民當局首先「勸誘」獲得大租權補償金的台灣富戶,將補償金投資於台灣銀行控制的嘉義銀行(1905年設立)、彰化銀行(1905年設立)、新高銀行(1910年設立)等名義上為台灣人經營的金融機關,轉化為產業資金供日本企業所使用。在台灣,日資銀行會社的數量和資本都佔優勢,日資的壟斷支配著台灣經濟。

其次,殖民當局通過沒收和控制所謂「無主土地」,將台灣的土地低價售給日本資本家,刺激其對台灣的土地投資及企業設立。不畏強權的日本學者矢內原忠雄說過,台灣「蔗糖業的歷史即殖民地的歷史。」

台灣殖民當局的專制統治

殖民當局通過台灣「總督府」的政治壓制、殖民地教育和經濟掠奪,激起台灣人民的強烈不滿,刺激了台灣民族運動的興起。

政治壓制。1896年日本佔領台灣的第二年3月30日,公佈《關於施行台灣之法律》,即「六三法」,確立了台灣總督專制統治,成為台灣各種惡法的根源。 台灣「總督」為了實施殖民統治,建立了一個地方行政體系,保甲制度和警察政治控制。

警察政治成為台灣總督專制的「三大法寶」之一。所謂台灣總督的「三大法寶」:即律令制定權、警察政治和特別會計制度。台灣警察除管理一般警務以外,對外事、保安、經濟管制、兵役、防空、交通、戶籍等等,無所不管,甚至連婚喪嫁娶、娛樂、台灣人到日本留學、出賣土地,均受他們干涉。「高等警察」專管人民的「思想」:它有權「檢閱」一切出版物,並可任意禁止發行和沒收;結社要得到它的「許可」,它亦可任意宣佈解散;行走也會受到跟蹤、盯梢。日警依「治安警察法」和「違反警察令」可任意捕人。嚴密的警察網絡,並輔以保甲制度,強化了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

殖民地台灣教育的特點是:第一、差別教育;第二、培育殖民地的技術人才;第三、不准有本地思想及對世界思想的嚮往。他們把初等教育分為兩類:一類是小學校,專為日本學童設立。這類學校設備好,師資強,程度高。另一類是「公學校」 和「日語傳奇所」,專收台灣兒童。這些學校設備差,師資弱,程度低。公學六年的程度還低於小學五年,而日本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則更為日本子弟升學而設立。

日據時期, 台灣民眾被視為 「二等國民」, 沒有任何政治權利。殖民者強掠台灣的土地和森林,壟斷台灣四大農產業--砂糖、米、烏龍茶、樟腦, 並壟斷交通和金融機構。台灣所有重要產業都掌握在殖民者手中。殖民者對台灣民眾實施奴化教育,禁止台灣學生講閩南話。

經濟上掠奪。在20世紀初是世界殖民主義統治的年代,台灣作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控制著台灣經濟,掠奪台灣資源,形成「工業日本,農業台灣」的格局。台灣成為繼古巴之後,世界第二大蔗糖生產地。

1905年,台灣戶口調查中,農業人口佔總人口的65% ,幾乎是每兩個台灣人之中就有一個是農民,農民幾乎就是 「社會大眾」。台灣的農民和全中國的農民一樣溫和卑微,膽小怕事,除非面對生死存亡的困境,很少有聚集抵抗的。

日本在佔領台灣後,殖民統治的土地調查是對台灣經濟掠奪的第一步。1898年,殖民當局成立台灣土地調查局,相繼公佈《台灣地籍規則》《土地調查規則》及《土地徵用規則》。通過土地及林野的調查與整理,殖民當局首先確定官有土地所有權,然後剝奪台灣人原有的土地所有權給與日本人經營,從而增加日本政府的財政收入。因而,矢內原忠雄認為,「土地調查成為台灣資本主義化,日本資本征服台灣的必要前提或基礎工程。」

1910年至1914年開始進行對廣大林野的調查工作。在清政府時期對台灣的林野並無丈量,而且林野多為田園宅地之附屬,所以一般民眾很少能提出所有權的證據。而到了日據時期,殖民當局的林野調查的結果,林野幾乎都成為「官有」。「總督府」獲得林野所有權後,以無償或低廉的價格出讓給日本地主和資本家。

大部分農民因為不懂土地制度的重要性,以為是他們的祖先所開墾留下來的土地,農民因恐怕納稅,而隱蔽所有田產,不肯申報產權,以至後來被充為殖民當局的財產。

在殖民地台灣,日本資本是跟隨著刺刀來到的,早期的日本糖業資本就是在殖民當局的資金支持和軍隊的保護下,在台灣民眾抗日烽火硝煙中成立的。大批蔗農則背束縛在土地上,既沒有耕種物的選擇權,又喪失了甘蔗的定價權,成為糖業資本的附庸,深受剝削和壓迫。二林事件的導火索即因製糖會社與蔗農間對於甘蔗原料,究竟由前者單方面定價還是由雙方協商定價問題而發生衝突。另一方面,台灣本地民族資本和本地地主階級則是壓在台灣農民頭上的另一座大山,使得不少本地大地主將大租權出售資金投資於近代工商業,轉型為民族資本家。對此矢內原忠雄便曾一針見血的指出:「資本家階級也包括日本人與台灣人」, 「在台灣,階級的對立乃與民族的對立綜錯交合」。

殖民地台灣的資本主義化,造成了土地和資本的兼並或集中,也逐漸形成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地主與佃農或農業勞工對立的社會結構。而殖民地台灣的階級對立大體上又是以民族型態表現,這是台灣的特殊性。因此日據時期,台灣農民的抗日就有民族的與階級的雙重性質。

《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中寫到,殖民地台灣 「基於農民的自覺,演變為經濟鬥爭,使爭端複雜化的真正意義的農民運動,始於1920年以後的本島民眾的民族覺醒,思想團體的煽動或者糖業公司與蔗農的收益率的相對懸殊為動機的蔗農對糖業公司團體要求。」

台灣文化協會的啓蒙作用

在日本殖民統治下,台灣農民的教育水準很差,認識有限,只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無處發展,只能任日本人擺布。農民成為日本人糖業資本主義榨取的對象,過著苦不堪言的生活。

1921年,台灣志士因恐以武力抗日為無謂的犧牲,而改用理論鬥爭,換取民族運動,組織了台灣文化協會,抵抗日本人的暴虐,來替苦命的農民打抱不平。因此,他們是農民運動的領導者,也是苦難農民的救星。

1921年4月,李應章和同學們在台北籌組「全台灣青年會」,向林獻堂等社會名流勸募資金,而認識了蔣渭水,李應章與蔣渭水都是台北醫專前後屆同學。因需要社會名流出來號召,便請了他的前輩蔣渭水出馬。李應章提出「青年會章程」與蔣渭水研究,在蔣渭水的建議下,改為成立台灣文化協會,開始了台灣的文化啓蒙運動。

1921年10月17日,為了「喚起漢民自覺,反對日本民族壓迫」,台灣進步知識分子和開明士紳組成最初的全島規模組織--台灣文化協會。隨著日本進入所謂 「大正民主」時代,由東京及大陸回來的留學生帶回來以馬克思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為主的新思潮,殖民地台灣的反抗運動也由初期溫和的殖民地運動,逐漸轉為高度意識性的左翼反帝運動,台灣各地農民組合和各種工會組織如雨後春筍,紛紛建立起來。台灣歷史上首次出現了農民和工人運動蓬勃發展的局面。

李應章從1923年9月起,就邀集文化協會會員劉崧甫、蔡淵騰、陳萬勤、詹奕候等人,進行農業調查研究,蒐集資料,進行研究種植甘蔗的成本、產值與糖廠收益等資料的分析,算出各種作物與種蔗的收成比較表、各地物價和每年糖價比較表、多少甘蔗軋出多少糖、糖廠利潤和蔗農收入比較表,認為甘蔗一千斤應該要給七圓才合理,讓蔗農知道被製糖會社剝削的嚴重性。另一方面開始組織「農村講座」,開辦 「農村夜校」,下鄉巡迴演講,直接與農民接觸,讓資訊閉塞的農民知道捍衛自身的權力。於是起草《蔗農組合章程》,還編寫《甘蔗歌》,教蔗農吟唱,喚起蔗農的覺醒,呼籲農民團結起來。由於他們敢公然地批評殖民當局和糖廠的種種不是,在農民受盡欺壓、屈辱的時刻,當然獲得熱烈的迴響。每次聽眾都擠滿了會場。因為日本人規定不得在戶外舉辦,警官容易監視、干涉與跟蹤。

因為二林蔗農組合這項 「農村講座」,對農村教育相當成功,使台灣各地的 「農民組合」 紛紛效法,後來就成為 「台灣農民組合」 教育群眾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最常見的活動。 文化協會自創立以來,文化演講活動逐年增加,受到民眾歡迎,在1925年至1926年間達到了高峰。啓蒙運動在農村迅速展開。文化協會的人員在演講中抨擊的台灣殖民當局的榨取殖民政策,日本退休官吏強佔土地與山林,製糖會社的壟斷等等。

李應章集結知識青年,石錫勳、吳青波、林篤勳、吳石麟等相繼赴會演說。安排文化協會林獻堂等人來舉辦演講,對農民的覺醒有啓蒙之功。

1924年,在歡迎林獻堂請設台灣議會的演講會上,林獻堂的演講猶如迎神廟般,劃破了台灣眾多農村寂靜的夜空,也激起文化協會啓蒙運動的高潮。

1925年4月19日,林獻堂一行又在二林莊講演,會場是一間碾米工廠,容納人數不過300餘人左右,但是環繞在場外的聽眾,卻有10倍以上的人數。

從1923年起蔗農爭議急劇增加,這一年,二林、大成兩莊莊長帶頭,由大成、沙山、竹塘、二林四莊蔗農2,000餘人連署,向台中州和殖產局提出請願書之運動。1924年4月,二林莊長林爐及許學醫師,被500餘名蔗農推為代表,向「林糖」二林溪洲製糖廠交涉,幾經曲折交涉,最後會社終於讓步同意每甲增加五圓作為補給金。然而對過去所公佈的折價不能更改等,因此,這次的爭議雖未達到目的,但卻收到不少的效果。所以引起各地蔗農的看齊,而「二林事件」正是不堪受台灣本地會社剝削的蔗農所發出的首義之聲。

這次成功的紀錄,更進一步促成了1925年6月28日 「二林蔗農組合」 的成立。這個擁有400多名的 「二林蔗農組合」 是台灣最早成立的農民組織。其成立目的乃在團結一致,共同向「林糖」爭取合理的經濟利益。很顯然,在兩個採收區之間一甲地每年170圓的懸殊差異,五圓的補貼只是杯水車薪,繼續抗爭是勢在必然。又因林爐、許學、吳萬益都具有官方身分,引起蔗農的猜疑,因而轉向當時回鄉開業的醫師李應章求援。1925年1月1日就在仁和宮前之廣場,召開「農民大會」,兩千多人參加,議決組織「二林蔗農組合」以代表蔗農與「林糖」交涉。6月28日正式在「二林酒製造廠」成立「二林蔗農組合大會」,這是台灣第一個「農民組合」(即今天台灣農會的前身),參與農民計有404名。會中選出李應章為理事長,劉崧甫、蔡淵騰、詹奕候為常務理事,陳萬勤、謝黨、謝月、詹忠、洪珍、詹昌寶為監事,另選出代議員50人,正式掛牌運作,開啓了台灣農民組織的先河。 台灣爆發 「二林蔗農事件」

台灣文化協會深入到台灣各地開展文化啓蒙運動。1923年,作為文化協會二林幹事的李應章,回到家鄉通過「演講會」對農民進行的漢文化啓蒙教育,啓發農民的民族意識,反對日本的殖民統治。蔗農們遇到的經濟糾紛,李應章逐步轉入了反對日本殖民剝削壓迫的鬥爭中,通過「農村講座」啓發了農民的階級意識。在二林發生的事件,已經不再是台灣地區過去傳統的農民暴動,而成為一種階級的鬥爭,台灣農民階級反抗日本資產階級的鬥爭。喚醒了農民的階級的反抗意識。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