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中共審判民運人士
談中共審判民運人士
在兩岸內戰對峙的體制下,兩岸人民都慘遭骨肉離散之苦。台灣有長達38年的戒嚴,大陸也有長達將近30年的「以階級鬥爭為綱」,致使兩岸中國人民的心靈慘遭扭曲,是為我民族最深沈的悲痛。
為了減少國家分裂所帶來人民的痛苦,在台灣解嚴前,我就與一些朋友推動了「外省人返鄉探親運動」,並且,於88年首先協同何文德先生率團前往大陸探親。親自目睹了大陸的實際情況,並沒有台灣的反共宣傳說得那麼糟。不意,89年發生了「六四事件」,我和許多台灣的朋友一樣,無法接受坦克車對群眾的鎮壓,甚至痛哭流涕。但是,為了關切和理解,在許多台灣遊客紛紛離開大陸的季節裡,我和甫出獄的外子林正杰,毅然前往北京一探究竟。在北京那凝重而沈悶的氣壓下,我們並沒有對中國絕望,也沒有對民主絕望,我們知道,中國和兩岸的關係,還有更長遠的路要走。
89年,正杰的立委選舉過後,我們開始思考,如何報答選民對正杰的愛戴和信任,我們開始思考什麼是台灣人民的大是大非和大利大害,毫無疑問的,兩岸同胞相殘,兵戎相見最是台灣人民的「大非」、「大害」,只有整合才是台灣人民的「大是」,兩岸人民的和平才是台灣人民的「大利」。中國的道路還是要走下去,兩岸的歷史傷口終需縫合。於是,我們開始籌辦「兩岸關係文教基金會」,以服務於台灣人民的「大是」、「大利」,也是奉獻兩岸人民共同的「大是」「大利」。
雖然,我們被疑慮和敵視的眼光扣上了「統派」的帽子,但是,我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一定能判斷誰在為台灣人民最大的利益奮鬥。
但是,兩岸的和平與整合並不是沒有條件的,那是需要有更多的愛心和智慧,那是更需要有大陸的穩定、和平和民主的發展。
不意,在「六四事件」漸漸平息,大陸政治也漸趨穩定之際,卻傳出北京審判六四被捕民運人士的消息,而引起了海外華人的齊聲抗議和譴責。
正杰為了台灣的民主運動入獄二年,做為政治犯的家屬,我是深有體會的,並且,在戒嚴時期國民黨對「政治犯」的濫捕濫殺,早已為台灣人民所深惡痛絕。所以,中共對於六四民運人士的審判,必然也會傷害到正在發展和整合中的兩岸關係。
個人認為,「六四事件」應分二方面來看,一是法律的,一是政治的。
在法律方面,雖然我不瞭解大陸的法律,但審判犯罪至少必須要有法律所規定的客觀犯罪要件,而不是行政當局主觀的認定。並且,犯罪要件的證據必須要能被證明,而不能只是一些「動機論」的推測。犯罪動機誠然也是犯罪要件之一,但必須要有表現的行為形式,並且,行為形式必須要和犯罪動機要有可被證明的邏輯必然性。其次,審判必須要有合法的程序,我也不瞭解大陸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但是,審判公開、合法辯護、拘押時限,這都是一般文明法律的通則。
在政治方面。法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政治的穩定和發展、「六四事件」是一個政治事件,追究起來,在本質上是因為經改的失序和中共內部路線的不一致,中共自己也承認「問題出在黨內」,怎麼又可以用審判民運份子和知識份子來代替「問題出在黨內」呢?從現實上來說,目前大陸政治已趨穩定,以審判民運份子來達到穩定政治的目的顯然已不存在,而且引起海外及台灣人民的疑慮,是完全沒有代價的。
往後的審判尚不得而知,目前,已經宣判的民運份子的刑期,不過二年到四年,從以往的「台灣經驗」來說,不可謂之不輕。78年,台灣的「美麗島事件」,叛亂部分判決的刑期至少都是十年以上,刑庭判決的部分也都五年左右。但是,問題應該在於,這樣的判決是否合法,又是否在政治上合理。
所以,希望大陸當局對「六四事件」的審判當思之再思,不可一錯再錯,即使是有個別的犯罪,也希望大陸當局能以寬恕仁厚之心予以赦免,雨果不是說過嗎?「赦免是人類最高貴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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