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與台獨的矛盾

成功


三月十四日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針對的是台獨的政策與台獨人士,一般民眾不主張台獨甚至反對台獨,他們第一個正常反應應該是與我何干?若該法真能遏止台獨的勢力,這豈不可讓大家過平安的日子?難道不好?同時該法還隱含了保持現狀的立場,只要台獨不跨越紅線,兩岸至少近期內可相安無事。

再者,該法所針對的是法理台獨,而依照目前立法院的結構,法理台獨根本不可能,因為綠營連二分之一的立法門檻都跨不過,更遑論修憲的四分之三,除非二○○七年的立委選舉大翻盤,否則北京所要防止的情況根本不會發生。當前唯一可能的就是發動防禦性公投,若此,則必定再度遭美國的反對,就算通過,也只是一種意向的表達,並無法律的拘束力,故無法改變現狀,且已有失敗的例子可做參考。

目前中共的治權不及台灣,台獨份子將台灣自比香港,豈不自貶身價、自我矮化?況且,這個結果都是台獨份子惹的禍,為何拉無辜百姓陪葬?

再看美國的反應,當二○○三年六月陳水扁提出公投議案時,美方的反應是強烈反對;而此次,當北京提出反分裂法時,美方的反應則只是表示遺憾,可見箇中的差異。其實,反對以台獨方式改變兩岸的現狀,乃北京與華盛頓的共識,美國當然無由反對。

古語言:德不孤,必有鄰。當前台獨的情況卻剛好相反,他們在國內外已陷入孤立無援與方寸已亂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