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於二○○五年三月十四日在北京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致通過,表露出中國十三億人民的心聲和海外三千五百萬中華兒女的期望。這一立法是被「台獨」分子逼出來的,長期以來,「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直接導致了中國政府啟動並正式制定該法。
《反分裂國家法》旨在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分裂活動,當然也要反對在背後支持「台獨」的那些外國勢力。一九七九年中美建交後,美國又私訂《與台灣關係法》,這是外國勢力干涉中國內政的實例,《與台灣關係法》長期以來被「台獨」當作護身符;日本提出所謂「周邊有事」的潛詞,向中國領土和主權挑釁,顯然也是干涉中國內政,為「台獨」分子撐腰。如果沒有這些外國勢力的長期支持和縱容,「台獨」不會如此猖獗,氣焰也不致如此囂張。
《反分裂國家法》的通過大快人心,海外華僑華人好像吃了定心丸,堅信「台獨」分子想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分裂圖謀注定難以得逞。《反分裂國家法》不是一部戰爭的法律,而是和平統一國家的法律,堅信祖國統一大業一定會實現,也衷心祈望祖國和平統一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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