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扁李公開測謊

瘦叟


五月九日陳水扁在電視台一個半小時錄影專訪中,首度透露「四不一沒有」由來,謂:「二○○○年他在大選前答應美國提出的『三不』,而李登輝在選後也教他『兩不』:兩個柱子『國統綱領』和『憲法』不要動。『兩不』加上『三不』,才變成『四不一沒有』」,公開抨擊李登輝對其指責令他「情何以堪」。但六月五日《自由時報》便有「李登輝否認教扁不動兩支柱」報導,什麼「他從來沒有向陳水扁說『國統會和中華民國憲法是國家的兩個支柱,任內絕不能動』。目前台灣所處的時空環境與他主政時已大不相同,執政者應有不同的做法。」李是眼見台獨失利,一時情急,遂有此否認教扁不動兩支柱之說法吧?什麼「我從來沒有講過這樣的話,更不要說『教』陳水扁」。

必須一提者,陳水扁於錄影「專訪」中,更說「制憲正名在他任期內也做不到」、「只是談一個客觀的事實,並非主觀的態度」,且質疑李登輝執政十二年,如果真心要推動「(台獨制憲)憲改」,「條件那麼好,是絕對很簡單的,『但是為何不做?』」

案,李登輝除了以詐以騙外,也只敢「死道友,不死貧道」,否則屍位十二年,隨時可以成其「台獨國父」迷夢,他「為何不做?」,而非要等到今天才「詛咒給扁死」呢?只是,陳與李竟為到底何方說謊公開反目,此已不是令人笑不出來的笑話,此根本已是事涉道德誠信的政治醜聞,五日同一報導所謂「此事涉及前後任『總統』之一有人說謊,十分嚴重,李登輝和陳水扁兩人要為自己誠信問題向國人交代清楚」,是也,總不能李與扁皆一騙再騙,並且彼此「大騙騙小騙」、「騙子騙騙子」吧?因此,李與扁到底誰騙誰,確實應該公開對質並測謊。

又案,《海峽評論》自來是批評《國統綱領》的「三階段」──「近程交流互惠階段、中程互信合作階段、遠端協商統一階段」是違反憲法精神的,此因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統一憲法,中華民國政府已經中止戡亂時期,意謂已經中止中國之武力統一,然並非中止中國之統一,中華民國政府不能不遵守憲法義務,必以和平的方式致力中國之統一。因此,主張海峽兩岸必須立即進行和平統一談判,且主張兩岸之統一談判是沒有任何條件的,不能以「三階段」為阻礙和平統一談判之藉口,故謂之「無條件談判」。當然,談判就是談判條件,如何為是,自當為兩岸同胞所歡喜接受才是,為達統一,兩岸亦自然有相互之統一條件,因此,亦主張「有條件統一」。

此外,李登輝復狡稱「他在國民黨威權體制下,遵奉中華民國憲法並訂定國統綱領,是在推動台灣民主化和維護政局穩定的目標和前提下,不得不針對當時的時空環境,做出權宜之計。」、「他決定訂定『國統綱領』,設定三個階段,但是不設統一時間表……」(引文具見五日同報),其不打自招的「權宜之計」、「不設統一時間表」,充分暴露了其《國統綱領》三階段本是訛詐,既欺騙了國民黨,也欺騙了兩岸中國人。以其狡詐無人格,於今推說對扁「我從來沒有講過這樣的話」,復能證明什麼呢?

唯一可以證明者是,《海峽評論》多年來憂危慮患是富前瞻性和正確的,當時若無政權之私,兩岸即刻進入「無條件談判,有條件統一」,又何有今日台獨之禍,致使兩岸劍拔弩張呢?那些當年追隨李登輝制定《國統綱領》三階段的蛋頭學者和政客們,在失去政權之後能無反省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