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的「人性」

蘇韜


十二月十五日陳水扁太太吳淑珍法庭應訊,休息十分鐘時,突傳暈倒,被保鑣抱上救護車,送台大醫院診治。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隨即在記者會上公開指責法官沒「人性」。民進黨人打蛇隨棍上,排山倒海在「人性」上作文章,要坐實承審法官「十惡不赦」沒「人性」。

可才過不了一個星期,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在有辣妹陪酒場合給記者活逮,因有相片為證,只能辯說,去了不該去的地方,但沒有做不該做的事。

承認不該去,不承認不該做。「不該去與不該做」都是價值判斷,價值判斷一定有個標準,高志鵬依據什麼標準?告子說「食色性也」,就「人性」而言,有辣妹陪酒的地方高志鵬當然該去,至於該不該做,他既沒講「做什麼」,這裡也就不好申論。依老祖宗早已點出之「人性」而「該去」的地方,高志鵬卻說「不該去」,高志鵬有沒有「人性」?

有辣妹陪酒的地方該不該去,民進黨的「三寶」就比高志鵬「人性」多了。十九日《中國時報》載,三寶之一的蔡啟芳說,「大家喝酒輕鬆一下,不請一些『鶯鶯燕燕』來陪,酒會好喝嗎?」

報導並指出:「民進黨立委蔡啟芳曾被週刊拍到上KTV狂歡,疑似服用搖頭丸,昨天他也為高等人緩頰說,這只是好朋友的聚會,誰知道會帶什麼人來,上酒家稀鬆平常,不需要炒成十惡不赦的事情,不然就乾脆就規定中評會主委不能喝酒。不過他也虧一下高志鵬說:『有好康的也不叫一下』。」

柯建銘批法官「沒人性」,要講「人性」,他在立法院的同志高志鵬看來比法官的「人性」多不到哪裡,比起來,蔡啟芳「人性」多了。

說穿了,柯建銘為吳淑珍批法官沒人性,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危機控管」,為的是一己的政治前途。高志鵬的「不該去」也是一種「危機控管」,為的也是一己政治前途。

吳淑珍先說是暈倒,遭人指出暈倒還有那麼大力氣緊鉤著保鑣脖子後,台大醫院急著出面說明是差一步暈倒。不管這回真真假假,吳淑珍一家這種「狼來了」戲碼演多了,演到已成為一家人的「人性」,難道民進黨人一定要法官也像他們的同志陳水扁、吳淑珍一樣「培養」出這種「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