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仲模說陳水扁是失智的人

瘦叟


一月七日《中時電子報》有報導,「李登輝之友會總會長」城仲模在美國華府「對於台灣定位有一番語出驚人的觀點」,云:「台灣和中華民國都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應仍是美國的佔領地。」、「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是一個流亡政府,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是主權國家,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應該仍是美軍的佔領地,所以,美國政府應該核發護照給台灣民眾或者讓台灣獨立。」、「陳水扁推動入聯公投是失智的人,因為台灣本身不是一個國家;至於馬英九當選總統根本無效,因為馬英九不是在台灣出生的。」

城仲模於李登輝及陳水扁時代曾任大法官、法務部長及司法院副院長等職,二○○六年四月因一轟動全台灣的不名譽事件而辭去各職。去歲六月,被推為第三任「李登輝之友會總會長」。如今,他代表李登輝,以「李登輝之友會總會長」身份訪問華府。

眾所皆知,「皇民化」的李登輝,戀戀不已的是他的日本殖民母國,無所不用其極的則是要「去中國」,只是他將台灣回到日本殖民統治的大夢終隨其人已淪為歷史的垃圾而已。誰知「李登輝之友會總會長」城仲模不此之足,夢想改換形式將台灣做為美國的殖民地或「佔領地」了。

所謂「根據舊金山和約」云云,有關「舊金山和約」論者已多,此不具贅。但是,一九五四年美國曾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中美協防條約》,試問城仲模,如果中華民國不是主權獨立國家,或「台灣應該仍是美軍的佔領地」,則美國便不應與其所不承認是主權國家的中華民國簽訂任何條約才是。又如果台灣不屬中華民國,則美國亦不應與中華民國簽約來「協防」中華民國的台灣。台灣如果都已經是美國的「佔領地」了,美國大可省事自己跟自己簽約即可,復何必跑到台灣來找老蔣總統簽約呢?

對城仲模個人言,「中華民國不是主權獨立國家」嗎?則華府現場有人問當初他到底是那一國的法務部長和司法院副院長時,「城仲模解釋不清楚」。這不禁讓人回想起二○○三年九月八日,由於李登輝發表「中華民國不存在」的談話,國民黨立委郭添財質詢城仲模有關出國時的國籍是填寫台灣或者中華民國?城仲模表示:「都是填寫中華民國(ROC)」的一件往事。如其中華民國不是主權獨立國家,或「中華民國不存在」,那麼李登輝莫非當的是日本的「三腳仔」,而城仲模當的是美國「佔領地」的走狗了?

但,也不能以人廢言,將城仲模一筆抹煞了,最少城仲模說「陳水扁推動入聯公投是失智的人」這句話,還算滿有「智慧」的,值得肯定。至於如果馬英九非出生於台灣,便不能選總統,拋開湖南與台灣皆屬中國不談,陳水扁也不是出生於台北市呀,為何他可以選台北市長呢?再試問城仲模,中華民國為選舉訂有「出生條款」嗎?誰訂的?何時在何地訂的?請城大法官說清楚。

吁!如果曾任司法院副院長的大法官城仲模對中華民國國家的基本法理都如此「失智」,都「解釋不清楚」,又與陳水扁之「失智」何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