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台灣地位未定論」

戚 嘉 林
(國際關係博士)


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齋籐正樹於5月1日在嘉義中正大學召開的第二屆國際關係學會年會上發表專題演講時,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論」之失格暴言。 關於「台灣地位未定論」之謬誤論述,因有台灣分離主義者之混淆曲解,及美、日官員學者加持,國人倘非曾專注研究此一歷史課題,不易理解歷史真相。在此筆者略述緣由,盼供讀者參考。

查1943年11月,由台灣同胞所組成的「台灣革命同盟會」於召開第三屆代表大會時,會上台灣人謝南光提案「請以大會名義向英、美、蘇各國領袖致敬,並要求其承諾台灣歸還中國」。此一提案獲大會通過,代表台灣人向國際社會宣示台灣回歸中國的意願。

1943年11月27日由中華民國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美國羅斯福總統、英國邱吉爾首相在埃及首都共同發表《開羅宣言》,其中與戰後台灣地位有關的協定如次:「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及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1945年7月26日在德國郊外的波茨坦,舉行美英蘇三國首腦會議,發表共同宣言勸告日本投降。此《波茨坦宣言》由中國蔣介石主席、美國杜魯門總統、英國邱吉爾首相簽署,8月9日蘇聯對日宣戰後,即成為四國宣言。《波茨坦宣言》對於日本的投降條件,是「《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島之內」。換言之,《波茨坦宣言》規定日本投降要履行《開羅宣言》所提將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接著的9月2日,日本代表團在日本東京灣停泊的美軍密蘇里號戰艦上簽署《降伏文書》,「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首領於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所發表,其後又經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舉之條款」。盟國最高司令並同時發出一般命令第一號:「中國地區(滿洲除外)、台灣、以及北緯16度以北的法屬中南半島的日軍向中國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投降」。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及《降伏文書》三者環環相扣。因為《開羅宣言》聲稱將台灣歸還中國,《波茨坦宣言》確認《開羅宣言》,《降伏文書》則是確定日本之接受。再者,同(1945)年10月25日,中日在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舉行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中方代表中國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陸軍上將陳儀宣讀受降書後,日方代表前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籐利吉親自在該受降書上簽字,日本在台各文武機關旋向中方各相關單位辦理移交,由中華民國接收,並同意安排17萬裝備精良的日軍及30萬在台日本居民的撤離台灣,完成整個接收程序。因此,假如中國未發生內戰形成分裂的兩個政權,則無論是國際間的法理上,亦或中國(中華民國)自1945年10月25日起在台灣行使有效統治,這是毋庸置疑的問題。反向推理,今日之所以有「台灣地位未定論」之謬誤,實乃因國家分裂所致。

1946-49年間,美國曾在我國東南台灣、西北新疆和甘肅、西南雲南和西藏等地,秘密進行全方位的支解中國顛覆活動。美國國務院甚至於1949年4月22日為當時我國西北政情召開特別會議,國會則緊接著迅速審查通過一項專用於支援「大中國地區」境內「非共」非漢族如哈薩克、內蒙古、回族與藏族的「軍事援助方案」法案 ,分裂我國唯恐不及。惟以毛澤東為首的一代共產黨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雷霆之勢,迅速結束內戰,江山一統。美國驀然回首,其支解中國的時機已逝,及至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二天後2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下令其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遏阻中國大陸攻台,中共無力反擊,台灣從此處於與內地分離的狀態迄今。

斯時,杜魯門總統聲明「台灣地位未來的決定,必須等到太平洋安全恢復,與日本和平解決,或經由聯合國考慮」,亦即拋出「台灣地位未定論」,以提供美國介入台灣問題的論述依據。美國國務卿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rs)就曾對國府駐美大使顧維鈞坦言,「如果美國將台灣視為中國的領土,不僅中國的代表權問題必須立即解決,而且美國也將失去部署第七艦隊協防台灣的依據」;1951年,二戰戰勝國與日本在美國舊金山簽署和平條約,美國主導排除中國大陸與台灣國府參加9月8日的《舊金山對日和約》 。

《舊金山對日和約》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和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權限以及請求權」,日本蓄意不提是將台灣和澎湖群島歸還中國。對此,中國外交部長周恩來於9月18日發表聲明,稱《舊金山對日和約》非法無效。當時,美國國務卿杜勒斯也曾告訴顧維鈞大使,《舊金山對日和約》是「接納了台北方面的意見」,所以「南庫頁島及其附近島嶼以及千島群島現都和台灣及澎湖列島以同樣方式處理,僅要求日本對所有這些領土放棄權利要求」。換言之,當時日本在《舊金山對日和約》中也未表明南庫頁島地區應歸還前蘇聯,但國際現實中迄今卻從未出現過有關庫頁島的法律地位問題。因為美、日不會挑戰世界超級強權的前蘇聯。可見「台灣地位未定論」是美、日為支解中國或遏阻中國崛起所人為泡製的政治陷阱。

1952年4月28日,由台灣國府與日本簽定《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簡稱《中日和約》)。該約中再重述《舊金山對日和約》的規定,「第二條 茲承認依照公歷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堂堂大和民族,使盡心眼地在繞口令,與美國有志一同,只稱自己放棄,就是不承認台灣澎湖是歸還中國。

台灣歸屬中國,是天經地義之事,是國際公認之事,不容台灣分離主義者曲解。從民族情感上講,如果台灣不屬中國,那台灣先賢為何發動長達數十年的武裝抗日,接著又從事後期的非武裝抗日。就事實而言,如果台灣不屬中國,那日本何需侵略中國,強迫中國割讓台灣?如果台灣不屬中國,那1945年10月25日起,日本在台各文武機關為何造冊,向中方各相關單位辦理移交,並同意安排日軍日僑撤回日本,由中華民國完全接收台灣。因此,台灣地位明確,毋庸置疑。只要中國經濟持續騰飛,綜合國力更加發展,則台灣之屬中國,就如同南庫頁島之屬俄羅斯,是沒有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