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甫
狩甫
五月二十一日《中國時報》新聞,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面邀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參加「雙英會」,蔡英文悍然拒絕。報導云:針對兩岸政策,蔡英文諷刺的說,馬政府宣稱「過去做不到的,國民黨做到了」,確實,許多事馬政府做到了,就是「接受一中原則」。又云:蔡英文希望馬英九能回答一個問題,就是「台灣和中國是不是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說,儘管這是簡單是非題,卻是國家元首必須面對的考題。
作者閒居無事,雖非「國家元首」,仍願越俎代庖回答此一「簡單是非題」。台灣和「中國」是不是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呢?答案是兩個大字──不是。因為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此正是「一中原則」。作者何所據而云然呢?
一、根據台灣光復,以及國共內戰的歷史。
台灣之得以光復,是日本於竊據台灣五十年後,因二戰戰敗,不得不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如台灣與「中國」是兩國,日本何故要遵守《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而簽訂降服書,將其所竊占的台灣與東三省同時歸還中國呢?其後,台灣與大陸分屬中國兩個政府,此乃因國共內戰的歷史原因所造成,但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政府領土主權是含台灣與大陸全中國的,除非蔡英文有辦法修改憲法,否則即無理由無理取鬧。
二、根據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開宗明義即說:「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並以中國兩岸為「大陸地區」與「自由地區」。如「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主權獨立國家』」,那何來「因應國家統一」之需要邪?或曰如非「一中原則」,能將大陸與台灣以「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區分嗎?美國與英國需要憲法來規定「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嗎?或日本與美國有「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問題嗎?如非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並且台灣與大陸終必統一,為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要明文規定「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呢?必須遵憲守憲的中華民國政府,能不「接受」「一中原則」嗎?能妄以台灣與大陸為「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嗎?
三、根據國際政治無「雙重承認」的事實。
今世界共有一百九十五個國家,其中超過一百六十國承認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唯仍另有二十三國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但可絕無任何一國既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承認中華民國政府者。何為如是邪?因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嘛!但中國的現實既是隔台灣海峽存在著兩個政府,兩政府又只能同時而不並存,國際之現實當然亦無法雙重承認了。蔡英文多次跑去美國與日本告洋狀,似可藉便問一問美國與日本,「台灣和『中國』是不是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看看國際對此一「簡單是非題」如何回答。
四、根據有效統治,金門、馬祖只屬中華民國,不屬台灣。
並且,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統治的東沙群島與南沙群島之太平島,一九四五年以來原是劃歸廣東省管轄的,至一九七九年七月才同時改由高雄市旗津區管轄。而於大陸北京,則於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建立海南省,並將東沙、西沙、中沙、南沙諸群島劃歸新成立的海南省管轄。易言之,行政區劃原屬中華民國廣東省、或今大陸屬海南省的東沙與南沙兩群島,現在歸高雄市長陳菊管轄了。此中若無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則廣東省或今海南省的轄區,如何能由台灣「越俎代庖」呢?更何況金門與馬祖,迄今尚屬中華民國福建省管轄,同理如無中華民國政府,或曰如台灣與大陸不屬一個中國,台灣能擁有福建省的金門與馬祖嗎?
以上所述,皆涉憲法,但蔡英文竟連此「簡單是非題」都無知,看樣子,蔡英文實應好好先補修憲法學分,然後再來向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馬英九總統有以求教,還來得及。蔡英文如有興趣拿同樣「簡單是非題」去考一考北京,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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