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真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嗎?

狩甫


七月十六日《香港文匯報》「文匯網訊」報導「陳水扁辦公室上午發佈新聞稿宣稱」,說:「2007年6月26日,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楊蘇棣到他的辦公室,帶來一份白宮、美國國務院、『國防部』最高層的『訓令』說要給陳水扁」,「楊蘇棣宣稱,最近聯合國做了一個詮釋,是針對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詮釋,好像是把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這個詮釋是基於1971年通過的2758號決議文,也就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被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承繼的時候,我們不接受這樣的詮釋,而且也向聯合國的高層表達了我們的看法。」「我們一直嘗試不要闡述我們『一中政策』的詳細內容,但是我們聽到聯合國做出這種解釋的時候,我們就必須做一些公開的回應及陳述。因為對美國而言台灣地位的問題仍然是懸而未決的。」

楊蘇棣(Stephen M. Young,1951-)是美國的職業外交官,幼年十二歲時即隨其父在高雄左營居住兩年,並先後五度來台,所以能講一口流利的閩南語與國語。一九八一年進入美國國務院,曾派駐莫斯科、北京,二○○三年至二○○五年任美國駐吉爾吉斯大使,期間發生「顏色革命」吉爾吉斯版之「鬱金香革命」。楊蘇棣二○○○年於其「我親愛的朋友」陳水扁「綠色革命」成功取代李登輝時,擔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副處長,二○○六年三月十八日陳水扁第二任時期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可謂與陳水扁「長相左右」,以迄二○○九年七月馬政府再度「政黨輪替」不久卸任離台。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又獲任美國駐港澳總領事。

楊蘇棣一生迄今捨吉爾吉斯「鬱金香革命」勿論,其最「精彩」的一段,能否說即是其與陳水扁無與倫比的密切關係呢?但世人恐無法置信兩人關係可以密切到陳水扁於今暴露其真實身份乃是「美國軍政府執行官」,而非曾兩任的「中華民國總統」,並且如「文匯網訊」之報導,「美國軍政府」負責對「執行官」陳水扁下達諸如美國對聯合國2758決議文「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我們不接受這樣的詮釋」,及「對美國而言台灣地位的問題仍然是懸而未決的」之「訓令」的人,就是楊蘇棣了呢?

陳水扁真的是其所自命的美國「軍政府」的「執行官」嗎?美國政府不是由白宮與國會組成的嗎?何來什麼「軍政府」呢?楊蘇棣不是由美國國務院所派任的嗎?怎麼會是陳水扁所影射的美國「軍政府」在台的大總管呢?美國真的有「軍政府」嗎?那白宮與國會又算什麼?並且陳水扁口沒遮攔的「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又算什麼?台灣「主權」真的直屬「軍政府」嗎?美國「軍政府」楊蘇棣真的攜有否認「一中政策」的「訓令」給「執行官」陳水扁嗎?一切簡直一團混亂,留給人們太多疑惑了。首先,陳水扁如此出賣如此徹底「矮化」台灣,又其會不會是CIA吸收的線民等等,中華民國特偵組便不能不予以查明;其次,陳水扁是否真如其言是美國「軍政府」代理人?馬政府也必須嚴正的要求美國政府澄清。

試問楊蘇棣與陳水扁,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案,代表中國的席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原本的「中華民國」取而代之,如果此中不是有「一中」的繼承關係,那又何必多此一舉的「驅逐」「蔣介石集團」的代表呢?並且原本美國政府不但與「中華民國」互有正式邦交關係,且與「中華民國」還訂有《中美協防條約》,則既然此時期「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此「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又包含台灣,則美國如何卻又與「軍政府」所說「台灣地位問題仍然懸而未決」意謂主權不及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有邦交又訂約呢?豈非自相矛盾?美國可以如此表裡不一的「一中政策」不包含台灣,可以如此國際公法一切不顧嗎?陳水扁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這才是美國「一中政策」的真相嗎?

我們應鼓勵陳水扁勇於繼續多多揭發其與美國間的「密室」關係,以讓美國與台獨間不可告人的陰謀大白於天下,以惕國人。再多說一句,今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因恐美國「邊緣化」而反ECFA,此中是否也有美國「軍政府」的「訓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