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頓反對兩岸和平協議

狩甫


馬英九總統為競選連任,自九月二十九日在總統府主持「黃金十年」系列首場記者會,以迄十月十七日第五場記者會,共為其「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提出八大願景與三十一項施政主軸,許台灣以和平的十年、建設的十年、幸福的十年。其在第五場記者會提出的第七願景曰「和平兩岸」,馬總統說:「經過三年多運作,我們現在也在思考未來十年當中,兩岸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下,審慎斟酌是不是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此「兩岸和平協議」之說既出,原本事關中國之台灣與大陸之和平願景,在一切台獨的激烈反對聲浪中,人們卻意外知道美國竟沒事即已反對在先,認為「兩岸和平協議」一簽,美國與台灣在一九七九年簽訂的《台灣關係法》無疑便將形同具文了。

十月十九日《聯合報》「和平協議 陳唐山:當年柯林頓對扁表反對」報導:「對馬英九總統拋出洽簽兩岸和平協議,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唐山昨天透露一段『秘辛』,指六年前他任外交部長時,曾親耳聽到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向前總統陳水扁表示,反對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又據「中評網」「陳唐山:兩岸簽和平協議 美台關係法成具文」描述:「『一邊一國』連線榮譽總召陳唐山稱,和平協議一簽,美台在一九七九年簽訂的《台灣關係法》無疑形同具文。依《台灣關係法》,美國可協助台灣防禦外來武力威脅,並對台出售軍事武器。」「若和平協議一簽,美國協助台灣防禦外來武力威脅的用意就白費了。」事有湊巧,十月二十二日《自由時報》又刊出不知是否已經美國中情局動手變造過的「維基解密」,有「《維基解密》馬談和平協議 薄瑞光:中國會要求台灣停止軍購」報導,云:「維基解密最新公佈發自AIT(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的機密電文顯示,二○○七年六月十六日,AIT理事主席薄瑞光與馬英九晤談時,馬提及與對岸談和平協議一事,薄瑞光則提醒,他預測中國會提出條件,要求台灣停止向美軍購。」

如此這般,台灣在這邊「吃米粉」致力追求中國兩岸的和平,美國卻在那邊喊「燒哦」(台語,意謂米粉湯很燙,不要吃太快;引伸為不相干第三者之多管閒事。)極力阻撓反對了,這除了十分奇怪,還是十分奇怪!美國及一切台獨所擔心者並非台灣之安全、和平與幸福,反而是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將「無疑形同具文」,以及美國將從此無「法」繼續對台灣販賣軍火銷售武器了,能不十分奇怪嗎?

美國不是為了「保護台灣安全」所以才訂《台灣關係法》嗎?如今,中國兩岸都可以相互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意味台灣來自大陸的所謂軍事威脅將從此消失,台灣將更可以得到安全與和平了,則且莫論台灣從此亦無再向美國交納鉅額軍購費用購買武器之需要,「兩岸和平協議」不正是達到美國所願為台灣提供的「安全」了嗎?則《台灣關係法》就算「功成身退」,或是否「無疑形同具文」,又有何關係呢?

可以說,除非美國保護台灣「安全」是假,反而美國不惜犧牲台灣安全,把台灣納為美國勢力範圍內的「保護國」或「次殖民地」以為對抗圍堵大陸中國之馬前卒替死鬼才是真,那才可另當別論;同理,人們當亦可合理懷疑,柯林頓只知美國霸權才是真吧?柯林頓豈會在乎台灣之安全?此亦反證一切台獨甘心「賣台」,自充為美國的「保護國」或「次殖民地」,為了求得美國對台獨的「保護」,不惜犧牲出賣台灣安全,所以亦氣急敗壞的反對海峽兩岸之簽訂「和平協議」才是真了。

此外附帶一提,馬總統構思「兩岸和平協議」,唯恐台灣人民無謂擔心,提出三條件以為前提,卻惹來各方質疑。試問,是有「和平協議」有利台灣,還是沒有「和平協議」有利台灣?「和平協議」固可能有其時限,但無「和平協議」則連有時限的台灣安全亦無,台灣是與大陸有「和平協議」好?還是沒有「和平協議」好?並且,兩岸談判是對等的,台灣固可提條件,大陸當然亦可提條件,必也條件有利台灣與大陸,才可能相互達成協議,各方又何須無謂疑惑呢?

總之,可以正告陳唐山及一切台獨者,台灣絕不是美國的「次殖民地」,亦絕不是美國的「保護國」,陳唐山以台獨意識隨便即為柯林頓所欺所唬,無乃太愚笨了一點也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