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半島風云:中美戰略競逐

楊 志 誠
(逢甲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2013年4月15日舉世關注朝鮮半島的動態,該日為北朝鮮紀念金日成101歲冥誕的「太陽節」;在經歷北朝鮮領導人金正恩連續數日以「核武攻擊」為威脅的「文攻武嚇」之後,普遍預期將爆發某種形式、某種程度的核試爆、飛彈攻擊或軍演。然而,事實卻什麼也沒發生,這樣的情況又隱含著什麼意義呢?

這一切正顯示出朝鮮半島的分裂現況是亞太區域安全的戰略基礎,就算金正恩的非理性作為,充其量也不過是個人情緒的發洩而已,或許有人認為一旦失控,後果不堪設想;其實,儘管情勢可能失控,最後也將回到原點,頂多北朝鮮政權的領導階層換班,全球經濟再一次重創,世界政治又吵吵鬧鬧一番,所謂「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而其實是「人類自作孽不可活」。

要真正瞭解朝鮮半島的風雲,就必須跳出朝鮮半島,從亞太地區的戰略形勢來分析。整體而言,亞太地區的戰略形勢是中俄戰略同盟與美日安保體制的戰略競逐與平衡,其戰略地緣的主要競逐點(PK點)就在海陸權交接的三個邊緣地帶:中南半島與南海、台灣與台海、以及朝鮮半島與對馬海峽。美國於2008年逐漸從伊拉克撤軍之後,為了解決其經濟困境及國際政治信譽的困窘,決心把發展重心再轉回至亞洲,積極進行相關的戰略部署:接連提出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TPP)、亞太區域戰區飛彈防衛計畫(TMD);同時對南海主權的爭議、釣魚台主權問題進行明示或暗示性干預,並規劃或進行美日聯合軍演、美菲聯合軍演、以及美韓聯合軍演。

至今大家應該記憶還在,不久之前,針對釣魚台主權爭端,美日之間演了一出雙簧戲碼,如果再搭配美日聯合軍演及美菲聯合軍演的戰略威懾,顯然令人合理懷疑,美國面對2008年以來兩岸和解的形勢,正積極規劃攻擊性的戰略部署;接下來,更席不暇暖地規劃美韓聯合軍演。凡此種種的戰略行動正符合了西洋棋的攻擊博弈模式,可是看在正在崛起的中國,如果再不有所作為,這一盤棋就快沒得玩了。以中國國家安全的地緣戰略來看,攪動朝鮮半島的情勢已是不能不做的戰略反制,這也是毛澤東在1950年不惜一切一腳踩入朝鮮半島的戰略思維。

中國一向不打沒有把握的戰爭。以當前整體國家發展的形勢而言,中國當然不想擴大衝突,希望把衝突控制在可管理的範圍內,因而,也只能以其人之道反制其人的方式,策動「代理人戰爭」。簡單的說,中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透過談判,鞏固戰略地盤;在戰術操作上,以「穿草鞋的北朝鮮」運用「文攻武嚇」對上「穿皮鞋的美國」,營造談判的形勢,逼美國上談判桌;現實形勢來看,北朝鮮如果不以核武威脅營造心理威懾,其軍力對美國而言根本是不痛不癢,反而自取其辱。至於中國為何不懼核武可能造成東北亞地區全面性的毀滅,這可能是汲取了毛澤東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的經驗;毛澤東曾經以公開宣稱「不惜打核戰」迴旋於美國及蘇聯之間,最終得以順利建構了世界性「大三角戰略」。

在戰術規劃上,中國應該要在事件啟動前,先完成準備工作:做好與北朝鮮的行動默契、鞏固中俄的同盟關係、軍事動員及備戰準備、選擇有利時機向美方暗示談判的正當性和必要性、誘使美方進行談判遊說。從近一個月來中國方面的實際作為來觀察,首先是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進行俄羅斯的官式訪問,受到高度禮遇,並安排被接待進入高度機密的國防系統參觀;這種訪問主要是要讓外界解讀為中俄戰略同盟的緊密關係,這也是1950年代毛澤東的戰略手法。其次,在北朝鮮發動「文攻武嚇」的第一時間點,立即在東北軍區啟動一級戰備,同時,也需設法促使俄羅斯在遠東地區啟動戰備。接著,中國也應選擇適當時機呼籲美國與朝鮮雙方應有所克制,暗示透過談判解決衝突的必要性及期望。最後,最好是促成美國進行外交穿梭,啟動談判。所以,習近平利用了博鰲會議的機會,對美國喊話,暗指美、日、南北朝鮮在中國的家門口鬧事,是不能忍受的;儼然是以和事佬的角色,敦促各方節制,進行談判。隨後,美國總統歐巴馬以熱線與習近平針對朝鮮半島形勢進行對話,並派國務卿凱瑞進行外交穿梭;這一切其實都在中國的策劃範圍。

情勢發展至此,如果純粹根據理性分析,朝鮮半島的衝突情勢應該是處於可管理的範圍;目前唯一未定的,就是何時、什麼情況下啟動談判;這關係到談判優勢的爭取與掌握,中美雙方都在營造和等待對自己最有利的時機。然而,儘管如此,如果爆發一些非理性的因素,干擾了既有的形勢發展脈絡,衝突的再度升高,甚至失控,亦不無可能。譬如,南韓民眾公然燒燬北朝鮮三代領導人的芻像,很可能因而激怒被北朝鮮人民視為神的金氏王朝,進而爆發難以預測的危機。終究,北朝鮮亦非吳下阿蒙,在冷戰期間,它處於中蘇衝突的形勢下,卻能順利遊走兩邊,取得本身的自主性及最大利益;基於地緣戰略的考量,中國與俄國素來都對它有所顧忌。所以,如果受到非理性因素的促發,北朝鮮也有可能「出奇不意」,突襲南韓,升高與美國的衝突,屆時連中國也難有著力點化解衝突,整個朝鮮半島將風雲再起,東北亞形勢狂風大作,全球受災,此實非吾人之所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