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錯誤的民主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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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月初新一屆的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過程中,我們看到了雙重錯誤的民主示範

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不是一般民眾、一般民眾投票只代表個人,為了消除不必要的顧忌或壓力,所以投票應該秘密的,以保障他行使權利的自由。但是立法委員代表選民行使權利,應該採用公開的投票方式,展示選票內容,供選民評鑒,對選民負責。政黨政治中的不分區立委,既代表選民更代表政黨,所以投票也應公開,表示對選民及所屬政黨負責。

這次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採取秘密投票,雖然是依據立法院的內規,但這些內規是落伍的,不符合民主監督的原則,使民眾喪失監督權利的錯誤的民主示範。

既是採用秘密投票制度,在未修正之前的程序中,則應一律秘密投票,根本不應該發生執行「亮票」、「監票」、「搶票」、「跑票」等情況,如果發生,則應有行政或法律的糾舉或懲罰規範的匡正。而這次選舉廣大的民眾均從媒體(無論立體或平面)的報導中,看到了政客赤裸裸的,惡形惡狀的上述各種違反秘密投票原則行為。對民眾來說更是一種嚴重錯誤的民主示範。

當然上述這些行為,各黨各派的立委均有,但以民進黨籍為最,行為也最惡劣,而民進黨在當年批判「萬年國會」中那些有這種情形的老立委為「老賊」,而贏得人民的尊敬與信任,而今他們這類行為,比當年的「老賊」,有過之而無不及,民進黨沉淪之速度,實在令人感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