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文必須開放大陸新娘定居

蘇韜


中華民國考試院長提名人姚嘉文接受立法委員質詢時被問及會不會改變台獨立場,六月十一日《聯合報》載,「姚嘉文強調,他的台獨理念沒改變,他主張『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國家的說法,我不贊成。』……姚嘉文說:『我承認台灣現在叫中華民國。』他強調,不是反對中華民國這個名稱,而是『反對中華民國主權包含大陸』。」中華民國主權包不包含大陸?與姚嘉文的贊成或反對無關,在姚嘉文的台獨理念尚未落實前,仍得以中華民國憲法為據。

《聯合報》六月六日有則報導,「為了入境台灣和在台工作的德國籍先生相聚,大陸女子陳小姐透過洋女婿何瑞元在台訴訟,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外國的兩國論,要求外交部准其來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依憲法增修條文立論,指大陸地區人民不是外國人,判決陳小姐敗訴。」

判決指出,「國民政府退據台澎金馬迄今,世界上出現兩個各自表述的中國,台灣海峽兩岸政權都宣稱是兩岸合法的政府,彼此定位他方實際統治地區的人民是『大陸地區人民』及『台胞』。

「換言之,大陸地區人民依中華民國憲法,仍是中華民國國民,但因不是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統治土地的國民,憲法增修條文特別授權立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人民間的往來事務,因此,大陸地區人民並非外國人。」

如果照姚嘉文的說法,台灣和大陸不屬一國,大陸新娘就是外國新娘,不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限制,都可入境定居。所以姚嘉文通過考試院長就必須開放和台灣不屬同一個國家的大陸新娘來台定居了,法院也沒理由不准這位陳小姐入境。

但法院的判決如果正確,要做中華民國考試院長的人豈可不知中華民國憲法或法律?不知中華民國憲法和法律又哪來資格做中華民國考試院院長?姚嘉文要不就繼續為落實他的台獨理念打拚,等到「台灣共和國」成立後,要做什麼院長做什麼院長;要不就請再等等,等陳水扁把憲法中的固有疆域修掉以後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