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率團訪問大陸返台後,陳水扁政府祭出外患罪,指控江違反刑法一百一十三條。
四月七日《中國時報》報導:「法務部長施茂林昨天證實,因民眾遞狀告發,高檢署已對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訪中涉嫌外患罪,以『他』字案進行偵查。施茂林強調,未經政府允許私下與外國政府約定,無論是書面協定或口頭約定,都可能觸犯刑法第一一三條的私與外國訂約罪。」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十三條:「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依中華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大陸為「大陸地區」,不是「外國」,沒有刑法一百一十三條的「外國政府」,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天下皆知,所以陳水扁法辦江丙坤是故入人罪,是赤裸裸的以政治權力迫害人權。
國民黨推翻滿清,建立民國都有烈士犧牲,北伐、抗戰、光復台灣都有人犧牲,抗戰勝利光復台灣更犧牲三千五百萬人。到了台灣,保護這個反共基地也都有人犧牲。到了後來,太平飯吃久了,從七○年代開始只有苟且偷安的「小市民心聲」,沒有理想,沒有犧牲精神,所以垮了。
陳水扁的「連任」,固然脫不了兩顆子彈與部份選務、司法人員配合,但撇開這些因素,就算去年三月二十日出口民調藍贏綠四十萬票,民進黨的得票確實出現大幅成長。這十來年李登輝的「奶水」固然「功不可沒」,但藍營不能只把目光投在跟前坐享其成的陳水扁當權派,民進黨早期的「黨外人士」黃信介、施明德……也都坐過牢,為民進黨犧牲過。
國民黨要建立自主性(不再拿香隨拜),準備奠定連戰的歷史地位、開創黨的兩岸新局,奪回二○○八年的執政權,才有江、連的訪問大陸。陳水扁以司法恐嚇不能生效,才來軟的請求,說什麼扁連會「有這麼難嗎?」但扁連一會,國民黨就失去主體性了。國民黨要奪回政權,必須堅持主體性,堅持理想性,就必須有隨時準備犧牲的精神──坐牢,怕什麼!陳水扁敢送江丙坤進牢房,就是敲響民進黨台獨的喪鐘。江丙坤就必成為台灣的英雄,中華民族的英雄,永垂青史而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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