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抗戰勝利與台灣光復
再論抗戰勝利與台灣光復
1840年「鴉片戰爭」戰敗,天朝上國夢碎,中國遂淪為列強刀俎之魚肉,有識之士莫不認為非變革無以圖強,然清廷因循苟且,欲振乏力。中國如何變革則有二條路線,一曰革命,一曰變法。
至1894年,「甲午之戰」戰敗,是年11月24日,孫中山毅然揚棄了《上李鴻章書》的改良主義,誓言「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其宣言說:
「中國積弱非一日矣,上則因循苟且,粉飾虛張,下則蒙昧無知,鮮能遠慮。近之辱國喪命,強藩壓境,堂堂華夏,不齒於鄰邦;文物冠裳,被輕於異族。有志之士能無撫膺?夫以四百兆蒼生之眾,數萬里土地之饒,固可發憤為雄,無敵於天下。乃以庸虜誤國,荼毒蒼生,一蹶不興,如斯之極。」
「驅逐韃虜」就是推翻滿清政府;「恢復中華」就是民族自救或民族復興;「創立合眾政府」就是建立民主制度;「近之辱國喪命」就是「甲午之戰」戰敗。近代中國民族自救運動的革命路線於焉開始,而其肇因於「近之辱國喪命」。
近代中國的變法運動,亦憲政改革運動,始於「康梁變法」,「康梁變法」源自康有為的「公車上書」。1895年,馬關和約割台之議傳至北京,康有為率進京趕考的各省舉人,「不避斧鉞之誅」,在天安門前攔下光緒皇帝的輦車上萬言書反對割台云:
「天下震動,聞舉國廷諍,都人惶駭。又聞台灣臣民,不敢奉詔,思戴本朝,人心之固,斯誠列祖列宗及我皇上深仁厚澤,涵濡煦覆,數百年而得此。然伏下月數日換約期迫矣,猶未聞明詔赫然峻拒日夷之求,嚴正議臣之罪,甘忍大辱,委棄其民,以列聖艱難締構而得之,一旦從容誤聽而棄之,如列祖列宗何,如天下臣民何?」
故他們提出:「為安危大計,乞下明詔,行大賞罰,遷都練兵,變通新法,以塞和款,而拒外夷,保疆土而延國命」的主張,「新法」即君主立憲;「保疆土而延國命」即民族自救。
「康梁變法」失敗,梁啟超流亡日本,鑑於自上而下的變法失敗,而倡「新民說」,要從改造國民做起。1898年,張之洞奏《勸學篇》摺倡議改革科舉,實施「新學」教育。民國成立之後,陳獨秀有見國內政局猶杌隉不堪,而創辦《青年雜誌》,後改名為《新青年》,主張救中國當從改造中國青年始;要改造中國青年須改造中國文化,而倡「新文化」;留美學生胡適亦在《新青年》發表《文學改革芻議》而有「新文學」。
不僅民族自救運動肇始於「公車上書」,且「新文化」運動亦由「公車上書」的「變通新政」發展而來,而「公車上書」則肇因於馬關割台。
近代中國民族自救運動的兩條路線或肇因於甲午戰敗,或肇因於馬關割台,都是事關台灣。故曰,台灣者,乃近代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原點」,又誰曰不宜。
馬關條約定案,台灣已成朝廷棄地,從「台灣民主國」始,於是開啟了台胞50年的抗日史。五十年的台胞抗日史當分三個階段,一曰武裝抗日運動,自1895年「台灣民主國」,至1915年「噍吧哖事件」;二曰非武裝抗日運動,自1921年「台灣文化協會」成立,至1936年小林躋造就任台灣總督宣佈「皇民化」政策。三曰地下抗日運動和參加祖國抗戰,自1931年「台灣民眾黨」遭取締,蔣渭水即提出「潛行運動」,其本人志以歿,但「潛行運動」直至台灣光復;1937年「七七事變」後,台胞抗日運動與祖國抗戰相會合,而投入祖國戰場參加抗戰。
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台胞早有覺悟:「有國才有台,愛台先愛國。」(林祖密語)1897年,陳少白來台,即有楊心如、吳文秀等志士參加興中會;1912年,王兆培來台組織台灣同盟會,又有翁俊明、杜聰明、蔣渭水等先後入會,達76人。1911年「三二九之役」,除了林薇閣的資助外,又有羅福星、許贊元與役;1915年「噍吧哖事件」後,武裝抗日勢不可能,林祖密(季商)即潛返漳州,受命為孫中山北伐的閩軍司令,1925年犧牲於反動軍閥之手。1927年,蔣介石清黨,國共分裂,亦有參加中共革命的翁澤生等人和參加中共二萬五千里長征的蔡孝乾等人。
非武裝抗日時期,島內有追隨梁啟超路線的林獻堂,有追隨孫中山路線的蔣渭水,代表台灣農民階級的台灣共產黨則與中共關係密切。在祖國大陸留學的各地台灣青年則紛紛組織革命團體。茲簡述如次:
(一) 北京「台灣青年團」,成立於1922年,初稱「北京台灣青年會」,蔡元培、梁啟超、胡適之、李石曾都是名譽會員,旨在響應台灣抗日歸宗的民族運動。
(二) 上海「台灣青年會」,成立於1923年,曾通電反對「治警事件」及「台灣始政紀念日」,並有代表參加祖國的國恥紀念日及愛國活動。
(三) 上海「台灣自治協會」,成立於一九二四年,主張台灣脫離日本統治,並與韓國抗日志士組織「台韓同志會」,頗為積極,還參加上海的反日運動。
(四) 南京「中台同志」會,成立於1926年,會員雖僅40餘人,但活動極為積極,經常發表宣言,呼籲祖國人民和台胞共同覺醒團結。
(五) 廈門「台灣尚志社」,至1923年,會員達二百餘人,主要成員為偷渡赴祖國者及青年學生,曾宣言反對「治警事件」,聲援島內台胞抗日。
(六) 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1926年成立「廣東台灣學生聯合會」,進而更名為「台灣革命青年團」,接受國民黨支持,時為國共合作期間,此組織後在台被破獲。
(七) 廣東「台灣民主黨」,成立於1931年與32年間,活動範圍遍及台灣、廣東、福建以及南洋,與各地國民黨及韓國志士結合,行動非常活躍,直至抗戰終了。
「七七事變」後,大陸台胞更紛紛組織各抗日團體,積極參加祖國抗戰。1938年10月10日,為集中抗日力量,又組織了「台灣民族革命總同盟」,發表宣言說:
「現在祖國對日的全面抗戰已經發動,並且大量消耗了敵人,日寇已疲於奔命,台灣武裝革命的情勢也日漸成熟。我們深刻理解,台灣的解放運動和祖國的民族革命,是具有不可分離的關聯。同時,我們又相信台灣革命鬥爭,在祖國的對日全民抗戰上,佔著極重要的地位。」
1940年,「台灣民族革命總同盟」改組為「台灣革命團體聯合會」,並於3月9日發表宣言謂:
「台灣原為中國本土之一部,甲午戰後割於日本,五百餘萬台胞,從此淪為日本帝國主義之奴隸牛馬,屠殺欺凌任其所欲。台胞為求解放,四十餘年來,前仆後繼,革命運動未嘗一日或懈。七七事變後,更聞風響應,炸礦山、焚油池、毀鐵路,以英勇之行動,牽制敵軍於台灣之內;組義軍,興生產,施醫療,以必死之決心,馳騁於祖國戰場之上。」
1943年,日寇氣焰漸挫,「台灣革命同盟會」代表大會通過陳情國民政府重新設置「台灣省」,其詞曰:
「今日台灣已成為我國戰略政略之中心,必須此時準備收復,不但表示我國保持完整領土之決心,亦可集中台灣革命之意志,整齊反日運動之步伐。本會系台灣革命領導機關,未容緘默,故特歷陳管見,懇請俯念下情,准予設立台灣省政府,以勵人心而副民望,使六百萬台胞得以奉行三民主義,50年失地得以歸依祖國。」
「台灣革命同盟會」在1945年4月17日發表《馬關條約》50週年紀念宣言說:
「台澎同胞,為著求自由解放,為著伸張正義,為著保有民族正氣,明知眾寡不敵,繼續奮鬥,抗拒強暴。起初發動七年抗戰,其次又是十次暴動,抗日反帝的怒潮今日依然籠罩著台澎諸島。50年間,犧牲65萬人。雖然尚未成功,可是先烈的不朽精神仍不斷鼓勵著我們勇往直前,不達目的,絕不停止!」
除了各台灣人抗日團體外,還有李友邦領導的「台灣義勇隊」;丘念台領導的廣東「東區服務隊」,有鍾浩東、蔣碧玉、蕭道應、黃素貞、李南峰等台灣青年;有參加王芃生諜報機構「國際問題研究所」的李萬居、謝南光、陳其昌、張錫鈞等人。1941年,我方得知日軍將偷襲珍珠港的情報,即由李萬居取得;1928年,國民政府公佈日本侵華陰謀的《田中奏摺》,也是苗栗後龍人蔡智堪取得,交張學良情報部,轉交國民政府揭發的。
此外,還有為了抗戰,從台灣奔赴祖國戰場「尋找祖國三千里」的吳思漢,有響應「十萬青年十萬軍」的一百餘名台灣青年,今在台尚存30餘人。也有參加中共抗戰奔赴延安的林岡,有奔赴晉、察、冀根據地的蘇子衡、文英等人,也有參加新四軍的辜金良等人。
1931年,在島內,民眾黨遭取締,蔣渭水逝世,又「赤色大檢舉」台共遭破獲。9月18日,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在台盛唱「台灣是國防的第一線,日本南門的鎖鑰」,而加緊對台胞的控制。台胞抗日的「潛行運動」也開始了。
1934年,海軍元帥伏見宮親王及梨本宮親王為鼓勵台灣「國防第一線運動」,預定於10月1日,來台親自主持「台灣國防議會聯合會」。但是,在9月29日,抗日青年鄭清水因不滿日帝所為,而爆破基隆軍港,炸傷二人,並炸毀警察署之建築物。日警一面封鎖新聞,一面大事搜捕一月而無所獲。後鄭清水被出賣,在殺傷圍捕日警後,舉刀自裁,壯烈成仁。為此震驚日警的「基隆炸彈案」。
1934年,抗日青年楊萬寶刺殺東港烏龍派出所日警,被囚於高雄監獄,並於10月30日越獄。日帝出動軍警二千三百餘名搜捕未獲。後來高雄監獄有「楊萬寶房」。在一個月內,前有鄭清水,後有楊萬寶,日方也著實恐慌。
1934年,花蓮青年黃依悌見日本軍警動不動就欺打台灣人,心中不平,秘密從事反日活動,事機敗露被捕,右手的中指和無名指均遭日警鐵錘打裂,後投獄四年。
1934年還發生了一樁規模較大的「眾友會叛亂案」,此案日帝曾秘而不宣,被捕者共達四百二十五人。領導人為蔡淑悔,畢業於北大經濟系,參加過國民黨,1929年返台,召募同志曾宗、陳發森、陳家魁等組織「眾友會」,以練國術為名,暗中聯絡抗日份子。被捕後,慘遭酷刑,許多人在獄中病死或殘廢,偵查至1936年始起訴,領導人物25名均遭處死,慷慨赴義。
1936年,台北二中學生李沛霖、顏永賢、楊友順、林水旺組織「列星會」以「台灣復歸中國」為目的,1937年2月判有罪入獄。
「七七事變」後,島內「潛行運動」不斷,事件也不斷,雖在戰爭體制下,一切新聞封鎖,但我們亦從事後披露略有所知。
1937年底,日帝首先肅清所有在台的「中華會館」,前後二次搜捕,株連達二百餘人。嚴刑拷打,強逼口供,要他們招認有「抗日救國團」。酷刑而死者即有易炳漢、何再來、陳顯銳、潘文漢、龔邦鎮等多人。執行偵查的日警為小森松三郎,檢查官為佐佐木。最重者被處刑15年,最輕者八年。如莊奕球則被處刑十年,至光復才出獄。
1938年夏,抗日分子炸毀著名的久留米儲油庫,死傷日本守軍30餘名,焚燬可供日本平時六年使用的油量,予日帝戰略物資嚴重的損害。此案搜捕甚久,株連亦甚廣。
1940年(一說為1941年),發生「台灣民族主義青年團案」。5月27日,小學教師李欽名等被捕,罪名是相約起義響應祖國,日警為之大事株連,是為「五二七事件」或「朴子思想案」。此案株連達百餘人,多數酷刑致死,李欽名亦死於獄中。日警搜出李欽名的日記,其中錄有前人詩句──「勝敗兵家不可期,包羞忍恥是男兒。江東子弟多豪俊,捲土重來未可知」以明志。
1942年,發生「東港事件」。據日方報告:抗日分子歐清石、郭國基、吳海水等人,鼓動台胞起義,以配合國軍登陸作戰。他們募集資金,已在澎湖、高雄、東港等地購買漁船,預定在東港、枋寮海岸迎接中國軍隊。吳海水為參與「文化協會」活動的醫生,歐清石為著名律師;郭國基為國民黨秘密黨員,光復後曾代理高雄市黨部主委,後為黨外前輩,死於立委任內。此案日警搜捕年餘,逮捕二百多人,多人死於獄中。為首的歐清石被判無期徒刑。唯歐清石竟未死於敵人的刑場,卻死於盟軍的轟炸。悲夫!
1943年,瑞芳煤礦主李建興被密告在台建立抗日軍隊,並持有白崇禧、余漢謀的密信。日軍大事逮捕李氏家族及煤礦工人達五百人之多,直到台灣光復,此案尚未審完,最後,出獄只剩一百多人,其餘三百多人都在獄中刑求致死。1945年末,李建興在瑞芳舉行一個悲壯的「追悼會」,並提議組織「對日報復會」,惟因政府對日「以德報怨」而未果。
1944年春,又有「謝娥事件」。謝娥為留日外科醫師,一直想潛往祖國戰場,為負傷戰士醫療。並與陳炳基、郭宗清、唐志堂、黃雨生、劉英昌秘密討論「戰後,台灣就可以回到祖國懷抱」,秘密討論如何迎接盟軍登陸。適唐志堂和劉英昌剛畢業,將被徵兵,故謝娥出資托人安排船隻,由新竹偷渡潛赴祖國大陸參加抗戰,唯被告密而遭逮捕,嚴刑拷打後投獄,至光復才出獄。
1944年,又發生台北帝大醫學部學生蔡忠恕案,罪名為組織響應國軍登陸活動,據說株連達千餘人,酷刑致死者多人,蔡則於1945年6月遭盟軍轟炸,死於獄中。
1944年還發生「蘇澳間諜案」。為有美潛水艇在蘇澳海面浮出,台灣漁民引領二名美軍上岸,事後為日警偵知,大事逮捕蘇澳一帶漁民,有70多名,均慘遭殺害,無一倖免。此事件在台灣光復後,由於家屬陳情才被揭露。
1944年4月,在「蔡忠恕案」大檢舉中被捕之台北商校學生雷燦南,因寧死不出賣同志,終被刑求至瘋而死。他在中學時日記中就矢言:「余之理想要渡海回大陸,台北二中畢業後再讀高商,然後整理家業,做為在台的最後一名日本人,領導本島民族,大力展開活動。」
祖國的落後,甲午戰敗,馬關割台,台胞為祖國的落後擔當苦難,四百萬大漢子民遂淪為日本殖民統治下的「清國奴」。台胞自知命運悲苦,為自救救國,投身近代中國民族自救的革命運動,無役不與,犧牲奉獻,直接奔赴祖國戰場,參加祖國抗戰亦達五萬人;為捍衛民族尊嚴,脫離殖民統治,50年間奮鬥不懈,前仆後繼,犧牲65萬人。昭昭史跡,碧血丹心,明於日月。
今見胡錦濤總書記,9月3日在紀念抗戰勝利60週年大會講話說:
「廣大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和海外華人,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以各種方式參加和支援祖國人民抗戰,不少同胞為國捐軀。在日本侵佔台灣的半個世紀裡,台灣同胞不斷進行反抗,共有65萬人壯烈犧牲。在空前慘烈的抗日戰爭中,中國軍民前仆後繼、浴血奮戰,面對敵人的炮火勇往直前,面對死亡的威脅義無反顧,以血肉之軀築起了捍衛祖國的鋼鐵長城,用氣吞山河的英雄氣概譜寫了驚天地、泣鬼神的壯麗史詩。」
胡錦濤的講話或可堪告慰於我台灣65萬抗日先烈在天之靈。抗戰勝利、台灣光復,無一無我台灣同胞的血淚和奮鬥。沒有抗戰勝利就沒有今日中國的「和平崛起」,我台灣同胞又何能置於中國之外?所以,我們矢言:
中國,是我台灣人民不可剝奪的權利。
中國,是我台灣人民不可侮辱的尊嚴。
中國,是我台灣人民的血脈淵源。
中國,是我台灣人民以鮮血捍衛的祖國。
已故前中國統一聯盟名譽主席,日據時期台灣抗日志士周合源先生生前有言:「中國的再統一,才是台灣的真光復。」望我兩岸同胞共同戮力完成祖國的和平統一,也就是完成近代中國民族自救運動,建立一個和平統一、富強康樂、自由民主的新中國,讓我們的子子孫孫能永遠做一個抬頭挺胸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也讓我們台灣同胞永遠不要再做「亞細亞的孤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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