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定位必須從和平統一出發

社論


2月12日,郝伯村院長在記者招待會上答覆記者說,今年5月20日李登輝總統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對中共政權定位問題,必須由事實和法律兩方面進一步研究,但這並不表示停止我們目前與中共的交戰狀態,乃至於事實上互相承認,必須視未來的發展情況而定,如果雙方要終止交戰狀態起碼要停火,或簽訂停火協議,不過即使停火,也不代表交戰狀態完全終止。例如,美蘇兩國有邦交關係,但是在軍事準備上雙方互相視為潛在敵人。

關於「簽訂停火協議」一節,翌日即有「黨政高層人士」表示,李總統5月宣告終止動員戡亂,即表示我方有意結束戰爭狀態,停火協議簽訂牽涉談判等問題,時機是否成熟,均有疑問,對方要有起碼的善意回應,公開宣佈放棄武力犯台。兩岸關係才會有較大進展,否則,目前的狀態仍會持續下去。不過,也有部分人士主張,中共宣佈放棄武力犯台可以加「但書」,即「除非台灣發生動亂,台獨及國際力量介入台灣」,否則,中共不會武力犯台。(《聯合報》2月14日)

以上所報導的當為執政當局最近面臨終止動員戡亂時期所形成的一些觀點,有些也許尚未成熟,有些也許是有意拋出試探的「風向球」。

首先,我們認為郝伯村院長的觀點是落後於李登輝總統終止動員戡亂的政策的。1979年元旦,中共人代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即以「和平統一祖國」取代了以往的「解放台灣」,並宣佈停止對金門的炮擊。中共早已片面宣佈停戰了,剩下的就是台灣方面的「動員戡亂」,「戡亂」是軍事戰爭的形式,一旦5月份終止「動員戡亂」,亦即台灣方面主動宣佈停戰。5月後,由已經宣佈停戰而不具交戰狀態的兩岸雙方去簽訂停戰協議,這未免太「亡羊補牢」了罷。

停止「交戰狀態」後,還有「敵對狀態」,郝院長並以美蘇為例說明之。這不但引喻失義,而且也是不倫不類。因為,海峽兩岸不是美蘇兩國,美蘇兩國長期的「敵對狀態」是一種冷戰狀態。海峽兩岸是一國,結束「交戰狀態」後,唯一的發展是「統一狀態」,而在「統一狀態」下,兩岸可以有一定的矛盾或相互競爭,這種矛盾和競爭也是在「一國」之內的存在和運作。並且,國家統一是中華民國的憲法義務,「戡亂」即「武力統一」,終止戡亂之後,唯一的國家統一之道就只有「和平統一」,但郝院長用以取代戡亂的「武力統一」並不是「和平統一」,而是「敵對狀態」。既非「武力統一」,又非「和平統一」的「敵對狀態」,這要如何來實踐政府統一國家的憲法義務呢?

雖然「黨政高層人士」認為不必簽訂停火協議,但其「邏輯」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武力統一」是用「打」的,「和平統一」是用「談」的,既要終止戡亂,不「打」了,但又不「談」,這要如何「和平統一」呢?或者,執政當局根本就無統一之念。

有關兩岸「定位」的問題,執政當局必須實事求是解開恐懼「統一」心結才可豁然而解。其實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和大清帝國與中華民國一樣,是繼承和被繼承的關係,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就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但是,中華民國尚有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台澎金馬的部分。在外交上,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絕大部分國家所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但是,中華民國也曾經是世界各國承認過的中國合法政府,甚至現在也還被二十多個國家承認。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現在雙方都願放棄「武力統一」而進行「和平統一」,則必須是雙方自願的,平等互惠的,也就是「誰也不吃掉誰」,在這個原則下即可在談判中與中共據理力爭,力爭成功,統一又對台灣何害?即使執政當局對中共心存疑慮,但也不必有「談判恐懼症」,堅持這樣的原則進行談判,談得成,皆大歡喜,並從而結束民族分裂的悲劇;談不成,「買賣不成仁義在」,除了暴露中共以大吃小的野心外,又對台灣何損?

如果不從「和平統一」出發去尋求兩岸的「定位」,兩岸「定位」的問題,只會治絲益芬,隔一陣子就會又有一位執政當局的首長再表演一次邏輯錯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