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兩岸互信機制罪該至死乎?

評羅賢哲共諜案
李壽林
(退休教師)


2010年8月以來,台灣發生了曾主導國軍尖端通信系統的前陸軍通訊單位主官羅賢哲少將的涉嫌「共諜」案;逮乎2013年8月,立法院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所有軍法案件一律改由一般法院審理或執行,被判無期徒刑的羅賢哲遂有了在軍監裡所不能有的與家屬會面機會,可藉機對家屬道出原本不為世人所知的案情真相。

今年1月18、19兩日,《中國時報》發佈了有關「共諜」羅賢哲「軍審憑自白定罪 羅喊冤搏翻案」、「獄中家書:別迷信大律師」、「軍檢恐嚇 翻供立處死」,特別是「羅賢哲控FBI設局入罪」、「給三條件 FBI網『羅』當雙面諜」等多篇報導,並刊登羅賢哲交給其兄羅賢聖的家書全文存真照片,人們始訝然驚覺羅案並不單純。

《中國時報》1月18日「羅賢哲控FBI設局入罪」報導云:「羅賢哲今年1月8日寫給其兄長羅賢聖的信中內容指出,100年1月26日(即羅賢哲收押隔日),軍事檢察官與美國FBI幹員聯手威嚇他做筆錄,並播放美方設局的光碟,強迫他承認犯行,他向在場的FBI幹員抗議,為何剪接光碟時,FBI幹員怒視他,不發一語,並將右手舉至腰間,朝他做出手槍手勢,意指不要抗議,否則殺了你。」,「羅賢哲說,他在美國夏威夷希爾頓(Hilton Hawaian Villege)飯店,被FBI威脅、恐嚇、利誘自白過程長達8小時,但軍檢播放的光碟是經過剪接,不到1小時的內容,並把違法威嚇他的內容全數刪除,且將威脅幹員臉部打馬賽克。」,「羅賢哲還說,軍檢曾傳喚前國防部長李傑、前國防大學校長金乃傑等人,而金乃傑深知他是奉命欲洽談兩岸互信機制的前置管道。」

另「共諜自白減刑首例 換回一命」報導云:「前國防部長高華柱曾私下坦承,一開始線索是美方提供,在國安情治單位和軍方聯手調查下,花了3個月就偵破。」「高華柱的說法,與羅賢哲家書所提美FBI不但提供涉案自白光碟,還派員來台等情節相符。」,又「給三條件 FBI網『羅』當雙面諜」報導亦云:「美FBI於飯店約談羅賢哲,前後數天,並提出3個條件,一是羅賢哲與中共駐泰國大使館一等秘書林義舜接觸所有過程與談話內容;二是當雙面諜,放假情報給中共,且提供台灣情報給美方;三是不要反對美國對台進行的『博勝』指揮通信軍購案。美方說,如果答應這些條件,『保你平安退伍』。」、「羅賢哲說,由於受到暴力威脅,他的確有向美自白,但美方提的條件,他並沒有回覆,返台後,美方又安排一次會議,名單中原本沒有他,美特別指定他赴美參加,但羅並沒有去。之後,美方寄了一封電子郵件,約羅在新北市中和的福朋飯店見面,約的時間選在週日中午,美方派員來台,但羅仍未理會,美方連續動作都未達目的,才將羅涉案影帶於10月30日交給我方處理,始爆發近年最大的共諜案。」、「羅賢哲為什麼沒有答應美方要求?羅賢哲在寫給羅賢聖的家書中指出,兩岸問題已是不能用戰爭來解決,購買再多的武器,也無法解決兩岸問題,為什麼還要向美買軍購?」「軍購是台美某些政客與軍火商最大利益,而他反對再向美國軍購。」

此外,「獄中家書:別迷信大律師」報導更云:「羅賢哲認為,他因為阻擋了台美某些政客及軍火商龐大的利益,更阻擋了美國想掌控台灣C4ISR(案,指軍事指揮、管制、通信、情報、電腦、偵查、搜索的自動化)的戰略利益,而被囚禁無期徒刑」,另「一家三代都是陸軍 不相信會賣國」報導云:「羅賢哲的父親,陸官18期畢業,少校退役,兄長羅賢聖,也是陸軍官校畢業,晉陞至上校退役」、「一家三代都是軍人,羅家家人直到今天,都不相信羅賢哲是共諜」,「羅賢哲在家書中也指出,他一生為理想而活,熱愛國家人民之心,可昭日月。」

以上援引《中國時報》報導已經夠多,必須問,《中國時報》之報導或羅賢哲之所說屬實否?可信嗎?如果屬實可信,那羅賢哲豈是什麼「共諜」?反而比較像「國特」,並且被FBI設局,因此成為FBI的「雙面諜」了。

人們應該意想不到,羅賢哲原來竟然「是奉命欲洽談兩岸互信機制的前置管道」的,政治談判與軍事互信,豈非正是馬英九第一次競選總統時之政治諾言?所以有羅賢哲以其管道,與大陸方面進行接觸乎?羅賢哲寧非一定意義的「密使」了?觀羅賢哲所言「兩岸問題已是不能用戰爭來解決,購買再多的武器,也無法解決兩岸問題」,「為什麼還要向美買軍購?」,也可知羅賢哲是極願見到兩岸建立軍事互信,化干戈為玉帛的,則羅賢哲為國效力,竟幾乎不免死罪,道理何在?

羅賢哲只是其所喊冤「他因為阻擋了台美某些政客及軍火商龐大的利益,更阻擋了美國想掌控台灣C4ISR的戰略利益」,所以「被囚禁無期徒刑」而已嗎?為何美國要強力介入對羅賢哲的審判?並得台灣軍方完全聽命以配合,必欲置羅賢哲於死地?

若羅所言屬實,我們敢斷言,羅賢哲沖犯了美國隔離分裂中國兩岸,不准台灣與大陸政治和解、軍事互信的「紅線」(或曰「利益」)了,所以被FBI設局陷害,入人於罪了,羅賢哲雖死罪因「自白」獲減,仍然被軍法判處無期徒刑了。

若羅所言屬實,由羅賢哲,我們很自然會聯想到馬英九,為何保釣出身,堅定承認「一個中國」、「九二共識」,並許台灣以與大陸進行政治談判大和解之美好願景的馬英九,其後所為卻是拚命輸送鉅金向美軍購?為何兩岸和平協議可以一夕之間「橫柴入灶」變為須要「公投」如何如何,而不斷拖延?眼前陸委會主委行將往訪大陸,為何立法院迫不及待提前限定不許談「一個中國」,不能「反台獨」?為何軍方一而再再而三「草螟弄雞公」不斷出語挑戰大陸?為何羅賢哲之所願,馬英九反而不願?為何羅賢哲所不願,馬英九卻離奇的拚命為之?與大陸為敵以符美國「利益」才是真實的馬英九嗎?還是真實的馬英九已為美國脅制綁架不被允許存在了?馬英九背負了多少人們所不知來自美國的壓力或「指令」?馬英九是美國的大肉票,羅賢哲是小肉票嗎?

我們雅不願道出以上的過激形容,我們忍不住為馬英九也為台灣憂了!為釐清疑點,我們認為羅賢哲案必須重新審判!

此外,FBI來台介入我國軍法,公然挑釁我國主權,監察院也應調查彈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