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為主權而戰


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4月3日題為《部落民族為主權而戰》:

自從第一批移民向西推進並開始在北美遼闊的土地上安家落戶,生兒育女以来,「印第安人家園」裡的芸芸眾生便開始進行激烈的合法鬥爭,有時甚至進行戰爭。到頭來,這些美國土著人失去了他們的大部分領土,換來的是保留部落土地的主權。

如今,由於美國印第安人的増長速度比總人口增長速度快,由於許多部落在尋找新方法来提高它們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影響,人們現在重新辯論部落主權問題。部落能在不向州納稅的情況下出售諸如菸草和汽油之類的產品嗎?非土著人認為部落實體傷害了他們或者損害了他們的利益,他們向州法院和聯邦法院提出訴訟,這些部落能免受這種起訴嗎?

華盛預州共和黨參議員斯萊德.戈頓說:「印第安人部落(應該)同別人一樣承擔同樣的責任。」

美國內政部負責印第安人事務的助理法務官德里爾.喬丹上月在参議院印第安人事務委員會說:「公路、社區用水、下水道排汙設施以及其他便利設施是大多數非印第安人社區理所當然擁有的,但對印第安人部落來說,這些基礎設施要麼没有,要麼非常不足,衛生條件很差,大多數居留地上的自殺率,酗酒率和失業率都高於其他地區。」喬丹還說:「絕大多數的部落社區的資金遠遠不能滿足它們的需要。如果沒有主權豁免,許多部落政府不久將耗盡它們的資產,以至於富有意義的自治將難以維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