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尊嚴注定較他國低賤?

陳奇格


日皇刻在英做官式訪問。近千名前二戰英戰俘協會及退伍軍人協會老兵們上街舉牌拉布條燒日本國旗,抗議當時日軍之不人道待遇,要求日政府官式道歉及賠償(報載1951年英日協議後日曾賠英戰俘每人80英鎊;5月27日英國廣播公司言抗議者要求日政府再賠每名戰俘25,000英鎊)。我中華民國近年來由於各方面的進步,也看到各類弱勢團體上街要求公平待遇,凸顯朝野及全國上下注重人權。但卻不見任何個人或團體為我二戰受難軍俘奔走平反。尤其不解的是我軍俘常被日軍招降後集體屠殺(砍頭、火燒、機槍掃射及活埋均有),除台北有小團體被俘外,我國無法像英法諸戰俘可集體返國重享天倫。我軍俘亦從未得到日本的賠償·難道我全島軍民均甘心人權尊嚴比英人低賤?20餘萬台籍日本兵(戰死兩萬多)受難受苦,軍餉全無亦是活該?我台灣人中國人的人權基本尊嚴及人道待遇注定要遠低於受難較少的英國兵?

陳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