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八日聲明

二二八處委會


三月七日本會議決提請陳長官採納施行之四十二項條件,因當時參加人數眾多,未及一一推敲,例如撤銷警備總司令部、國軍繳械,跡近反叛中央,決非省民公意。又如撤銷專賣局,固為商人所喜,然工會則不贊成,殊不足以代表本省人民利益。茲經再度商議,認為陳長官既已聲明改組長官公署為省政府,盡量速選省民優秀分子為省府委員、各廳處長,則各種省政之改革,自可分別隨時提請省府委員會審議施行,無須個別提出要求。至於縣市方面,長官已電請各縣市參議會,斟酌情形,分別推薦縣市長候選人,圈定授職,藉以辦理民選縣市之準備事宜,似此省政既有省民參加,縣市政府亦由省民主持,則今後省政自可依據省民公意,分別改革,亦無須個別另提建議。根據上述見解,本會認為改革省政要求,已初步達到;本會今後任務,厥在恢復秩序,安定民生。願我全省同胞,速回原位,努力工作。並請本市各校學生,自下星期一照常上課,各業工人,即日分別復工,治安暫由憲警民協同維持。即希各公私工廠,速即開工,盡量容納失業工人,倘有不法之徒,不顧大局、藉詞妄動,即系另有用意,應請全省同胞共棄之!除再向當局交涉,嚴禁軍警肇事外,謹布區區。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