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難以放心阿扁

王武


在「江八點」、「李六條」之外,1月30日,陳水扁又拋出了一個「陳七項」。老實說,「陳七項」除了第二項外,其他各項均無問題,尤其是第六項:「以WTO模式,尋求兩岸平等參與國際社會、共存共榮。」其實WTO模式就是「一國兩制」,兩岸一國而兩個不同的關稅區。第五條雖有一點「膨風」──「台灣願意扮演積極角色,協助中國現代化、民主化」,但也無傷大雅。

但是,所有的六項一碰到第二項──「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沒有宣告獨立或變更國號的問題,也沒有『兩國論』入憲的問題。」其實這一項就是台獨之宣告,所以,他在宣佈「陳七項」之後,即領著群眾高呼「台灣主權獨立萬萬歲」的口號。台灣輿論說「陳七項」是講給美國人安心的,但是美國人的安心是來自北京,北京對這項台獨宣告能安心嗎?

不但北京不能安心,我們在台灣,也都被陳水扁搞糊塗了。因為40天前,12月20日,阿扁在發表其憲政白皮書時還說:

「1991年修憲則將事實上獨立推進到法律上獨立的階段。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傳達出中華民國憲法的地域效力並不及於海峽對岸,而只限於台灣的訊息。

「但現行憲法不利於台灣做為主權獨立國家的規定有兩個地方:一、憲法本文第四條提到,『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二、增修條文中自由地區、大陸地區用詞,可能被解釋為中華民國包括台灣與中國大陸兩個地區。為排除爭議,應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包括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附屬島嶼以及其他國家權力所及之地區』,或『本憲法適用於台灣地區,本憲法所稱的台灣地區指中華民國主權所及之區域,大陸地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所及之區域』。」

難道這不是「兩國論」入憲嗎?而他說阿扁當選也不會宣佈台灣獨立,原來他認為1991年修憲,李登輝已替他宣佈了。這樣子掩耳盜鈴前後矛盾的台獨主張能成功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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