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加強台灣安全法案

黃企之


台海兩岸關係,因李登輝去(99)年7月9日提出「兩國論」,迄今尚未解凍之時;中美關係,因熊光楷今(2000)年1月25日來美,柯恩將受邀訪問中國,方現改善之機,美國眾議院突於2月1日下午,以341對70票,迅速通過「加強台灣安全法案」(H313),規定美國與台灣軍事部門直接連繫,幫助台灣加強軍事訓練,允許台灣更多軍官來美受訓,形同朝向軍事結盟關係邁進,不禁令人憂思。

這一法案,不符聯合國憲章;不符國際法準則;不符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不符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美國「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逐漸減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也不符美國立國精神。

如此不符法理法案,為何又能通過?從兼視兼聽分析:美國國會中,有一小部分,重私利忘公義,親台反華議員,他們人數雖少,但有錢有權有組織,故有重大影響力。

而大多數議員,竟受少數議員影響,是他們長成於富足、驕傲與偏見環境之中,昧於國際大勢與人類前途;昧於中國現況與人民感情;也昧於認識自己與肩負責任。

不然,如何能夠草草通過,名為加強台灣安全,實為損害台灣人民之法案?誠如白宮發言人洛克哈特於2月2日所說,「加強台灣安全法」法案的支持者認為,這一法案會加強台灣安全,「但我們的看法恰恰相反」,國務院發言人福利也指出,它將「嚴重削弱台灣的安全」。

實質上,軍售台灣,是以台灣為火藥庫不足保台,實足害台。「地球村」已太小,萬一火藥庫爆炸,人人遭殃。1982年,我在「和平統一與新的開始」文中指出,如將世界(地球)比做舟或車,則台灣正處於舟之舵、車之輪地位。今日台灣情勢,看來更加明顯。

美國是軍事大國、經濟大國,中國是文化大國、人口大國。中美兩國面積,大小相近。兩國互尊互敬,取長補短,必須互惠互利;兩國相爭相鬥,針鋒相對,勢將兩敗俱傷。

眾院通過「加強台灣安全法」法案,不是中美互敬,而是美中互鬥。兩大互鬥,形勢逼人,台灣「兩大之間難為小」,必將影響兩岸和解。人重理性,尤富感性。兩岸不能和解,中美終不能和好。中美不能和好,世界和平何能保?

促進「三和」(兩岸和解、中美和好、世界和平),是美京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三十年一貫宗旨。因「加強台灣安全法」法案,也不符和統會宗旨,特為文以示反對。

2000年2月4日於美京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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