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台海安定,共議和平統一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聯合講演大會宣言


時間: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至五時
地址: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主辦單位:海峽兩岸和平統一促進會
新同盟會中國統一聯盟

在人們歡慶世界邁入二十一世紀的前夕,我們卻在台灣面臨著空前的政治經濟困局兩岸關係惡化的危局,海峽兩岸和平統一促進會、新同盟會、中國統一聯盟,代表著島內愛國主義同胞,來表達我們對於時局的憂慮和主張及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

我們認為,今天台灣政局的紊亂和困頓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來自李登輝任內和民進黨合作的六次修憲,毀壞了原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主張兩國論,分裂國家;一是來自於陳水扁總統不能遵守新憲的雙首長制及「一個中國」原則,不但引發了憲政體制之爭,也引發了政府政策的統獨之爭。

此外,今日台灣經濟蕭條和股市低迷,除了國際經濟因素的影響外,兩岸關係的惡化也致使信心不足,投資不前和股市狂瀉。兩岸關係的惡化則來自於陳水扁繼李登輝的「兩國論」之後,進而拒絕了憲法和《國統綱領》的「一個中國」原則,甚至公開否認兩岸既有的「九二共識」的基礎。

其實,今天的兩岸問題是源自於國共內戰的歷史,不可諱言,國共內戰是兩黨爭取中國的領導權,是意識型態和生活制度之爭,而不是中國的領土主權之爭,所以,中國的領土主權從來就未因國共內戰而分裂。中國領土主權完整為兩岸人民所共有,不得分割,「一個中國」原則的事實,過去從來如此,現在也如此,是不容否認和推翻的。

「一個中國」原則除了基於中國領土主權完整的事實外,也基於中華民國的現行憲法。憲法第四條明文:「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憲法增修條文亦明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若非基於兩岸「一個中國」原則,又何來憲法增修條文的「國家統一」之法理依據?

今日兩岸為「一個中國」的法理事實,乃辜汪會談的結果,兩岸既有的「九二共識」,文件猶在,新聞報導亦可覆案,不容否認。

古有明訓「民無信不立」,台灣人民不幸卻遇到這麼一個無賴蠻橫的政府,與台灣人民殷望兩岸和解、經濟繁榮、政治安定的民意背道而馳。為了挽救台灣政治經濟的危機,和挽救兩岸的和平,我們呼籲廣大的愛國同胞必須起而自力救濟,而有以下之主張:

一、島內的愛國政黨,愛國團體和愛國同胞應共同發起召開「國是會議」,形成「遵守憲法」和「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反對台灣獨立。

二、全球華人、愛國僑團、愛國僑胞與兩岸愛國同胞,在全球五十八個國家地區內,成立了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尤其是最近在德國柏林、美國舊金山和華府成立「反獨促統大會」,聲勢浩大,凝聚了促進統一的力量。已形成「和平統一」和「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並向國際社會表達全球華人的愛國心聲。

三、現在島內同胞和海外同胞對「和平統一」和「一個中國」原則已獲共識,即應促成召開兩岸政黨、兩岸國會及海內外各界代表共同召開「兩岸政治協商會議」,台灣人民親自參與國家大政方針之制定,草擬《兩岸關係基本法》,共同討論有關統一後之兩岸關係,如憲法、國號、國旗,及國防、外交經濟諸事項規定,以期實現台灣人民當家做主之願望,保障兩岸人民基本權利。

「鴉片戰爭」以來,我中華民族備受帝國主義侵略蹂躪、侮辱壓迫、挑撥分化,一百六十年間,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為國家的救亡圖存,為民族的生存發展,犧牲奉獻,忍辱含垢,掙扎前進,今天兩岸因內戰而分處,亦均略具建設規模,兩岸的和平統一,將為我民族於新世紀復興的最後一役,望我炎黃子孫莫不戮力以赴,義無反顧。以上所見,凡我同胞共鑒之。

海峽兩岸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 梁肅戎
新同盟會會長 許歷農
中國統一聯盟主席 吳瓊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