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協助台灣漁船自日脫困

蘇澳漁船船長姚坤明得釋返台

傅昆成辦公室


被日本政府撞翻漁船之後,整個夏天被關在燠熱的獨居牢房中,昨天(九月二十一日)才第一次開庭審判的我國漁船船長姚坤明,今天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將搭乘華航一二一號班機,自琉球返抵國門。

這固然是國內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旅日僑胞,以及台灣媒體、立委等關心人士共同努力的結果。但是,關鍵的是:北京方面也曾協助台灣官方,向日本政府提出了強烈的抗議,才獲得此一平反。

自從姚坤明船長今年六月七日被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撞翻了他的漁船,指責他越界捕魚,將他投入石垣島燠熱的獨居牢房,已經整整一百零六天了。但是,這卻是他第一次被通知開庭。

三個多月來,姚坤明被給予一支小扇子;天天被要求像日本人一樣地,將腳放在屁股下面坐在獨居牢房中。孤獨、無援、痛苦難耐。上個月底,他突然在看守所中「跌倒」受傷,嘴角縫了五、六針。姚太太借了錢,終於到當地去探視了他的丈夫,然後哭著回來。

此事經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董事傅昆成親自到當地探視,並向日本方面提出種種抗議之後,國內媒體也做了不少報導。大陸方面看到傅昆成在《海峽評論》上的文章之後,也曾向該該雜誌社總編輯探詢此事。總編輯王曉波教授說,大陸方面因此透過外交途徑,向日本政府發出了強烈的訊息。

事實非常簡單:姚坤明在中華民國的專屬經濟水域作業,經過大約八個小時以後,他的小船(德發三十八號)在茫茫大海上,漂入了琉球與那國島十二海里領海的邊緣。據日本人的資料顯示,他的小船當時也不過距岸九點一海里。

姑且不論我中華民國迄今根本不承認琉球是日本的主權之地;日本對於誤入琉球海域的我國漁船,一向是嚴苛對待,或加衝撞、或潑油漆、或灑機油、或以水龍頭衝擊、或用塑膠棍毆打。不幸被捕者,最少也要罰錢,才肯放人。被盯上的姚船長能不積極脫逃嗎?但是,姚坤明因此得罪了日本「大人」,受到了不人道的、未審先罰的待遇。

相對於此,台灣對於偶爾越界的日本漁船,一向都給予不起訴處分。

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