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十二年來由於台灣黨政高層之專橫智昏,玩弄權術,黑金亂政,內政不修,治安極壞,國庫財盡民困,但居高位者仍揮金如土,變相賄選成風,已激怒民憤,不能再用忍,請李登輝總統,在你落日餘暉之任期內,多作利國為民之善舉,少作製造問題之黑手與打手,實踐你所謂「愛台灣」、「和平轉移政權」之誠信諾言,留給國人與歷史好評,及長著統範,此乃「民之所欲」。
二、國民黨黨產,源於當年各級黨員所繳交之黨費與革命志士們之捐獻,累積而成,經百年之經營,始有今日之資產,現該黨產雖已登記為財團法人,黨員也屬當然之法人股東,但今日之黨產已淪為黨主席李登輝與劉泰英兩同志獨攬操控,佔為己有之私產,其黨產收支運作管理,似無明文章法,任由李、劉二人揮霍,並利用黨產與民爭利,破壞國家金融體制,連黨之副主席,也不敢過問黨產情況,已無法紀,茲為整飭黨紀與財務清白,我們黨員股東,有權順應民意,請黨主席李登輝同志速清查公佈我們之黨產,究竟有多少?有無不法情事?請詳列清單,公佈週知,有不義之財,應還之於民,巧取強佔之國產,應還歸於國,並應「說清楚」「講明白」,以平息眾怒,也洗清我們黨員同志長期來揹負黑鍋之恥。
三、本件函請李登輝總統及總統府國民黨中央黨部「知照」,海內外各主要媒體「刊登」。
中國國民黨黨發會共識於美國洛杉磯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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