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一個中國」即否定中華民國

評李登輝對「一個中國」原則的無信與無知

社論


2月6日,李登輝總統接見立委時竟然說出:「我從來沒有講過『一個中國』。」接著在次日接見另一批立委而受到質疑時,又再次堅持此一立場,只是在用詞上稍加修飾為「一個中華民國」。並且,在台獨立委詢問李登輝是否是不主張「一個中國」時,亦表示首肯。

李登輝有沒有說過「一個中國」,曾任國民黨實踐研究院主任的立委魏鏞在接見時,就當面指出,李登輝曾以黨主席身份在革命實踐院演講時就說過:「我們的國家認同,中國只有一個。」

更有甚者,李登輝一碰到國家認同和兩岸關係就口口聲聲以《國家統一綱領》為搪塞,而在李登輝主持的「國統委員會」第三次會議(1991年2月23日)所通過的《國統綱領》第四節第一項第四款即明言:近程階段「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並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1992年8月1日,又在李登輝主持的「國統委員會」會議中通過「一個中國」涵義之決議,明文:「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1992年12月2日,由李登輝主持的國民黨中央常會發表「一個中國」涵義之聲明:「中華民國建國81年來,雖歷經艱難險阻,依然屹立不搖;國家之法統未中斷。基於中華民國憲法,我國主權與國際人格,亦不容置疑;而台灣之屬於中華民國,其歷史事實與法律基礎,久經國際社會公認,故台灣之法律地位明確,其所屬更無可爭議。」「『一個中國』即為中華民國,本黨絕不接受中共主張之『一國兩制』,亦絕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足以代表中國。」再者,李登輝宣誓就職之誓詞中就有「遵守憲法」之語,而中華民國憲法所規定之疆域包括海峽兩岸,亦即為「一個中國」之憲法。

李登輝的國家、憲法、政府、政黨及其個人明明一再的白紙黑字的主張「一個中國」,而李登輝卻公然否認而偏偏要說:「我從來沒有講過一個中國。」身為國家元首竟矢口否認自己說過的話,發過的誓,簽署過的文件,而失信天下,騰笑中外,我們情願相信這種跡近無賴的行徑不是事實,而是又一次新聞記者的「亂寫」。

什麼是「一個中國」,李登輝簽署過的《國統綱領》和國統會、中常會的文件都說得很清楚,今天國家未統一前,在中華民國台灣,「一個中國」難道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此外,我們對「一個中國」還有一些補充的說明。「一個中國」是指主權而言,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不屬於政府、政黨或個別之地區人民,政府僅代表人民行使主權,亦即擁有治權。自1945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以後,台灣歸還中國,兩岸主權即為一體,至今並未分割,分裂者厥為主權的行使權(即治權)。在兩岸治權分裂的情況下,所謂「一個中國」是指兩岸人民共同擁有兩岸主權而言,所以,兩岸政府才有統一國家之權利和義務。

中華民國政府何以得能在台灣行使主權。台灣原為中國領土,經代表中國之清廷割讓與日本,日本戰敗故台灣又交還代表中國之中華民國政府,統治至今。但這有一前提,若中華民國政府不能主張「一個中國」,即自承不能代表中國,亦即無權在台灣行使主權,台灣的統治權就應依法交給足以代表中國的政府

依據國際法,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已於1972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世界各主要國家與中國的邦交也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所幸尚有29國與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維持邦交。在國際上,中華民國政府的中國代表性已非常的薄弱,並且中共不能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一旦在主觀上,中華民國政府亦自動放棄代表中國的主張,亦即否定「一個中國」原則,中華民國政府在台行使主權的合法性也就喪失了。即使有列強的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也只能是一個割據中國領土的非法政權。所以,今天中華民國政府即使要維持兩岸治權分裂的現狀,在法理上,也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至於「一個中國」的涵義,則誠如「國統會」決議所言,兩岸各有不同。

李登輝上台後,台灣的國家認同日形紛擾,也就是李登輝無知於否定「一個中國」就是否定棄中華民國。否定中華民國後,台灣的道路就只有二條,即台灣獨立或被中共征服,而不可能有對等談判的和平統一了。

子曰:「民無信不立。」蘇格拉底亦有言:「罪惡起自於無知。」李登輝否認「一個中國」,不但「無信」而且「無知」,二千萬人在「無信」「無知」的領導下,其前途又在那裡。為二千萬台灣人民福祉和安全,我們仍然深盼李登輝縣崖勒馬,恢復其誠信和理智,回到「一個中國」原則上,為台灣的前途,也為中華民族的復興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