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保住了月退俸

林泉利


前行政院新聞局祕書郭冠英,因言論問題遭懲戒撤職,停止任用期滿後,再任台灣省政府外事祕書後申請屆齡退休,卻被銓敘部以省府未對郭舉行面試退回,郭不服駁回覆審,打行政訴訟救濟,最高行政法院9月6日判決郭勝訴確定,銓敘部要准郭屆齡退休。

郭冠英不以真名為文批評台獨分子,在刑法上因無針對性,自然無提告人,因無所謂罪刑罰則。如說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頂多以記小過處分,拉高到公懲會懲戒、撤職,已創下中華民國公務員最嚴厲懲處紀錄。至於撤職停職期滿後再任省府秘書也被刻意取消資格,申請屆齡退休因此被拒。現在郭冠英確定討回了公道,依法辦理退休手續,郭先生更應透過提告,要求國賠這些年無法續任公職的損失。

郭先生被汙名化,握有大權的公懲會委員、監委與銓敘部官員難脫干係。那些滿腦子政黨顏色考量的法官與檢察官以此為惕,別甘為特定政黨的司法打手,每天被名嘴董智森點名斥責又不敢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