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遭遇就像電影中的情節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曼秋女士一家的生與死

商華 譯


作者Rigoberta Menchu,33歲,今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得獎理由:為瓜地馬拉的人權,為印地安人的福祉奮鬥。本文由《紐約時報》摘自《你淹不死火:拉丁美洲婦女在流亡中寫作》中自傳一章譯出。於92年10月17日在該報刊出。譯者

我是瓜地馬拉基切族(Quiche)人。我歷盡人間悲辛,我的遭遇就像電影中的情節。雙親在鎮壓中被殺。這個世上,我幾乎沒有一個活著的親人。許多許多瓜地馬拉人與我有同樣的遭遇。

我們家很窮。我父母砍棉花,砍咖啡樹維生。我兩個兄弟死在種植園裡,一個病死,一個是我們仍在田裡時,地主下令灑農藥,我兄弟中毒,我們把他葬在種植園裡。

我父親是當地傳授教義的人,而在瓜地馬拉,傳授教義的人就是社區領袖,是在傳播福音。開始時,我們不過信奉天主教,後來成了當地傳授教義的人。

我們長大……誰也不能說我們不久前才開始戰鬥,因為自我父親開始為土地奮鬥以來,至今已22年了。地主要奪取我們那一丁點土地,我父親因此展開戰鬥。他奔走瓜地馬拉各地,找市長,找法官。他被耍了許多年,因為他不懂西班牙文。我們都不講西班牙語。因此他們弄得我父親東奔西走,要他簽些文件、信函與電報,這意味不光我父親,我們整個社區都要負擔這些費用。

我父親多次被關。第一次被控在群眾間製造混亂。他坐牢時,軍方將我們趕出自己的家。他們燒掉我們的泥屋。我們實在搞不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接著我父親被判刑18年,不過在律師協助下,他得以獲釋。一年兩個月後他回到家鄉,更勇敢地繼續戰鬥,因我們的遭遇更感憤怒。

不久,他被地主的保鏕刑求。幾名武裝男子把他帶走。我們在離家兩公里的地方找到他,躺在馬路上,只剩一口氣。神父出面將他送到醫院。在醫院躺到六個月時,有人說要把他拖出去打死。我們只好去找一家小診所,好讓他慢慢康復。

1977年,我父親再次入獄。軍方告訴我們,不想讓我們探望他,因為他犯了許多罪。從律師那裡,我們得知他將被處決。許多工會工人、學生、農民與幾位神父示威遊行。我父親終於獲釋,不過有人告訴他,身為一個共產黨,遲早他還是會被幹掉。

1979年,五名蒙面武裝男子綁架了我一個小弟弟,才16歲。由於父親不能出門,我們同母親和社區中幾位成員向軍方提出控訴,但他們一問三不知。我們到市政府,到瓜地馬拉各個監獄。母親極為不安。我們費了多大的勁才使弟弟活下來,因此很難接受他失蹤的事實。

那時軍方印發一張公報,說他們拘禁了幾個游擊隊員,要在公眾面前加以懲罰。母親說:「上帝保佑我兒子在裡面。他究竟怎麼樣了。」我們徒步走了差不多整天整夜才到城裡。幾百名士兵把群眾聚攏來看他們要幹什麼。不久開來一輛卡車,車上載有20個受過不同方式刑求的人。

在他們中間,我認出了我弟弟。我們必須使母親安靜,告訴她,如果她不能自制,馬上會給當做游擊隊同夥而死在那裡。我們在哭,看到那些被刑求的人,在場的群眾幾乎都在哭。軍方剝掉我小弟的指甲,切掉他一塊耳朵和身上嘴上幾塊肉。他遍體紅腫和傷疤。被囚者中有位婦女,部份乳房和身體其他部位給切掉。

一名軍官發表了長篇大論的演說,說我們要是搞共產主義,也會有同樣下場。然後分別說明他們對囚徒施加的各種刑罰。經過三個鐘頭,他命令士兵剝光囚徒衣服,說道:「還有些刑罰留在後頭。」他下令將囚徒綁在柱子上。那些人不知該怎麼辦,母親絕望地呆住了。我們沒有一個人知道要如何才忍受得住這樣的場面。軍官命令把汽油澆到囚徒身上,然後一個一個朝他們身上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