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九二共識」30週年說起
從「九二共識」30週年說起
2022年8月2日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不顧中國大陸堅定的反對聲明,仍然搭乘美軍行政專機,採取了不尋常的隱晦路徑,從馬來西亞飛抵台北松山機場,進行了「一日遊」式的簡短訪問。
佩洛西是美國執政的民主黨籍的眾院議長,美國憲法上的第三順位總統職權執行人,卻不顧同黨領袖拜登總統的「委婉勸阻」,堅持在其議長任期的最後時刻,表演了這一齣鬧劇,背後的簡單圖利目的與複雜政治因素,引發了美國國內外諸多政學界人士的反對和批評。現在緊隨佩洛西之後,8月14日又有分屬兩黨五位參眾議員,乘坐同樣的美軍行政專機訪台。今後可能還會有更多類似的訪問活動出現。這就突顯了一個事實:美國政府領導人恐怕自始就不曾真正反對佩洛西議長的訪台之舉。
近年美國一直在東亞製造緊張。如今的惡劣局面,不但是美國造成的,更可能是美國蓄意造成的。如果中國大陸跨馬橫刀,堅決出兵一戰,美國搞亂東亞和平安定的計謀就成功了;與日、韓、印、澳、歐盟等盟邦聯手制裁中國的所謂「正當性」就編出來了。從中國幾十年來,力求維穩,爭取和平崛起與兩岸和平統一的大局來看,這就是美國設定的一個陷阱。
當然,北京在佩洛西的鬧劇中也有了重大的收穫。其一、順勢將今後軍事演訓的範圍,擴大到了台島四周東西南北的海岸附近。最近之處已達距岸9海里。其二、順勢在國際上重新有效地宣傳了一遭聯合國2758號決議,以及美國當年公開宣佈的一中立場,並獲得了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社會普遍認同。
筆者曾在1999年陳水扁剛當選總統不久後,應邀到台灣陸委會做過一場專題報告。當時筆者引述了陸委會自己內部發行刊物中的一段記述,明白指出了「九二共識」存在的一大合理旁證:1992年10月28日兩岸代表在香港會談,形成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和「一中各表」的共識之後,因為這一基本立場的表白,大陸方面立刻由其交通部發佈了一份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大陸船隻不得進入台灣有駐軍島嶼的10海里(國際法上領海為12海里)以內;不慎進入者,必須立刻退出;如果受到台軍攻擊,要立刻上報,完全沒有提及開火回擊的授權。另方面,台灣則由國防部發佈了一份完全不同的行政命令,在台灣管控的島嶼四周,劃定了大約24海里的限制區和大約12海里的禁止區,對進入限制區的大陸機船,一律予以驅離;對於進入禁止區的大陸機船,可以開火擊毀。一張一弛,可以看出當時大陸的寬泛善意以及台灣的森嚴戒備。這也是數十年來,兩岸有了一中共識後,首次出現的和平共處具體安排。
此一「九二共識」當時給予台灣與大陸人民外交休兵,休養生息,發展和平友好關係的機會,為兩岸創造了空前的30年互惠互利的發展機遇。兩岸人民不該忘記,也不能忘記。
事實上,「九二共識」的內涵一直都明白寫在台灣和大陸的「憲法」之中。表明「一中立場」不過是重申了兩岸合情、合理、合法的合憲立場。這一基本立場是兩岸所有朝野人士,大半個世紀以來,共同小心維護的基本立場,也是兩岸內部所有各項法律法規,典章制度有效性的基石,稱之為兩岸關係的「定海神針」,毫不為過。
對於這一基本憲政立場,在一些國際會議上,卻多次看到外國法政學者的蓄意漠視。有幾回,在辯論到最後,我搬出兩岸均堅持「憲法一中」的立場時,作為法律人的對方竟會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已經失效」的荒唐說辭。
令人感到無奈的是,在大陸的中國共產黨也在有意無意之間,呼應了這一說法。這對於兩岸追求和平統一的目標是不利的。筆者曾多次和大陸的學者交流,希望大陸嚴肅考慮,正面對待「中華民國憲法」的存廢問題。因為這一基本法律立場,是台灣島內統派最主要的法律武器。在面對民進黨毀憲、毀台的錯謬政策時,提出基本大法的一中立場,正可以有效打擊民進黨反法治的台獨濫言。不幸的是,大陸的學者們往往囿於成見,不能瞭解一個統一的中國,如何可以存在兩部「憲法」的體制。
事實上,香港與澳門回歸之後,都有了各自的「基本法」。而所謂的「基本法」,在德語的法律名詞中,就是「憲法」。世界上各個不同體制的國家間,凡是有高度地方自治的國家,都會有多部「憲法」或「基本法」,這沒有什麼大了不起的。中國是一個幅員廣大、人口眾多、多數民族融合的大型國家,高度地方自治是合理的安排。世界上這類大型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法國、德國、澳洲、巴西、印度……等國,用語容或有些不同,但都是聯邦制的國家,無一例外。毛澤東當年也曾主張「聯省自治」,而那也是一種不同名詞用語的「聯邦制」。在「一國兩制」的大架構之下,容許「兩部憲法」的存在,對於在台灣島內打擊台獨主張,在國際社會上,爭取一中立場的認同,應該是利大於弊的選項。
民進黨近年來倒行逆施,公然毀棄憲政基本大法的一中立場;又公然干預司法、掌控監察權,處處違反法治。在蔡英文本身的博士學位論文,疑雲重重,無法解釋清楚的情況下,近日再出現了蔡下令,全黨保駕護航林智堅的反法治惡行。雖然在台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的客觀論證,確定林智堅的碩士論文係抄襲他人論文之後,林智堅已經退選桃園縣長,但仍然堅稱清白,打死不肯認錯。這種無恥作風,已經讓全台灣不少選民,看清了民進黨反法治的荒謬態度。如何聲援島內統派,進一步逼迫民進黨(甚至某些無能的國民黨人)回歸憲法基本大法的一中立場,正是當下兩岸謀求和平統一的關鍵契機。
我們必須承認,中國大陸本身的法治工作,目前也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的境界。這一問題有待兩岸所有知識分子認真對待。但是大陸的法治工作確實在逐步求取進展中,假以時日,或將在國際社會上成為不同於歐美國家的另一種制度下的法治模範。除非和平統一已經到了完全絕望的地步,兩岸總要盡心盡力地追求和平,完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的統一大業。
依法治國,自然也要包含依法完成統一的工作。以開闊的法治心胸,說明中國目前兩部憲法的合理法律意義,正面反對台獨分子毀棄一中立場的違憲無效行為,為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這是我們全體的責任與義務。兩岸的選舉制度差別很大,要在選戰中打敗台獨政黨,得用台灣人民目前聽得懂的法律語言,方可奏效。這一點特別需要大陸人民平視台灣同胞的處境,給予體會與諒解。
兩岸不能在美國政府的陰謀詭計之下,輕率用武,兄弟相殘,停滯了中國大陸百年復興的輝煌事業,讓美、日等國暗慶得計。我們應該開展友好的良性競爭與合作,在民族文化發展、民生經濟繁榮、民權法治的完善過程中,相互監督、相互鼓勵,共謀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大政策略。真正做到兄弟合力,把21世紀的中國建設成為一個理想的國度,成為世界其他國家羨慕效仿的對象,進一步結合國際同志,共同建設世界大同的人類命運共同體。◆
★原台灣大學、廈門大學、上海交大、海南大學法律教授,曾任台灣國大代表、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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