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北上宣言》

文獻重刊


本年九月十八日,本黨對於出師北伐之目的,曾有宣言。其主要之意義,以為國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獨立自由之國家,以擁護國家及民眾之利益。此種目的,與帝國主義欲使中國永為其殖民地者,絕對不能相容。故辛亥之役,吾人雖能推倒滿洲政府,曾不須臾,帝國主義者已勾結軍閥,以與國民革命為敵,務有以阻止國民革命目的之進行。十三年來,軍閥本身有新陳代謝,而其性質作用,則自袁世凱以於至曹錕、吳佩孚,如出一轍。故北伐之目的,不僅在覆滅曹吳,尤在曹吳覆滅之後,永無同樣繼起之人。換言之,北伐之目的,不僅在推倒軍閥,尤在推倒軍閥所賴以生存之帝國主義。蓋必如是,然後國民革命之目的,乃得以掃除阻礙之故而活潑進行也。

國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獨立自由之國家,以擁護國家及民眾之利益,其內容為何,本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已詳述之。蓋以民族、民權、民生三主義為基本,而因應時勢,列舉救濟方法,以為最少限度之政綱。語其大要,對外政策:一方在取消一切不平等之條約及特權;一方在變更外債之性質,使列強不能利用此種外債,以致中國坐困於次殖民地之地位。對內政策:在劃定中央與省之權限,使國家統一與省自治,各遂其發達而不相妨礙;同時確定縣為自治單位,以深植民權之基礎;且當以全力保障人民之自由,輔助農工商實業團體之發達,謀經濟、教育狀況之改善。蓋對外之政策果得實現,則帝國主義在中國之勢力歸於消滅,國家之獨立自由可保;對內政策果得實現,則軍閥不致死灰復燃,民治之基礎莫能搖動。此敢信於中國之現狀,實為對症之良藥也。

北伐目的宣言,根據此旨,且為之說明其順序:「(一)中國躋於國際平等地位以後,國民經濟及一切生產力方得充分發展。(二)實業之發展,使農村經濟得以改良,而勞動農民之生計有改善之可能。(三)生產力之充分發展,使工人階級之生活狀況,得因其團結力之增長,而有改善之機會。(四)農工業之發達,使人民之購買力增加,商業始有繁盛之動機。(五)文化及教育等問題,到此方不落於空談。以經濟之發展,使智識能力之需要日增,而國家富力之增殖,可使文化事業及教育之經費易於籌措;一切智識階級之失業問題、失學問題,方有解決之端緒。(六)中國之法律,更因不平等條約之廢除,而能普及於全國領土;一切租界皆已廢除,然後陰謀破壞之反革命勢力無所憑藉。」以上諸端,凡屬國民,不別其為實業家、為農民、為工人、為學界,皆無不感其切要,而共同奮鬥,以蘄(祈)其實現者也。

國民革命之目的,其內容具如此。十三年來,帝國主義與軍閥互相勾結,以為其進行之障礙,遂使此等關係民國存亡、國民生死之犖犖諸端,無由實現。為謀目的之到達,不得不從事於障礙之掃除,此北伐之舉所以不容已也。

自北伐目的宣佈以後,本黨旗幟下之軍隊在廣東者,次第集中北江,以入江西。而本黨復從種種方面指示國民,以帝國主義所援助之軍閥雖懷挾其武力統一之夢想,而其失敗終為不能免之事實。今者吳佩孚之失敗,足以證明本黨判斷之不謬矣。

軍閥所挾持之武力,得帝國主義之援助而增其數量。此自袁世凱以來已然。然當其盛時,雖有帝國主義為之羽翼,及其敗也,帝國主義亦無以救之。此其故安在?二年東南之役,袁世凱用兵無往不利,三四年間叛跡漸著,人心漸去,及反對帝制之兵起,終至於眾叛親離,一蹶不振。七年以來,吳佩孚用兵亦無往不利,驕氣所中,以為可以力征經營天下,至不恤與民眾為敵,屠殺工人、學生,以摧殘革命之進行,及人心已去,終至於一敗塗地而後已。猶於敗亡之餘,致電北京公使團,請求加以援助。其始終甘為帝國主義之傀儡,而不能瞭解歷史的教訓如此。由斯以言,帝國主義之援助,終不敵國民之覺悟。帝國主義惟能乘吾國民之未覺悟以得志於一時,卒之未有不為國民覺悟所屈伏者。願我友軍將士暨吾同志,於勞苦功高之餘,一念及之也!

吾人於此,更可以得一證明:凡武力與帝國主義結合者無不敗。反之,與國民結合以速國民革命之進行者無不勝。今日以後,當劃一國民革命之新時代,使武力與帝國主義結合之現象,永絕跡於國內。其代之而興之現象,第一步使武力與國民相結合,第二步使武力為國民之武力。國民革命必於此對乃能告厥成功。今日者,國民之武力固尚無可言,而武力與國民結合則端倪已見。吾人於此,不得不努力以期此結合之確實而有進步。

欲使武力與國民深相結合,其所由之途徑有二:

其一、使時局之發展能適應於國民之需要。蓋必如是,然後時局發展之利益歸於國民,一掃從前各派勢力瓜分利益及壟斷權利之罪惡。

其二、使國民能自選擇其需要。蓋必如是,然後國民之需要乃得充分表現,一掃從前各派包攬、把持、隔絕群眾之罪惡。

以上二者,為國民革命之新時代與舊時代鴻溝劃然。蓋舊時代之武力為帝國主義所利用;新時代之武力,則用以擁護國民利益,而掃除其障礙者也。

本黨根據以上理論,對於時局,主張召集國民會議,以謀中國之統一與建設。而在國民會議召集以前,主張先召集一預備會議,決定國民會議之基礎條件及召集日期、選舉方法等事。

預備會議以左列團體之代表組織之:

一、現代實業團體;二、商會;三、教育會;四、大學;五、各省學生聯合會;六、工會;七、農會;八、共同反對曹吳各軍;九、政黨。

以上各團體之代表,由各團體之機關派出之,人數宜少,以期得迅速召集。

國民會議之組織,其團體代表與預備會議同,惟其代表須由各團體之團員直接選舉,人數當較預備會議為多。全國各軍,皆得以同一方法選舉代表,以列席於國民會議。於會議以前,所有各省的政治犯完全赦免,並保障各地方之團體及人民有選舉之自由,有提出議案及宣傳討論之自由。

本黨致力國民革命,於今三十餘年。以今日國內之環境而論,本黨之主張,雖自信為救濟中國之良藥,然欲得國民之瞭解,亦大非易事。惟本黨深信國民自決,為國民革命之要道。本黨所主張之國民會議實現之後,本黨將以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所列舉之政綱,提出國民會議,期得國民徹底的明瞭與贊助。

本黨於此,敢以熱誠告於國民曰:國民之命運,在於國民之自決。本黨若能得國民之援助,則中國之獨立、自由、統一諸目的,必能依於奮鬥而完全達到。凡我國民,盍興乎來!

中華民國十三(1924)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