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康有為所領導的變法運動失敗以後,中國的歷史就由維新時期進入了革命時期,就是現代革命時期。這個時期分為兩個階段: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和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這兩種革命在時間上是有交叉的,但以革命的性質說,這兩種革命是截然不同的。舊民主主義革命的理論家和領導者是孫中山。
孫中山(1866至1925),廣東香山縣(今中山縣)人,名文,字德明,號日新,後改號逸仙,中山是在日本所用的化名。幼年入私塾,1878年到美國檀香山居住,次年入小學、中學,1886年在廣州博濟醫院附設的南華醫學校學醫,次年又轉入香港雅麗醫院附設的由維新派何啟創辦的西醫書院學醫。1894年,他到檀香山組織興中會。1905年他在日本東京組織中國革命同盟會,這是中國現代的第一個革命政黨。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中華民國成立,他被選為臨時大總統,不久即辭職,但仍以維護中國的共和政體為己任,直到1925年在北京逝世。他的重要著作和言論,人民出版社編為《孫中山選集》(以下簡稱《選集》)。
政治活動是隨著歷史潮流的變動而變動的。在這一點上,他和康有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康有為說過,他的學術和政治思想在三十歲以前就完全定了,以後不能改變,也不求改變。所以,他從早年的先進人物變成晚年的頑固派。人們覺得奇怪,康有為為什麼變了呢?其實康有為並沒有變,而是時代變了。
章炳麟也多少有類似的情況。他早年在日本東京主持《民報》,宣傳革命,也是一時的先進人物。晚年退居蘇州,傳授傳統的國學,對於當時的政治和社會學術思想的問題失去了發言權,大概他也不想發言了。人們覺得奇怪,章炳麟怎麼變了呢?其實他並沒有變,而是時代變了。
孫中山不是這樣,他早年是維新派的追隨者,其思想是半封建的;中年是資產階級革命的領導人,其思想是全資產階級;晚年是無產階級革命的同路人,其思想是半無產階級的。其所以有這些轉變,是因為他對於中國的問題的認識越來越深刻,他解決問題的對策越來越革命化。他的認識是從他的革命實踐中總結出來的,不是道聽塗說,人云亦云,所以他的轉變也不是看風使舵、隨波逐流。他的政治遺囑說明了這一點。《遺囑》說:「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時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這篇遺囑,雖只有一百多字,但是一篇大文。它概括了孫中山一生革命鬥爭的過去,指示了國民黨同志們未來鬥爭的方向。他首先指出,國民革命的目標是爭取中國的自由平等。怎樣爭取呢?他從四十年的經驗中「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這兩句話說明他的「深知」是從他四十年的革命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只有從實踐中得來的知識才是深知。他積累了四十年的經驗才得出這個「深知」,這不僅說明他現在有了新的認識,也含蓄地承認了他過去的錯誤。他過去第一個錯誤是沒有喚起民眾,只聯合地主階級不當權派,以推翻滿族皇帝的統治,推翻以後,就自以為是革命成功了。等到袁世凱背叛了聯盟,恢復帝制,孫中山沒有民眾的支持就沒有辦法了。第二個錯誤是對於資本主義國家,甚至帝國主義抱有幻想,錯誤地認為它們是支持中國革命的。其實它們就是使中國變為殖民地的殖民主義者,要向它們要求中國的自由平等,豈不是與虎謀皮,它們就是不「以平等待我之民族」。中國的國民革命是要「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孫中山遺囑中的這幾句話概括說明了國共合作後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遺囑》接著說:「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在所舉四項文件中,前兩項是孫中山在國共合作以前寫的,是全資產階級思想;後兩項是他在國共合作以後寫的,是半無產階級思想。
《遺囑》最後說:「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時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當時,北京政府的當權者段祺瑞邀請孫中山來北京共商國是。《遺囑》中所說的兩項主張,是孫中山準備向段祺瑞提出的。可是他一到北京就病了,終於不起。正如大詩人杜甫弔諸葛亮兩句詩所說的:「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
孫中山1892年到澳門行醫,他自己說:「予在澳門,始知有一種政治運動,此種運動大可視為少年中國政黨之形成。其黨有見於中國之政體,不合於時勢之所需,故欲以和平手段,漸進方法,請願於朝廷,俾倡行新政。其最要者,則在改行立憲政體,以代專制及腐敗的政治。予當時深表同情,即投身為黨員,自信固為國利民福計耳。」在這一段話裡,孫中山不僅說明了他的政治活動的開始,也概括地說明了維新派思想的要點。
1894年,孫中山向李鴻章上書,指出當時民族的危機和挽救的方法。他指出:「歐洲富強之本,不盡在於船堅炮利,壘固兵強,而在於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此四事者,富強之大經,治國之大本也。我國家欲恢擴宏圖,勤求遠略,仿行西法以籌自強,而不急於此四者,徒惟堅船利炮之是務,是捨本而圖末也。」
孫中山指出,追求「堅船利炮」是「捨本而圖末」。這是正確的。但他所提出的「四事」,也還不是「本」。他所謂「人盡其才」,主要是在教育制度和官僚任用制度上作一些資產階級性的改革。他所謂「地盡其利」,主要是採用當時所有的科學技術,改良農業生產。他所謂「物盡其用」,主要是學習資本主義國家的科學和技術,興辦工業。他所謂「貨暢其流」,主要是發展交通和保護商業。
這次上書的總的精神是發展農業、工業,以使中國獨立富強。他希望依靠清朝統治者的勢力,從上而下地進行改革。
孫中山的上書沒有得到清朝官僚的重視。他到了檀香山,在華僑裡面得到了同情。當時,國外的華僑有一大部分是從小生產者和商人發展起來的資產階級。這種人在國內還很少。上邊說過,這樣的資產階級和城市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是革命派的社會基礎。孫中山首先在檀香山的華僑中找到了這個基礎。
他在1894年,在檀香山組織了興中會。在宣言中,他開始對於清朝的封建統治展開了攻擊,這表示他放棄了維新派依靠清朝政府推行改革的企圖,開始從下做起,「集會眾以興中,協賢豪而共濟。」同時,孫中山又在入會會員的誓詞中明確提出了「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這一革命口號。
1895年,在中日甲午戰爭的刺激下,他回到香港,組織了興中會總會機關,並開始和當時主張「反清復明」的會黨聯緊,確立了民族革命的信心和主張。但是在政治革命方面,目的還是不很明確。
1895年,他會合當時的會黨分子在廣東舉行武裝起義。失敗以後,他於1897年在倫敦發表論文,明確地提出了政治革命的主張。他說:「不完全打倒目前極其腐敗的統治而建立一個賢良政府,由道地的中國人(一開始用歐洲人作顧問,並在幾年內取得歐洲人行政上的援助),來建立起純潔的政治,那麼,實現任何改進就是完全不可能的。」這裡所說的「道地的中國人」指漢族。在這裡孫中山指出,沒有漢族的種族革命和政治革命,就不可能有任何改革。孫中山一步一步地同維新派決裂,把中國歷史的發展由近代維新推進為現代革命。
1905年,孫中山在東京組織成立了同盟會,舉起了革命的大旗。它所發出的宣言在形式上和實際上都是一個革命軍或革命政府的佈告,開頭說:「中華國民軍都督奉軍政府命,以軍政府之宗旨及條理,佈告國民。」佈告提出了「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的綱領,也提出了「自由、平等、博愛」和「民有、民治、民享」的口號。
孫中山在《〈民報〉發刊詞》中正式提出了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的名稱,並進一步地闡述其內容。他說:「羅馬之亡,民族主義興,而歐洲各國以獨立。洎自帝其國,威行專制,在下者不堪其苦,則民權主義起。十八世紀之末,十九世紀之初,專制仆而立憲政體殖焉。世界開化,人智益蒸,物質發舒,百年銳於千載,經濟問題繼政治問題之後,則民生主義躍躍然動。二十世紀不得不為民生主義之擅場時代也。是三大主義皆基本於民,遞嬗變易,而歐美之人種胥冶化焉。」照這裡所說的,民族主義並不限於滿漢之爭,而是中國民族怎樣可以獨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問題,世界各地都有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會革命。孫中山自以為他的三民主義是要把這三種革命聯繫起來,畢其功於一役,這一「役」成功了,中國就可以長治久安了。孫中山的這些闡述都是原則性的,究竟怎麼樣實施,還沒有具體地說。新文化運動給他一個新推動力,新文化運動是中國從舊民主主義革命轉入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一個關鍵性轉折點,孫中山在這個時候提出了實施三民主義的具體方案。當時有一部分人認為三民主義只是一些空談,也有人認為,孫中山的革命只能破壞,不能建設,所以孫中山發表這些具體的方案,以說明他所進行的革命,不但是破壞,也是建設。
《建國方略》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心理建設」。孫中山認為,這是他的思想的中心,所以也稱為「孫文學說」。其具體的主張是行先知後,行易知難。儒家的經典中,有「知之非艱,行之惟艱」的說法,王守仁有「知行合一」的說法,孫中山批評了這些說法,提出他自己的主張:行先知後,行易知難,不知亦能行,有知必有行。知行問題是中國哲學中的一個傳統問題,孫中山自以為他的主張是關於這個問題的全新的說法,正確解決了這個問題。他的這個主張的政治含義是:對於中國革命,他的三民主義是「知」,既然有知了,就不怕不能行。他企望中國人民都有這個信念,以這個信念作為建國的心理建設。
這個政治含義是重大的,但作為解決中國傳統哲學中的知行問題,並不是針鋒相對的,中國儒家經典所說的「知之非艱,行之惟艱」,王守仁所講的「知行合一」,都是就個人的修養說的。孫中山所舉的「行易知難」的例,都是就社會發展說的,這兩者並不是一回事。用後者批評前者是文不對題。以《心理建設》作為《建國方略》的第一部分,這是有理由的。如果從哲學觀點看,他的主張未必可以成立。
《建國方略》的第二部分是「物質建設」。第三部分是「社會建設」,在這一部分中,人們期望孫中山提出關於民權主義的具體實施方案,可是,他只提出了一個「民權初步」。這是他根據西人沙德的著作編譯而成的。其內容是一般會議的形式和會議進行的程序。人們不免覺得孫中山是大題小作,空言搪塞,其實不然。《民權初步》所講的固然是一些小節,但是,表現了一個大義,那就是民主與集中的問題。孫中山在《民權初步》的序文中說:「中華民族,世界之至大者也,亦世界之至優者也。中華土地,世界之至廣者也,亦世界之至富者也。然而以此至大至優之民族,據此至廣至富之土地,此世運進化之時,人文發達之際,猶未能先我東鄰而改造一富強之國家者,其故何也,人心渙散,民力不凝結也。」這裡所說的「凝結」就是集中的問題。序文的大意是說,人民要行使民權,必須首先把自己組織起來,成為有組織的團體。這個團體如果要對某一事採取行動,它必須召開會議,對於這一事做充分的討論,開會必有一定的形式,討論必有一定的程序。這些形式和程序,並不就是民權,只是行使民權的必要條件,所以稱為「民權初步」。
會議的程序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是討論,第二是提案,第三是表決。會議開會後,先就本次會議所要討論的問題展開討論。參加會議的每個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獨立見解,暢所欲言,這是會議程序的第一階段。這個階段以後,每一個參加會議的人都可以把上階段的討論集中起來,加上他自己的意見,成為一個擬議的議決案,稱為提案,有了提案,參加會議的人再對於提案進行討論,可以補充,也可以修正,這是會議程序的第二階段,提案只是擬議中的表決案,還要加以投票表決。如果得到了多數的贊成,它就成為正式的議決案。經過表決的程序,這個議決案就成為這個團體的公共意見,這個團體就可以採取行動了。這個程序的主要精神是如《民權初步》的《結論》中所說的「一社會中,其會員人人有言論表決權於大小各事,則知識能力必日加,而結合日固,其發達進步,實不可限量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