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的新憲法與恐怖主義

俞力工
(旅歐評論家)


這次伊拉克的憲法投票結果雖尚未揭曉,美國一方已聲稱投票行動是個對「恐怖主義的打擊」、「民主的勝利」。一部憲法能夠維持伊拉克領土主權的完整?能夠對抗恐怖主義的破壞嗎?為回答此問題,不妨先回顧伊拉克的簡短立國史。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阿拉伯人曾協助英國人打敗奧斯曼帝國。奧斯曼帝國瓦解後,英國並沒實現讓阿拉伯人獨立的承諾,相反,甚至處心積慮將阿拉伯人分而治之。尤其發現波斯灣藏有大量石油資源之後,及至1920年中期,英國就控制了整個中東地區的石油資源。1919年英國戰爭部主任秘書邱吉爾為維護「資源安全」,便曾下令對反抗的阿拉伯人進行鎮壓,甚至允許施用毒氣。此後,二戰時期主持對德國城市進行地毯式轟炸、導致60多萬平民死亡的「轟炸將軍哈里斯」(Bomber Arthur Harris)於1930年起,便多

次在阿拉伯地區(包括伊拉克)施用毒氣彈。這是歷史上伊拉克人品嚐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滋味的頭一回。

伊拉克所包括的庫德族、伊斯蘭教遜尼派與什葉派的居住區曾是奧斯曼帝國屬下的三個省。1926年在英國活動下,由國際社會承認它為一個國家。英國的意圖,除了上文提及的石油利益之外,利用這三個水火不容的族群互相削弱,則最有利於殖民主義統治。以庫德族為例,1920 年的色弗勒斯(Sevres)國際會議便曾允諾該民族舉行投票,以決定是否獨立。經英國干預和否決後,該民族與佔優勢的遜尼派間的衝突便延續至今。

二戰結束後,英國在中東的地位逐日遞減,而美國的影響力則取而代之。習慣於支持封建保守勢力的美國,自然要面對親蘇聯的伊拉克民族主義左派的對抗。伊拉克經過20多個政權更迭之後,於1963年又發生了一次由民族主義右派復興黨主導的政變。政變

過程中美國中央情報局向右派新政府提供了共產黨員的名單,由是導致上千共黨人士遭殺害事件。該作為,與兩年後在印尼發生的政變極為相似,區別僅僅在於美國向印尼新政府提供的名單更大,由是死亡人數更眾。

1963年政變後,復興黨隨之遭到另一集團出賣,於是該黨於1968年在美國支持下捲土重來、又進行了一次成功的政變。薩達姆由此取得了第二把手、主持安全工作的權位。1972年,伊拉克不顧美、英、法的反對,將石油資源收歸國有,成為中東地區第一個控制自己資源的國家,也就因為收入顯著增加,該國的經濟、社會一度取得長足發展。1978年伊朗政變,伊斯蘭教政權上台並與美國交惡,由是美國於次年向剛取得總統地位的薩達姆提供了一份「伊朗調查報告」。薩達姆對伊朗西部的石油資源覬覦已久,見此揭露伊朗「不堪一擊」的報告喜出望外,隨即於1980年向伊朗發動進攻。然而戰爭啟動後,伊朗抵抗之力極為頑強,於是薩達姆於1983年不顧1925年《日內瓦公約》嚴禁使用毒氣的規定,向伊朗軍施放大量毒氣彈。正當全球向伊拉克提出嚴正抗議之時,雷根總統卻派遣現任國防部長的拉姆斯菲德為特使拜會薩達姆,同時除了常規武器之外,還向該國提供了包括炭疽菌在內的生化武器原料。儘管如此,伊朗軍於1988年仍然步步進逼,伊拉克則鬥志喪盡。此時,美國雖再三對伊朗發出退兵警告,伊朗當局卻置之不理,由是,巡迴於波斯灣的美國軍艦便「不慎」地打落了一架伊朗所屬、載滿乘客的空中巴士。伊朗見此陰招利害,不得不迅即停火。薩達姆雖經美國解救脫身,但歷時8年的戰爭卻造成雙方上百萬人的死亡。

兩伊戰爭使得伊拉克債台高築,再加上科威特大規模出口石油導致價格跌落,薩達姆便轉而動起併吞科威特的念頭。為謹慎計,薩達姆事先徵求了美國的意見,而美國駐巴格達大使,格賴斯辟女士(Aril Glaspie)給薩達姆的答覆卻是「不支持,但也不反

對」。薩達姆靠美國的扶持起家,一向就以為自己的實力是加上美國的總和,如今再得到如此滿意的答覆,自然就肆無忌憚地拿下了科威特。此際,他萬沒想到,自己扮演「削弱兩伊」角色的任務已經完成,美國下一步的戰略目標系控制整個中東的石油資源。

老布希 1991 年之;沒有一舉攻佔伊拉克,或可說明當時美國保守派的意志還不夠堅決;也可能表明後冷戰時期伊始美國多少還有點在乎國際反應。但是,老布希對伊拉克的壓力始終不見放鬆:一方面,與英國一道繼續對伊拉克進行長期的轟炸;一方面,未經聯合國授權,擅自禁止伊拉克的飛機在北緯 36 度之北與 33 度之南飛行,由是大體上按照庫德族、遜尼派與什葉派的傳統生活範圍,將該國分割為西北、中、東南三個相對獨立的「國中國」。

21 世紀初,薩達姆又不慎犯了美國的大忌,宣佈其美元外匯儲備將由歐元取代;同時規定該國石油貿易將僅用歐元結算。如果其他石油輸出國家依樣畫葫蘆,則意味著美元不再成為石油交易的指定貨幣,更意味著將結束美元及美國政府對石油資源的直接支配。於是乎,「結束薩達姆政權」便成了小布希任內必須完成的使命。自然不過,「銷毀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便成為美國大舉進攻的「理由」;911 事件更是提供了順理成章的藉口。如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已不再是主流媒體設定的議題,而國際社會的注意力早已集中於新憲法的通過與成敗。

值得注意的是,新憲法仍然維護伊拉克的形式上的「統一」,同時僅僅賦予庫德族自治地位。如果看清 2003 年戰爭結束後什葉派與遜尼派之間的實際關係形同內戰;而庫德地區從 91 年開始已實際獨立;則美國仍舊維護形式統一的原因,似乎十分類似早年英國的部署,即使其互相削弱,不戰不和,永遠需要外國干預,永遠需要用大量的石油出口換取必要的武器。

就打擊恐怖主義方面,需要著重強調的有幾點:一是 2003 年之前,伊拉克不曾發生過頻繁的恐怖主義爆炸事件;二是伊拉克這個最世俗化的阿拉伯國家,已轉變為憲法中必須規定「要實施伊斯蘭教法律」的「熱政治」;三是恐怖主義就性質而言,不過是較嚴重的刑事案件。一般只要加強國刑警力量的合作,適時給予足夠的經費與情報,萬無應付不了的道理。但是如今在美國的主導之下,「反恐」已成為世界各國必須動用國家軍事機器處理的事件,其結果就像是大象闖進瓷器店,單單是「意外造成的傷害」就可能是滋生恐怖主義的最好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