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民主的移植為何深陷泥潭?(上)

寒竹


〔觀察者按〕從古老非洲大陸的埃及,到歐洲邊緣的烏克蘭,從東亞的「民主典範」台灣到南亞的「和諧」泰國,曾經慶幸「轉型」成功、移植了西方民主體制的「國家」如今動盪不安,廣場政爭到暴力衝突,一輪又一輪此起彼伏。而老牌「民主」國家諸如英美,則不得不通過嚴厲整肅廣場「民主」運動來獲得安寧——英國迅速審判街頭運動參與者、美國暴力驅散華爾街上絕望的佔領者。如同蜥蜴斷尾,卻不得不同時默默消化金融危機帶來的內傷。

驕傲的西方之心似乎不再那麼自信,各種吞吞吐吐的反思者終於開始出現。繼3月1日夜鶯歌手《經濟學人》發表那猶如漫漫長夜前夕的警示之後,一向喋喋不休的意識型態喜鵲《華盛頓郵報》也在3月29日忍不住發出感歎:西方民主將重蹈雅典民主的悲劇結局。哀歌之餘不忘顧影自憐,在現象式的反思之外,其基本邏輯大致都是同義反覆:為什麼我們的民主出了問題?因為我們沒有消滅問題。

相比於躁動不安的媒體,西方的「先知」們有更多深刻焦慮。曾以「歷史終結論」聞名的福山教授面對美國兩黨無所作為的亂象,一定深感「終結」並不在別處。他在聆聽春秋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維為教授的「中國模式」論後不久,就呼籲美國應該學習中國的「民主專政」。

給西方的「先知」、「喉舌」多一點時間來展示他們的「自我糾錯能力」吧。我們且將他們放在一邊,來聽另一位春秋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寒竹先生如何剖析「西方民主制度」在非西方國家的失敗。寒竹正本清源,指出人們往往搞錯西方社會本質並不是民主而是自由。被壓縮在「小政府」領域的「民主」本來就不是用來解決「大社會」問題的有效工具,而是高度空洞化的形式主義。想要以西方民主來解決本國嚴重問題的國家無異於吃錯藥。本文更試圖破除一種在中國也頗為流行的觀念、一種偽裝成反思的自卑感:我們還不到那個發展階段,我們現在的水平還不足以支撐向西方民主轉型。這樣一種論述潛意識裡還是「我們落後於你們,請你們原諒我們暫時還達不到」的文明階段意識。自信不易,春秋戰略研究院的學者們多年來反覆呼籲的,是不要無視億萬中國人民在執政黨領導下開創的新的文明發展模式及其高效體制。我們自身需要深化改革,更需要深化對一切似是而非參考對象的理解。比如:那個「暫時還不能拿來」的西方民主到底意味著什麼?

這是觀察者網暨春秋發展戰略研究院「會診西式民主」系列的第二篇文章。

2014年可能是全球反思民主發展的一個開端。

2月下旬,烏克蘭的憲政體制被街頭運動所顛覆,民選總統流亡國外,各地區要求獨立和自治的呼聲此起彼伏,克里米亞已經自行宣告獨立並加入俄羅斯聯邦。經由「橙色革命」建立起的烏克蘭民主政體出現危機,國家瀕臨分裂與動盪的邊緣。3月18日晚,台灣大學生和部分反對黨人士非法佔領了立法院,並於23日進攻行政院,與鎮暴警察發生激烈衝突。

英國的《經濟學人》雜誌似乎早有預感,在3月初就刊出長文《民主出了什麼問題?》文章對大多數非西方國家在民主道路上遭遇的困境發出強烈感歎。按照西方的民主理論,無論是烏克蘭還是台灣,新建的民主政治框架都有相當一段時間,政黨輪換也不止一屆,各種社會的矛盾和衝突理應在憲政的框架裡按照民主程序來解決。當民眾走上街頭,採取暴力的非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時,只能有兩種解釋,要麼是源自西方的民主制度本身就有問題,要麼是許多非西方國家建立起來的制度只是徒具民主外衣,在本質上並非民主制度。

這裡有兩個密切相關問題必須弄清楚,第一、西方民主的本質究竟是什麼?第二、引進西方民主究竟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這兩個問題弄清楚了,也就基本上能夠理解為什麼西方民主制度在世界上大多地方會水土不服而呈現病態,甚至某些國家或地區會因為盲目移植西方民主制度而陷入暴力衝突和國家分裂。

一、西方社會的本質是自由而非民主

民主,是指一種能夠保證社會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訴求得到表達並付諸實踐的社會機制。民主有不同形式,在當今世界,西方民主模式居於主流地位,冷戰以後,許多國家和地區模仿的都是這種制度,《經濟學人》雜誌感歎民主在世界範圍內遭遇困境,就是指西方民主的困境,而非指其它。

20世紀以來,西方政治學界關於民主的理論林林總總,出版的書籍可謂汗牛充棟,中國學術界對這些西方民主理論的介紹也不遺餘力。通常,多黨競爭、公民普選、代議制政府被看成是西方民主的基本特徵。但是,幾乎所有這些經典的民主理論都沒有揭示出西方社會的本質以及民主的邊界。

從17世紀約翰·洛克為個人經濟活動的辯護,到18世紀的啟蒙運動尤其是蘇格蘭啟蒙運動,西方社會在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自由市場與政府、私權力和公權力之間劃下了一道邊界。在英、美、法等國完成革命後,私權力和公權力的分割逐漸成為現實。在西方社會中,市場活動遵循的是自由競爭,優勝劣汰的法則;在公共領域,政府的選舉與運轉,遵循的是民主原則。市場和政府、私權力和公權力,各自按照自由與民主的原則分別活動,至少在名義上是井水不犯河水。

在公共政治領域,西方國家從近代以來逐漸發展出一套能夠在形式上接納下層民眾參與的政治機制。這也就是西方國家向全世界宣揚的多黨競爭、普遍選舉、代議制政府和政治分權的政治模式。在這一政治模式中,以多數表決為形式的普遍選舉成為西方國家的合法性基礎。從形式上看,權力在公共政治系統中呈現出一種自下而上的傳遞。普通民眾通過選票選出政治權力的代表,授權這些政治代表以政府的名義行使政治權力。在這個系統中,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建立在被選舉、被授權的基礎之上。

與公共領域自下而上的權力結構相反,在私人經濟領域,權力結構呈現出一種自上而下的形式,每一個自由經濟體運轉的基礎性權力都是來自頂端的企業所有者或經營者,而不是來自底層的僱員。在自由市場中,是企業的僱主僱傭員工,並訓練和授權員工如何工作,而不是員工運用多數表決機制自下而上地選舉僱主;是僱主的企業給員工提供了就業機會,而不是僱員的選舉創造出僱主的企業;是僱主根據市場的供求關係和員工的不同工作表現支付勞動報酬,而不是僱員通過多數表決機制決定薪酬標準;是私有企業的產權人佔有全部剩餘利潤,而不是企業員工按人數平等分配企業利潤;是僱主檢查和監督員工的工作,而不是員工檢查和監督僱主的工作。所以,在每一個自由經濟體,僱主或獲得授權的經營者擁有原初的權力並處於權力的頂峰,權力從頂端通過管理部門層層傳遞到最底層。這跟公共政治領域裡自下而上的權力結構正好相反。

從整體上看,公共政治領域裡自下而上的權力結構在整個西方社會中只佔一個很小的角落。中國學界常常談西方國家公共領域裡政治權力的合法性,卻很少談私人領域裡私權力的合法性。而按照馬克斯·韋伯的說法,合法性涉及非常廣泛的社會領域,其中包括法律、習慣等等,範圍遠遠超出政治領域。對於絕大部分普通民眾來說,日常的個人生活都是發生在私人領域的自由市場中,經濟活動中的私權力遠比政府的公權力重要得多,對日常生活影響也大得多。所以,在整個西方社會中,私人經濟活動中的私權力以絕對優勢壓倒了公共領域中的政府公權力。這種自由經濟與民主政治在社會領域裡的巨大差異決定了西方社會的本質是自由而非民主。

當今政界、學界主流把西方社會簡單界定為民主國家的誤區在於以個別代替一般,以局部代替全體。學界的這種誤區早在近代對古希臘羅馬社會的界定時就出現了。很多學者常常簡單地把古希臘社會,特別是雅典社會視為直接民主的典範。其實,這種界定有一個不當跨越。古希臘的城邦公民大會的議事機制確實為一種直接民主政治,但是,這種公民大會上的民主政治並不是古希臘社會的根本制度,更不是古希臘社會的本質。古希臘各城邦能夠參與政治的公民人數居於少數,僅奴隸在社會中就佔了大約一半左右。所以,從根本上說,古希臘社會是一種奴隸制度。如果把古希臘說成是民主制度,就等於是說民主制度本身包含人對人的奴役,這是對民主的褻瀆和誤解。民主是一種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訴求能夠得到表達並付諸實踐的社會制度,簡單地說就是大多數人的政治統治。把一個大多數人都沒有政治權力的社會說成民主社會,顯然是背離了民主的基本概念。【待續】

(轉載自觀察者網 http://www.guancha.cn/han-zhu/20140404_2194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