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回想在1980年代,在台灣的民眾多自稱為中國人。這不只是因為教育--以前小學生作業簿的封底寫「做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也因為在中國大陸進行「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文革」,1966-1976)後,台灣的朝野有共同的認知:中國的希望在台灣。甚至,當說及「20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時,大家所憧憬的「中國」,是實行「中華文化復興」的中華民國。

事實上,此時期台灣人的總體表現不俗。當大陸陷於「文革」的泥淖時,台灣曾經是「東海上的燈塔」,指引中國發展的前路。台灣的土地改革與經濟發展策略成功,曾經是「亞洲四小龍」之首、全世界的楷模。一直到2000年,台灣地區的GDP還領先所有大陸各省市甚多。1980年代,大陸在「文革」結束之後推行「改革開放」,「經濟學台灣」一度成為口號;台商成為大陸經濟發展的重要助力;台灣的民歌與流行音樂也風靡大陸,成為撫慰大陸人心的良劑。

然而,在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後,世界上所認知的正統「中國」已逐漸變成了中國大陸。隨著中華民國邦交國減少,國際地位被邊緣化,台灣民眾開始逐漸說自己是「台灣人」,而與對岸的「中國人」區隔開來。這一情勢剛好被「台獨」利用,在國際陰謀人士慫恿下,強加台灣以政治與文化上的意涵,導致嚴重的後果。

在台灣的人(外國人除外)其實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就此而言,台灣人當然都是中國人。然而在現實上,當台灣民眾自稱中國人,就有可能被貼上「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標籤,而被投以異樣的眼光。這一發展對兩岸的和平發展有極為負面的影響,必須加以消除。

其實,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號的英文名裡都有 “China”,中文名裡都有「中華」有「民」,差異不大。現今許多台灣民眾所以劃地自限,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權固是原因之一,但主要是因為受到有心人的攪弄。名不正則言不順,古有明訓;名稱會影響到認知,許多誤會與衝突都因名稱而來。本文認為,若兩岸都提倡使用「中華人」這一名稱,許多問題都將迎刃而解,而有利於兩岸的和平發展。以下先從四個視角加以分析。

分子人類學的視角

中國歷經過許多變亂,其實本來就是個多民族的融合體。以前大家喜歡講「血緣」,其實這詞的意義不明,而血緣的認同常是種族衝突與歧視的源頭。到現代發展出「分子遺傳學」,則論血緣不如論「基因緣」。現代「分子人類學」考察不同人群的DNA序列,已可以清楚判定各種群之間(或種群內部)的親疏關係。所根據的主要就是男性Y染色體非重組區發生特定突變「單型」的群組,稱之為「單型群」。

據DNA分析的結果,中華民族根本是個大熔爐;或用通俗的話說,是個大雜燴。不同地區人的單型群分布固有差異,但總呈現多元的分布,而非單一;換言之,幾乎沒有純種的族。大抵東亞人種的單型群分布大同而小異--多帶有O單型群,這是東亞人種與中亞及歐美其他人種間的重大差異。

台灣的原住民族所帶單型群,與東南亞族人較接近。2011年底從馬祖附近亮島遺址發現人類遺骸(距今8,200年)的DNA分析,更可推論亞洲大陸東南沿海可能為南島語族的祖居地;換言之,台灣原住民族的祖先許多是來自福建沿海。

故而,各地區的地理環境、風俗、信仰、飲食習慣雖然有別,但若從分子人類學的視角,則中國土地上的人大同小異。從血統來區分民族是落伍的,也全無必要。觀乎中國大陸到現在還特意在身分上識別「民族」(共56個),此舉其實弊多利少,亟待廢止。在台灣,則有人到現在還在說「我們都是漢人」;言者似有心消除隔閡,然而「漢人」一詞的定義並不明確,強調「漢人」有流於「大漢優越意識」之虞,不利於促進民族的融合。

國家認同的視角

許多爭議與分歧其實都來自名詞定義不清。所以我們得先把名詞說清楚。現代中文的「國家」一詞(乃古文裡「家」與「國」的合成),最早出自日文對“nation”的翻譯(其另一譯名是「民族」)。查維基百科對“nation”的解釋:「國家是一種社會組織,其中的人群由於一些共有特質--例如語言、歷史、種族、文化、地盤或社群等的組合,生成一集體的國家認同。」簡言之,「國家」最重要的要素可歸納為人民、土地與文化三者。

至於我們一般教科書上說國家的要素有四:人民、領土、政府、主權,則是依據現代西方政治理論對“sovereign state”(常簡稱“state”,譯為「主權國」)的說法。必須指出,此說法或適用於「國際法」的場合,卻有嚴重缺失--竟未提及「文化」這一要素。此外還有偏差--「主權」實為「對外交往能力」之誤。案1933年訂立的《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一條:「作為一個國際法所承認之國家應具備以下資格:1.常住人群;2.界定的地盤;3.政府;4.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

進一步分析,則人民、土地、文化乃屬國家的「原生要素」,政府與主權等「上層結構」,乃屬國家的「建構要素」。人民、土地與文化三者是長久傳承的,而政府與主權(不妨合稱「政權」)乃是短暫的,依時勢推移。

統治者基於本身利益,當然強調政府與主權,他們的國家認同當係前述“state”。元末時朱元璋提出「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的口號,推翻元朝。但他在即位明太祖時就對「同生天地之間,有能知禮義」的少數民族用「既居我土即吾赤子」的理念,一視同仁。他一方面希望少數民族「服我中國聖人之教,漸摩禮義」,另方面又提出「因俗而治」的政策,再造多元一體的國家。清末興中會與同盟會雖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號召推翻滿清。然而在1912年元旦孫中山發表《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時,提出「五族共和」論,查該口號源自清末立憲運動的「五族大同」,強調中國是由五大民族平等組成的民族國家。「五族」當然只是個說法,其實不只五族--有大也有小。

但從百姓的觀點,歷來中國百姓有「天高皇帝遠」的想法。他們頭腦裡只會先注意到同胞、鄉土與文化這三個要素;換言之,他們的「國家認同」是“nation”,而非強調政權甚至忽視文化的“state”。百姓常不認同統治該地區與人民的政權--特別是當那個政權腐敗而無能時。人民可以透過革命或選舉來更迭政權,不是嗎?甚至我們可以斷定:百姓若認同的對象是“state”,必然是因被統治者給「教化」或「洗腦」所致。

進一步探討:文化雖包含語言、文字、風俗、制度、學問等等許多,但語文是其中最重要的面向,因為一切別的都需要靠語文來傳達與傳承。說到中國的認同,從文字這一面向切入最好,因為中國文字特殊的方塊字造型在世界上最是突出。中國各地區的方言儘管有差異,但寫出文字來,則溝通無礙--不只東西南北,甚至古今。凡中國文字所及的地區都屬中國,此說大抵不差。

中國歷史的視角

再從中國歷史看問題。中國本是一模糊的概念。早期「中或(國)」指的是以洛陽盆地為中心的中原地區。秦漢以後,「中國」一名主要作為統一的中央王朝統治領域的泛稱或正統王朝通稱,基本上涵蓋了地理、民族和文化意義。明太祖朱元璋於1368年1月23日登基稱帝,在其《即位詔》中寫道:「朕惟中國之君。」在對外官方文件上也有以中國自稱。活躍於明朝萬曆年間的西洋傳教士利瑪竇(Matteo Ricci)去世後出版的「日記」《中國札記》(1615)中寫道:「今天我們通常稱呼這個國家為Ciumquo(中國)或Ciumhoa(中華)……。」

1655年,天主教傳教士衛匡國(Martino Martini)在其著作《中國新圖志》裡,認為公元前9世紀的秦國的名稱,轉變為梵語Thin、Chin,又成為希臘語與拉丁語的Sinae,最終成為China。其後,西人漸統一稱為China(中文音譯為「支那」或「震旦」)。

滿清時期,「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國」簽訂的《馬關條約》中,「第二款」開頭寫:「中國將……。」「第四款」開頭寫:「中國約將……。」「第六款」開頭寫:「中日兩國……。」可見清朝皇室自認代表中國。隨後(1871年)清朝與明治日本談判第一份條約《中日修好條規》時,日方代表對於條規裡中方使用「中國」一詞提出反對意見,認為「中國係對己邦邊疆荒服而言」,要求條規內只寫清朝的國號「大清國」。但清政府代表不同意日方的要求,回應道:「我中華之稱中國,自上古迄今,由來已久。即與各國立約,首書寫大清國字樣,其條款內皆稱中國,從無寫改國號之例。」

至於英文版,當時的大清帝國及後來的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用China。亦可見China一脈相承;不同時期的政府不同,國號雖異,卻是代表同一個國家China。中華民國在19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並不是建立新國家,而是建立了新政府。

中國的歷史顯示「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古時有「家」的名稱,也有「國」的名稱,並沒有「國家」這一詞。《禮記‧大學》寫「……齊家、治國、平天下。」顯見「國」的概念大於「家」。春秋、戰國時期的「國」或相當於現代的“state”,著重在人民、土地與政權這三要素,各國的文化則並無甚差異。「韓趙魏三家分晉」的意思是一國晉國分為三韓、趙、魏三氏所統領的國。

現代既用「國家」這一名詞來翻譯 “nation”,在此且提出一主張,即將「中國」作為「國家」(nation)的名稱,而將「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國」(state)的名稱。當說及「國家」,著重在人民、土地與文化;當說及「國」,則著重在人民、土地與政權。於是,「愛國家」與「愛國」並不是一回事。

據此,則「愛中國這個國家」(通常簡稱「愛中國」)與「愛中華民國」或「愛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混為一談;「愛中國」者主要愛的是中華民、中華土與中華文化,他們不必然愛「中華民國」或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權。打個樹的譬喻會更清楚些:設想中國是棵大樹,則中華文化是長在中華土裡的樹根,中華民是樹幹,中國的政權不過是樹上枝葉。

釐清這些觀念,庶幾可以減少許多誤會與紛爭。如「愛台灣」與「愛中國」並不衝突--都不牽涉到政權;甚至「愛中國」的人也可以同時愛別的國家。再說,「賣國」這一詞語意含混,容易被拿來亂扣人帽子。說一個人「賣國」,必須先弄清楚他是「不愛國家」還是「不愛國」。被說成是「賣國」的人,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不愛他的國家;另一種是愛他的國家,但不支持統治那個國的政權。

「中華」名稱的視角

華字本通花,有美麗與繁盛的意思;夏有大的意思。《左傳‧正義》寫:「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於是有「華夏」之名。古代華夏族多建都於黃河南北,以其在四方之中,文化美盛,因稱之為中華。後各朝疆土漸廣,凡所統轄皆稱中華,與中國幾乎同義。「中華」一詞最早見於晉代典籍。桓溫《請還都洛陽疏》:「彊胡陵暴,中華蕩覆,狼狽失據。」

前文提到,西洋傳教士利瑪竇在《中國札記》中寫道:「今天我們通常稱這個國家為中國或中華……」。1869年的晚清時期,美國傳教士倪維思(John Livingstone Nevius)的英文著作《中國與中國人》關於中國的國名一節裡明確指出:「中國人講起自己的國名,最常用的是中國(Middle Kingdom);另一個名字是中華國(Middle Flowery Kingdom);……。」

「中華民族」(Chinese nation)這一名稱是1902年由梁啟超首次提出;他提出之初的本意是為漢族之別稱,後延伸詞義則包含中國境內所有民族。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孫文說:「今日中華民國成立,漢滿蒙回藏,五族合為一體。」1920年11月4日,孫文在講演中說:「應該把我們中國所有各民族融成一個中華民族。」中華民族被孫中山使用在其政治主張中,其概念隨著時間的演變不斷擴大,最終乃演變成了建立在文化認同基礎上的國族團體。

到如今,「中華」的意涵已顯然比「中國」廣,也可以用來避免「中國」這一名詞所隱含的政權因素。例如,我們說「中國文化」就不如說「中華文化」;新加坡推行的「中華文化」(Chinese culture)顯然不宜稱之為「中國文化」,但其內容大抵相同。台灣地區參加國際活動所使用的頭銜Chinese Taipei,譯為「中華台北」則宜,譯為「中國台北」就引發爭議。

本文在此進一步主張,在用為名詞的場合,將Chinese譯為「中華人」--以取代「漢人」、「唐人」、「中國人」這些容易引起爭議的說法;這一名稱既能涵蓋古今、和通兩岸,且與在海外華裔已歸化為外國人的「華人」相區隔。又,日常大家對「中文」、「漢語」、「華語」這些詞的用法莫衷一是。更建議作下列釐清:written Chinese譯為「中華文」,popular Chinese譯為中華語--以取代常用但意義不明的「普通話」,而與北方話(Mandarin)、閩南話(Southern Hokkien)、廣府話(Cantonese)、上海話(Shanghainese)、四川話(Sichuan dialect)等等方言區隔。

從「中華人」到「中華共和國」

回到現實來。民眾認同的國家是經歷數十個朝代的中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只不過是建立其上的政權的名稱。目前兩個政權在台灣海峽兩岸分治對峙,以致人民身分有別;但兩者的法定領土互相重疊,文化大同小異。顯而易見,兩岸和合則兩利,相抗則兩害。

中華民國政權雖然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視為「前朝」,卻明明仍然有效統治著台澎金馬地區。其邦交國雖然只剩12個,但其經濟實力、文化包容力(特別是在宗教方面)及對眾多華人的吸引力都不容小覷。誠然在其治內存在「台獨」之害,但隨著國際局勢的發展,這一逆流終究會消退。可是若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肯正視中華民國的存在,就會把一些人驅往「台獨」歧路;這不止不智,還有罪過。

其實兩岸政權擁有共同的元素:中文名稱都包含「中華」一詞;英文名稱都是Republic of China,只不過一方多了個“People's” 的字樣。更重要的是,骨子裡行的都是中華文化。張載有言:「仇必和而解。」兩岸知識人應該致力以中華文化為綱,促使兩個「中華政權」和解,而避免雙方兵戎相見。仔細想一想:「中華」的概念大於「中國」,「中華民族」的概念大於「中國」。

致力「中華民族復興」,就必須認同中華文化;認同中華文化,就需要從傳統吸取精華。「致中和」與是傳統儒家的高明主張,「大同」是中國傳統政治的理想。《論語》有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在此且作一引申:「統一」有好的與壞的之別--「好的統一」和而不同,「壞的統一」則同而不和。筆者認為,主張「統一」不如提倡「和成」--「成」指完整,「和成」寓意互補相成。「統一」是政治人的口號,「和成」才是知識人的心懷。

欲達「和成」,須先「共和」--「共和」本是中國古詞,意為和平共治。「共和」應先從「和通」做起,文化就是和通兩岸的鎖鑰。孫文所說「發揚中國固有優良傳統,採擷西方文化精華。」當是民族復興的不二法門。兩岸過去已通郵、通網、通商業;通歌、通影音、通表演;通航、通婚、通人才。未來更應致力「文化大三通」:通學問、通教育、通思想。

從現用名稱看,兩岸政權對Republic之譯有「民國」與「共和國」之別,但對China則同用「中華」一詞。既有此大同,就存在和解的基礎。雙方有必要各讓一步,也都需要有「下台階」。且在此提出兩岸和成的綱領--集思廣益共建未來的「中華共和國」。

一方案主張: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拋棄「人民」這個當年隸屬蘇聯附庸國的屈辱標記,另方面中華民國也將「民國」改為「共和國」。至於英文國名,則宜沿用聯合國創始時就用的Republic of China,順理成章。在此,「共和」一詞當不止代表「為民之國」,更標舉兩岸行不同制度卻相安相成的高義。具體設計當非本文所能涉及,至少雙方應共組代表團進入聯合國與各種國際組織。

和成之路欲速則不達。吾人應先促進兩岸各領域、各團體的會商,進一步則協同保衛領土--如保釣、保南海,共同促進中華文化的健全發展。使命維艱,識士們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