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國民大會修憲復決案終於在國、民兩大黨全力護盤下高票通過。除立委的選制將有結構性改變外,另一個重大影響就是,國大正式走入歷史,今後立法院提出的修憲案及領土變更案,將由全國公民復決。
依據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第一及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復決立院提出之修憲及領土變更案,必須獲得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半數以上的同意,才算通過。這樣的高門檻,讓台聯黨及部分民進黨籍人士擔心,此次修憲將是台灣最後一次修憲。面對來自綠營的各種質疑,陳水扁在7日民進黨慶功宴上宣佈,他將啟動第二階段憲改工程,希望2008年時「有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他並指出,既然國大都能被廢除,那是否要維持五權憲法就不再是禁忌;過去憲改工作受限於意識形態,每次都只能微幅調整,一旦政治迷思及障礙突破了,即表示可以推動全面憲改。
號稱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國民黨,對修憲結果大表欣慰。連戰說,「修憲成功不只是國民黨的成功,也是中華民國的成功。」發言人張榮恭更指出,「從此,法理台獨的可能性劇降,顯著提升了台海的安全性與兩岸的穩定性。」
且不論立委選舉新制對台灣政治生態的影響,也不論五權憲法在國大廢除後還能存活多久,公民復決過關,真的一如國民黨所稱,對兩岸關係有助無害嗎?陳水扁即將展開的第二階段修憲,藍營將如何接招?制定了《反分裂國家法》的中國大陸,對公民復決過關態度如何?
一、公民復決衝擊兩岸關係
基於修憲案及領土變更案保持雙重關卡,立法院須立委四分之三決議才能成案,以目前綠營未過半的實力,根本無法成案;就算成案,亦難以通過公民復決的高門檻,台灣學界及主流媒體普遍認為此次修憲對兩岸局勢影響不大。筆者則認為,基於以下幾項理由,公民復決對台海局勢影響重大,絕不可等閒視之。
首先,領土變更案過關難度雖未降低,但領土變更涉及國家主權,交由台灣公民復決,在法理上既不符合「一個中國」的原則,也違背「憲法一中」。國民黨既然承認「九二共識」,就不該同意以任何公投機制進行領土變更。或有人說,李登輝主導的六次修憲,早已使台灣與「中國」脫離關係,修憲機制是不是公民復決,關係不大。或有人說,國大早在二○○○年第六次修憲時虛級化,現改由公民復決立院提出之修憲案及領土變更案,只是代議制與直接民主的差別。如持此觀點,不就等於坐視民進黨以切香腸方式台獨?再說,公投原屬國民主權之實踐,在台灣,卻是意在分離主義的推動。由台灣人民集體以公投方式行使修憲與領土變更權,已與民族自決在一線之隔,後患無窮。
其次,公投復決範疇既包括「領土變更案」,就與二○○三年十一月通過之《公民投票法》,國家主權問題未列入全國性公投事項有所不符。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已表示,公投既已入憲,行政院將盡速配合修法,將修憲和領土變更案的復決納為全國性的公投復決事項,該兩項門檻依憲法增修條文辦理。其他修正事項包括:公投提案人門檻由千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五;取消百分之午的投票率門檻;公投采多數決,但同意票須達百分之二十五門檻。即令立院泛藍過半,大概也很難阻擋《公民投票法》的適度修正,當務之急乃在小心謹慎,確保行政院提出之修正版本,不做非必要之調整,更不可無端擴大全國性公投事項。
再者,去年立委選舉泛藍雖然過半,但綠營的席次有增無減,尤其綠營的得票率在過去十年中快速成長,四分之三門檻並非永遠不能跨越。國民黨自認單一選區兩票制對其最有利,但民進黨掌控行政權及中央選委會,難道不會在劃分選區時,設下層層保護網。尤其,修憲本來就須與他黨合作,李登輝能主導六次修憲,包括總統直選、凍省、雙首長制,都是因為與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勾結成功。如今已成為在野黨的國民黨,不是也為了夾殺小黨,又怕被批評「反改革」,與執政的民進黨再度聯手合作?如陳水扁再次成功操弄「修憲是深化民主」,或拋出一些對國民黨有利的條件,國民黨能堅守立場嗎?
最後,習法的陳水扁執政五年多,哪一天在乎過憲法,守過法?始終逼不出319槍擊案真相,又輸了當選無效之訴的國民黨,難道以為公民復決的高門檻會難倒陳水扁?已有學者大膽預言,陳水扁下一階段憲改的目標,將鎖定在公民復決門檻的調整。台聯黨則預測,陳水扁所謂的第二階段憲改,恐怕是想直接進入「制憲階段」,李登輝也展開新一波攻勢,坦承憲法在他手中被修得亂七八糟,「根本不能再修,只有制憲才能解套。」如陳水扁對公民復決門檻沒有信心,在有美國、日本撐腰的情況下,也不無可能挑戰復決門檻、徹底顛覆修憲程式,甚至直接制憲。
二、陳水扁將藉二階段憲改搞民粹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有鑒於公民復決的高門檻,執政當局急呼呼提出第二階段的修憲論,恐怕只是「製造政治幻想,給獨派望梅止渴」,最終目的還是為了選票。這當然是陳水扁打的如意算盤,但從總統府積極催生憲改小組的動作看來,陳水扁的陰謀可能不止於此。
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坤十六日表示,政府成立憲改小組的方向不變,該小組重點工作有三:第一、催生「民間憲改聯盟」,打造透明公開交流討論平台,甚至可提出民間憲法版本;第二、召集憲改志工或有志憲改青年,培育憲改種籽;第三、鼓勵民間團體、大專院校成立研究憲改社團,提出修憲意見。他並呼籲立法院及在野黨,不要忽視第二階段憲改對國家發展、民主深化的重要性、迫切性;這是所有負責任的政黨、政治人物對國家、人民應有的歷史責任與使命。
上述憲改小組工作,擺明了就是要搞民粹,也為將來的公民復決鋪路。民進黨執政以來,挾其龐大執政資源,已收編了不少憲政學者、執業律師,如進一步吸納青年學子,再度憲改,甚至發動領土變更案的可能性將大為提高。簡言之,公民復決的高門檻,極有可能成為民進黨當局擴大民粹路線的著力點。
在野黨、輿論目前均反對立即修憲,理由是(一)憲政亟須「休養生息、療傷止痛」;(二)陳水扁早已沒有誠信,不該在任內再次主導修憲;(三)憲法既未授權總統私設委員會或小組,亦未授權總統在修憲程式上扮演任何角色,因此陳水扁沒資格設立「憲改小組」,更不得私自遴選其成員。但如陳水扁執意要設立「憲改小組」,並積極推動二階段修憲,在野勢力能擋得了嗎?
三、在野黨派是否有制衡力量?
民主行動聯盟此次國代選舉提名了一百五十名候選人,除繳交一千五百萬保證金,還花費巨額廣告費,結果只當選五名,投資報酬率不高。國大表決時,不知是成員紀律性不高,或是換代表技術有困難,民盟只投出兩張反對票,令人扼腕。發起人黃光國隨即表示,民盟將繼續彙集社會各界力量、政黨組成「優質修憲聯盟」,主張憲政體制回歸內閣制,與陳水扁主導的第二階段修憲抗衡。唯民盟資源用盡、又負債纍纍,要想發揮制衡力量,恐怕並不容易。
至於最大在野黨國民黨,上上下下均宣稱修憲後法理台獨更不可行。但從張榮恭憂心陳水扁立即拋出第二階段憲改「將破壞修憲成果」,並表示「政府當務之急應思考如何弭平朝野裂痕、療傷止痛」、「國民黨不隨民進黨起舞」,可以看出國民黨不是不知道,公民復決有其潛在危險,也不是不擔心陳水扁會沒完沒了。或許,國民黨曾向對岸保證,「公民復決門檻高,法理台獨不可行」,「單一選區兩票制,可使國民黨成為立院第一大黨,從而掌控台灣政局,奪回執政權,對兩岸有利無害」。如果其然,陳水扁的二階段憲改論,無疑是在國民黨的臉上打了一記耳光。
事已至此,國民黨要想不因此次修憲留下臭名,就必須防堵陳水扁推動二階段修憲的每一個步驟,對行政院提交之《公民投票法》修正版本,謹慎應付,堅守立場。王、馬兩位黨主席候選人既都以「兩岸和平交流、共創雙贏」為競選主軸,當選後就應該積極推動國共合作機制,更該早日提出完整的兩岸藍圖,帶領台灣民意反獨趨統。唯有如此,國民黨才能浴火重生,也才有機會奪回政權。如還想與民進黨「拚本土」、「拿相對拜」、打迷糊戰,那就必敗無疑了!
四、公民復決與《反分裂國家法》
面對台灣前六次修憲,中國大陸都曾對其背後之分離主義路徑嚴加批判。相較過去,大陸對於此次公民復決過關,至今著墨不多。這大概是大陸基於善意,不願破壞兩岸在連宋相繼訪問,國共和解後呈現出的友好氣氛,也不願對國民黨有所責難。然而,《反分裂國家法》既明文規定「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大陸雖不必將此次公民復決機制過關,詮釋為該法第八條第一款中的「三個或者」之一,但為體現依法行政決心,恐也不該完全漠視之。
《反分裂國家法》既是大陸對台工作法制化的成果,亦經全國人大高票通過,大陸領導人及對台工作者,實不必因該法遭受台灣當局及美日兩國批評,就將其束之高閣,鮮少提起。連宋相繼訪問大陸,雖應歸功於兩位主席深具中華民族情懷,且有心促進兩岸和平,但台灣民意在《反分裂國家法》制定前後明顯轉向,陳水扁在美國促談的壓力下,不得不調整其台獨路線,亦是促成兩位主席不怕被扣紅帽子,爭相前往之重要因素。
由於兩岸政經勢力此消彼長日益明顯,《反分裂國家法》又適時制定,島內認定統一乃大勢所趨,亦為台灣唯一出路者愈來愈多。這才是遏止民進黨當局台獨,推動和平統一的最大基礎。當然,兩岸交流工作如有國親的主動配合,推波助瀾,可以進行得更順暢,更有效率。但從國親在二○○四年總統大選中的表現來看,大陸與其寄希望於泛藍重新執政,不如將兩岸的主控權掌握在自己手中,並以優惠台商、台生、台灣各階層,及早完成三通等政策,直接爭取台灣民心來得實在。何況,國民黨全黨近來忙於黨主席之爭,選完後,敗選者會引發何等政治效應,勝選者是否會確實繼承連戰的兩岸路線,均不可知。宋楚瑜與陳水扁的關係暫告終止,宋既不願回國民黨,又無法阻止黨內同志出走,親民黨何去何從,恐怕就夠主事者傷透腦筋,是否仍有餘力推動兩岸交流,令人懷疑。
台灣當局目前能靠的還是美日兩國撐腰,雖然國親兩黨直接與中共對談,有助於打破美國在台灣的壟斷勢力,但台灣的政治現實及主事者心態,將使國親很難抗拒美國的「關注」,在抗日方面,亦最多只能做做秀。要讓美日徹底死心,不再利用「台灣牌」牽制中國,恐怕還是得靠中國大陸本身的壯大及國際外交上的斡旋得當。
台灣短短十幾年中經歷七次修憲,當權者亂修憲,卻又不遵守自己所修出的憲法。陳水扁說,剛修過的憲法「不合時、不合身、不合用」,所以要再修;李登輝說,怎麼修都沒用了,只有制憲才行。看來,台灣的領導人不看到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被修的體無完膚,不堪使用,不會罷休。
公民復決已入憲,要想防止民進黨當局不利用它來搞法理台獨,就必須先削弱台獨勢力,使台灣主流民意轉為反獨趨統。中國大陸既已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就應讓它發揮「和平統一法」的功能,以期達到反獨促統之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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