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需要日本輔助軍事角色,日本則巴望發生緊急情況時,美國能全力相挺,幫忙防衛、打擊敵國,美、日正研議新一階段的「防衛(軍事)」合作,雙方會密切到什麼程度,從美日公佈的新「美日防衛協力(合作)指針」臨時報告可一窺端倪。
針對大陸與北韓
2013年10月3日在東京舉行的美、日兩國「2+2(外交、國防)」部長會議,基於世界局的複雜變化,為維持亞太區域乃至區域外和平與安定,兩國須有更堅強的同盟關係,於是決定修改「美日防衛協力指針」。今年10月7-8日兩天,兩國由外交、國防部門局長(司長)級組成的美日防衛協力小委員會在東京會議,美方代表官員是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羅素(Daniel R. Russel)、國防部主管亞太事務的部長助理施大偉(David Shear),日方為外務省北美局長富田浩司、防衛省防衛政策局長黑江哲郎,預定今年底前擬定新的防衛合作指針。10月8日,該小委員公佈了能展現未來「指針」方向的臨時報告,並由羅素在美國駐日大使館舉行記者會,向外界說明。這是很具有技巧的「小動作」,表面上羅素擔綱講解,展現「美國主導」意向,實際上日本擴大涉入各地紛爭,擴大影響力,皆可說是應美國要求。
羅素列舉一些「跟1997年不同的情況」,如:北韓發展的中距離移動式大浦洞彈道飛彈沿著日本海(韓國稱東海)部署,並宣稱「強悍的飛彈已進入發射待機狀態」。……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的日本「領海」內中國海警局的公務船觸礁,中國海軍數艘船艦以救援的名義「侵入領海」。舉這種例子,說穿了,骨子裡還是針對中國、北韓而來。
現行「指針」是1997年制訂的,隔了17年,日本認為當前的國防安全環境比那時嚴峻。1997年修訂時,分成:1.「平時」,2.「日本有事(發生戰爭)」,3.「周邊事態」三類,美日各自有分擔的角色任務,但沒有設想如何處理「灰色地帶的事態」。現行指針下的美日協調機制,17年來沒有使用,儘管所設定的「日本有事」、「周邊事態」,不曾發生過什麼事,美日這次的說詞裡還是以對付飛彈、釣魚台問題為由,表示需要更緊密的協調。臨時報告強調,必須改善協調架構,對周邊事態,駐日美軍、駐日美國大使館、日本防衛省-自衛隊、海上保安廳、警察等相關機構、美軍幹部組成的「美日共同調整所」迅速啟動。這次臨時報告雖未觸及「日本有事(發生戰爭)」、「周邊事態」等的分類,不過,強調「從平常到緊急事態,在任何階段都要採取毫無隙縫的防範傷害到日本安全的措施」。
拉升同盟為「公共財產」
因應飛彈攻擊、釣魚台爭端,美軍與自衛隊共同執行防禦飛彈,合作進行警戒、監視。設定共同訓練、展開軍事行動,迫使對手國撤退的策略。處於這種狀態下,自衛隊要防護突發的對美軍的襲擊,保護美軍的裝備。為了達成任務,美日得強化共同搜集情報、警戒、監視及偵察;強化共同訓練、演習;設定朝鮮半島有事(發生戰爭)等,自衛隊擴大提供後方支援;強化海洋安全合作;進行太空及網路安全合作。
現行指針因不允許集體自衛權,使得美日合作頗受限制,而因為日本變更了憲法解釋,允許部分的集體自衛權,增加了美日合作的「自由度」,預料新指針可納入的內容會大幅擴大。新的美日防衛合作主軸在:1.防護美國軍艦,2.飛彈防禦,3.除去水雷。防護美國軍艦設定的是,如:在鄰近日本的地區,發生對跟日本有密切關係的國家武力攻擊的情形、正在輸送日本民眾的美國運輸艦、受到攻擊的美國軍艦、正在戒備彈道飛彈發射的美國軍艦、正在日本附近作戰的美國軍艦等等。除去水雷,則是在日本船隻經長航行的海峽、航道,及能源生命線的海上航路與美國等國家一起清除水雷。預料,未來新「指針」,美日很可能會研究,要是朝鮮半島等發生戰爭,自衛隊擴大對美軍提供武器、彈藥,為戰鬥機空中加油,在戰場附近提供運輸、補給等活動。
由於臨時報告有「為反映美日同盟的全球性質,擴大合作範圍」這一句,日本評論解讀:美國(對日本)強烈期待的表現。日本政府7月1日變更了「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8月8日美國歐巴馬政府展開對伊拉克境內的回教激進組織「伊斯蘭國」展開空襲之後,美國政府的高級官員與日本官員在華府秘密會談之際,曾探詢「自衛隊能否給予後方支援?」應該即是出於美方希望日本能採行擴大後方支援的方針。可是,日方回應「這一定會影響到有限允許集體自衛權在安保法制上的論辯」,婉拒了美方非正式的徵詢。然而,如東南亞、中國周圍有狀況,美國再次要求,日本會拒絕?
日本媒體常推說,亞洲在「中國增加軍事預算」、「威脅性的進出海洋」等升高緊張的情況下,如何維持安定,是美、日關注的事情之一。實則,美、日,特別是日本搞「包圍中國網」才是真正升高亞洲緊張的因素。
臨時報告又謂「修改指針,與整個美國政府亞洲太平洋區域的再平衡整合」。美國現在窮於應付伊斯蘭國、烏克蘭問題,日本對「再平衡」的實際效果頗多存疑。因阿富汗、伊拉克戰爭師老兵疲的美國,社會普遍籠罩厭戰氣氛,被迫大幅削減國防經費,甚至有退出「世界警察」角色的聲浪。在這種情形下,美國會要求同盟國日本做更大、更廣泛的貢獻,而日本則希望發生緊急情況時,美國能確實執行軍事行動。各有各的盤算,結果是日本自衛隊參與海外的活動大增。
自衛隊可能到處「趴趴走」
回顧美日同盟:1960年1月,新美日安保條約簽署,當時僅適用於「遠東及其周邊」;1978年11月首次擬定「美日防衛協力指針」;1991年1月爆發波斯灣戰爭,同年4月海上自衛隊掃雷艇派至波斯灣;1992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參與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PKO)法,同年9月就派自衛隊到柬埔寨,執行PKO任務;1997年9月修改「指針」,新加入「周邊事態」;1999年日本通過「周邊事態法」;2001年美國發生「9‧11」,11月日本海上自衛隊赴印度洋執行供油任務;2003年3月爆發伊拉克戰爭;2004年1月陸上自衛隊派到伊拉克南部的薩馬沃,支援復興活動;2006年6月,美日領導人共同聲明,宣稱「世界中的美日同盟」,膨脹美日同盟的角色;2014年日本內閣決議變更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隨後展現新「指針」方向的臨時報告,沒再提「周邊事態」,但進一步寫上美日要「為全球的和平與安全合作」,即賦予美日同盟為國際社會「公共財產」的意義。
觀此歷程,可知日本自衛隊不僅早就不單只在其國內防衛,還到海外參與國際軍事活動,範圍越來越大,任務越來越多元,既博得貢獻國際的美名,又可實質練兵。不難推知,今後日本將會在美國「拉拔」和「美日同盟」掩護下涉入國際事務,擴張影響力。
順便一提,據報導,日本防衛省和美國國防部正在研究、討論自衛隊擁有攻擊敵人基地能力的是非與可能性。日本政府基於沒有其他手段,於是解釋攻擊敵人基地屬於自衛範圍,符合憲法,但美國表示「慎重」,其理由不少日本媒體都傳說是「不想刺激中國、韓國」,這是浮面的看法,實際上,美國是顧慮,假如日本擁有了攻擊敵人基地的能力,鐵定會擺脫美國掌握,走自己的路,後果將使得東亞情勢更不穩。因之,安倍身邊親信積極地推動「擁有攻擊敵人基地能力」,可是,外務、防衛兩省持否定的意見較多。美日關係表面如膠似漆,底下爾虞我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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