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反滲透法》
解構《反滲透法》
恩格斯在1848年歐洲革命大變局中說了一句話:「殘忍出於恐懼」。意指歐洲君主面對貴族與人民掀起的革命浪潮,為了保權固位,用殘忍的軟硬手段對付人民。這些專制政治君主對人民之所以殘忍在於意識深處是懼怕失去政權,懼怕人民推翻他們的專制統治,懼怕境外政治軍事強權勢力利用革命浪潮對其不利。一句話,專制君主如無內心的「恐懼」,不會使出外在的「殘忍」手段對付人民。
恩格斯的這句話在近代人類發展史上例證頗多,沒想到竟然在21世紀已民主化的台灣成為政治現實。
蔡英文下達「一定要過」的指令後,由民進黨把持的立法院於2019年最後一天「限時」通過《反滲透法》。這是民進黨再次執政以來在立法院用「多數暴力」強行通過的最為粗糙的法律。
《反滲透法》的強力通過與立即實施,不僅說明民進黨政府以蔡英文的個人意志代替民主法治,同時也顯示以「民主進步」為標榜的民進黨已經走向它自身的反面,徹底異化成為一個「反民主」、「反人民」的「政治雅各賓」。選前有媒體指出如果蔡英文當選連任,2020年將是「綠色恐怖元年」,現在蔡當選連任,「綠色恐怖元年」已經來臨。
蔡英文強推《中共代理人法》遭社會各界和群眾質疑與反對後,改推《反滲透法》,這個換湯不換藥的惡法,前總統馬英九痛批蔡「違憲亂權」,指斥民進黨蔡英文政府的政治作為是「綠色麥卡錫主義製造紅色恐慌」。
在馬英九眼裡,「紅色恐慌」/「芒果乾」(亡國感)是蔡英文利用「綠色麥卡錫主義」人工製造出來的產品。換句話說,如果回到「九二共識」與「兩岸和平發展」,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活得好好的,沒有甚麼「紅色恐慌」與「芒果乾」問題。因此,《反滲透法》本質上是蔡英文藉「紅色恐慌」和「芒果乾」對台灣社會進行虛假政治意識建構,並以此強行推出的以壓迫/宰制台灣人為主旨的「綠色恐怖」之政治實踐。33年前民進黨在台灣政治民主化的浪尖上出生,這個黨以打破國民黨的戒嚴/威權統治/白色恐怖為傲,未料33年後的今天,一個自詡「民主進步」的政黨竟然墮落成為一個無視歷史,大開民主倒車,以「綠色恐怖」異化成「新威權主義」的政黨,一個自由民主多元的台灣,2020年元旦的上空不是風和日麗,而是烏雲肅殺。
2018年底的「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後,蔡英文為保權固位著手消除一切不利其連任的政治因子,舉凡透過國會「沒收公投」,操控黨產會清算國民黨,使用國家機器/媒體網絡對其政治對手全面抹紅、抹黑、抹黃,利用香港「反送中」,對內恐嚇「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借用「守護台灣民主」,在台灣製造「對抗紅色勢力」,刻意炒作「共諜王立強案」,以「紅色陰影」對台灣人民操作「亡國感」(「芒果乾」)。凡此種種,在蔡英文眼裡,到處都是「中國威脅」,連有「中國」兩個字的國民黨對她也是「威脅」,因此她高喊「抗中保台」,並將「國家安全」無限上綱,唯有如此才能頂住來自內部與境外對她的「威脅」。
其實台灣境內境外沒有人/沒有勢力對她故作「威脅」。是她自己以政治意識型態治國,對內「去中」,對外「反中」,一切施政方略與政策不以人民福祉為依歸,甚至反其道而行。蔡英文不反躬自省,反而為追求保權連任,在大選最後階段,以「紅色滲透」為名大打國安牌,急忙在缺乏程序正義過程下以「多數暴力」通過《反滲透法》,「國安」無限上綱,完全置人民自由民主人權於不顧,引起社會各界全面反彈乃意料中事。
去年夏天,民進黨政府才完成「國安五法」修法工作,讓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自由、人身安全、財產權利被恣意限縮或剝奪,接著推出《中共代理人法》,由於針對性太強,社會反彈太大,蔡英文改以《反滲透法》代替,繼續推出。
民進黨團以防止中共勢力滲透為由,直接跳過立法院委員會審查,將《反滲透法》逕付二讀,並在蔡英文下達指令「限期」通過下立法院於去年年底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一個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如此重大問題,經過短短34天被民進黨以《反滲透法》的政治法案型態攔腰斬切,真是讓人浩嘆「辛辛苦苦30年,如今又回到解嚴前」。
「國安五法」已把《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刑法》外患罪、《國家機密保護法》、《政治獻金法》、《妨害選舉法》等所有可能出現的「安全縫隙」都已填補,任何台灣人休想「傾中賣台」,連退休將領參加大陸政治活動都嚴加規範與懲罰,甚至連陸港澳「敵對勢力」都納入《刑法》外患罪論處。
「國安五法」已織成天羅地網,如今蔡英文還要補加《反滲透法》,當年令人喪膽色變的《刑罰》一百條所謂「內亂罪」如今蔡英文民進黨政府借《反滲透法》還魂成「外患罪」。法上加法,網中有網。
戒嚴時代令人恐懼,因「匪諜」就在你身邊,你隨時會被牽連;解嚴30年後的今天,居然「紅色滲透」就在你我身邊,你我可能就被指控是「中共同路人」,台灣又回到沒有「戒嚴」名稱的戒嚴時代,這不只是把台灣的「自由民主」加以毀棄,同時說明蔡英文與民進黨對台灣人了無信心,用層層法網把台灣鎖綑成喬治歐維爾(G. Orwell)所描繪的「動物農莊」。在這個農莊/政治社會中,老大哥/執政者透過政治意識型態對被統治者進行洗腦,宣傳、造謠、恐嚇、誤報/編造假新聞、製造假消息,目的是把人變成動物以利於對其獨裁,《反滲透法》表面上是在防止「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實質上是蔡政府用「法」上加「法」對付自己的人民和政敵。
有關「國家安全」如此重大法案,理應由政府部門慎重思考,與在野黨密切溝通並尋求社會各界共識,提出正式的行政院草案版本,然後送立法院經朝野政黨再次協商及相關委員會謹慎審議,最後二讀三讀通過。《反滲透法》的提出與通過反其道而行,居然由民進黨團少數幾個立委提出,未經朝野協商,不求社會共識,以蔡英文的政治意志為準,不經一讀審議,逕送二讀表決,運用多數暴力,強渡關山,在會期最後一日硬行三讀通過。這是一部只有12條內容粗糙、定義模糊、罰鍰處刑極重且執法單位空白授權的霸王條款,在內容及性質上均屬違憲的立法。
《反滲透法》作為特別刑法,但整個法案內容充滿以「滲透」、「滲透來源」、「境外敵對勢力」、「組織」、「指示」、「委託」、「資助」等政治名詞取代法律概念。在定義不清,概念模糊(「不確定法律概念」)下,不僅執法者無所適從,即使「違法」進入司法程序,也將使司法人員在「自由心證」下無限擴張,社會爭議必然層出不窮。
這個用「刑罰」來規範國民行為的《反滲透法》在學理上屬於「刑事特別法」,理所當然地須符合「罪刑法定主義」,其「構成要件」必須明確,行為之「違法性」的阻卻事由,以及「意欲」之主觀情境或客觀條件都缺乏刑罰學專業知識判準。「滲透」乃物理學名詞,如今用在刑事法學上,完全背離刑事程序所強調的經驗法則與邏輯法則。
法條中對「滲透行為」(指示、委託、資助)之認定以及由誰認定也是空白授權,尤其是對「指示」之認定更是概念缺乏嚴謹,明確性含混歧義,也讓法院檢方/法官無法從法律面合理「認定」滲透行為,但須承擔由政治面對滲透行為負「認定」責任,此對被指控之人民不公,對司法人員也是不義。
大法官釋字第644號指出,對在台「宣揚」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都屬「言論自由」之權利保障,但《反滲透法》連「散播」假消息都算觸法。尤其「境外敵對勢力」定義模糊,如指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是「境外敵對勢力」,顯然是指對岸中共,因為兩岸至今未簽和平/停戰協議,而且相互對峙逾70年,但這又陷入「一中一台」,甚至「兩國論」。
其次,「滲透來源」又包括境外敵對勢力的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這是將中國大陸當成「境外敵對勢力」,將大陸所有中共黨政軍、經濟、文化、社會、教育機構組織全部當作「敵對勢力」。
因為中國大陸以黨領政,無一機構組織沒有黨委設置,甚至大陸國營、民營工商企業,前者受黨的監督管理,後者受政府實質控制,如此一來,全大陸無一機構無一組織,乃至城鄉村民委員會或街道辦事處都是「滲透來源」,換句話說,只要與中國大陸任何機構、組織,乃至與一個大陸同胞往來,都有與「滲透來源」接觸的可能,試問台企還能從事與大陸國企的「合作」活動嗎?兩岸人民還能來往或兩岸學術、文化、宗教還有/還能「交流」嗎?既然「滲透來源」涵蓋如此廣闊,非常明顯的意圖是,對岸是「境外敵對勢力」,台灣人民最好不要與大陸有所往來,這不啻是藉《反滲透法》將兩岸交流去勢。一旦兩岸交流去勢,必然影響兩岸關係由「冷和」經「急凍」而走向「終結」。
國家安全無法只藉《反滲透法》獲得確切保障。主權困境來自蔡英文否認「九二共識」,拒絕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架構」,硬將兩岸關係質變為敵我關係後,用新威權主義「抗中保台」。
上世紀90年代冷戰結束後,中國大陸開始轉型,今天它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後社會主義中國」。
國民黨早年的反共、仇共遺緒深烙在民進黨身上,加上近年「中國崛起」,更讓民進黨由反共、仇共而恐共,並進而加速去中。美國因維護本身霸權「遏制中國」,台灣因恐共而讓蔡英文藉香港「反送中」誤導台灣人民「反中」/「抗中」,並以「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操作「亡國感」以催化台灣對「共產中國」的恐懼。
中共十九大後強調「兩岸和平發展」,「兩岸是命運共同體」。台灣解嚴後兩岸關係解凍,30年來兩岸經貿相互依存。台灣對大陸的依存度更是高居第一(台灣近42%出口對象是大陸),如無高額對大陸貿易順差,台灣將出現貿易逆差。台灣是個海島,缺乏天然資源,一旦出現經濟危機,安全更加不保。
兩岸經貿關係是台灣的生命線,蔡英文說「不能以主權交換短期經濟利益」,這是忽視「下層建築」,偏重「上層建築」。兩岸和平發展,彼此合作,相互融合,才是「中國因素」的深層意涵,很遺憾的是,「中國因素」在這次大選中卻淪為民進黨負面操作的工具。雖然蔡英文利用「中國因素」贏得了台灣大選,但負面操作的結果,勢將加深選後兩岸的敵對。
2016年蔡英文上台時說台灣是自由民主社會,她尊重每個人的政治認同,這次大選她的發言人卻告訴國際媒體「主張統一就是叛國」。其實主張兩岸統一或主張台灣獨立屬思想與言論自由,大法官釋憲時早有明文解釋。不能以《反滲透法》打壓「統一」而放縱「台獨」,依據憲法,「台獨」是分裂國土,才是真正叛國。
蔡英文當選後向對岸喊話「和平、對等、民主、對話」,但《反滲透法》的「通過」已將兩岸關係轉化為敵我關係,如今又正式公布「實施」,無異將兩岸對峙推入敵對狀態。
政治的藝術在善於妥協,《反滲透法》的實施使兩岸無妥協餘地,也無緩衝空間,新的一年因《反滲透法》鎖死兩岸關係,徒增兩岸對立,台海局勢被迫走入戰爭邊緣。
英國媒體問及現在台海發生戰爭的風險可能時,連任總統的蔡英文回答竟是:「任何時候都不能排除戰爭的可能性」。看來這位「辣台妹」即使面對兩岸攤牌的戰爭威脅,似乎無所畏懼,準備迎接戰爭。蔡英文政府在台灣立個《反滲透法》以與中共的《反國家分裂法》公開對撞,這才是未來不容忽視的台海新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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