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對象應有不同融合之道

「兩岸融合發展」的理論性研究

楊開煌
(銘傳大學兩岸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授)


一、「融合發展」之提出與討論

「融合發展」這個概念用之於兩岸之間,成為中共對台工作的新思路,最早始於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於2014年11月1日,在視察福建宸鴻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與部分台資企業負責人座談時,首次公開提出兩岸融合發展的表述,他指出:「兩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脈相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又於2015年3月4日,在參加十二屆全國政協三次會議聯組會時,肯定「兩岸制度化協商取得新成果,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不斷深入,各領域交流合作保持良好發展勢題,台海局勢總體穩定」。同年5月4日在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習近平主張「深化兩岸利益融合,共創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2016年3月5日,針對兩岸關係新形勢,習近平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公開提出大陸將「持續推進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增進同胞親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靈距離,增強對命運共同體的認知。」大陸國台辦在5.20的發言中也提出:「在未來仍將進一步擴大兩岸交流往來,推進各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而最為完整的闡述是在同年11月1日,習近平會見洪秀柱主席率領的國民黨大陸訪問團,就兩岸關係發展提出了六點意見。其中第三點提出「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並闡述其內容說:「兩岸開展經濟合作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秉持互利雙贏,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符合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國共兩黨要積極發揮交流管道作用,順應經濟發展規律,創新方式,推動擴大兩岸經貿往來,加強兩岸產業合作,支持兩岸企業合作創新、共創品牌、共拓市場,擴大兩岸中小企業和農漁業合作,擴大基層民眾參與面和獲益面。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來。要為兩岸青少年教育、成長營造良好環境,鼓勵他們早接觸、多交往,增進親情,瞭解我們大家庭,認同我們的美好家園。我們將本著『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我們將研究出台相關政策措施,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在2019年初《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發表談話,提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中共福建省委書記于偉國2019年7月出席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記者會時便曾提出,福建要發揮獨特優勢,積極先行先試,「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重點做好『通、惠、情』三篇文章」。據于偉國當時的說法,「通」指的是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等「應通盡通」;「惠」指「惠台措施」;「情」則指「深化心靈契合」。

此後,習近平在不少場合再次提及兩岸融合發展的理念。在「兩會」後首次赴地方考察的地點即是福建,並於2021年3月25日提出指示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此趟習近平的考察行程,涉及生態保護、鄉村振興、醫藥衛生體系改革、教育等諸多層面。

「融合發展」是習近平作為中共第五代領導人對台工作具有標誌性的政策,然而,自從習近平提出兩岸「融合發展」政策後,大陸的涉台單位、智庫組織、專家學者就紛紛開會研討,撰文詮釋其意念,發揮其政策,然而幾乎絕大多數的文章,在呼應政策之餘出現「融合」與交流不分,促進融合就是促進交流;融合和惠台不分,促進融合就應加大施惠;融合和合作不分,促進融合就須加強合作;融合與心靈契合不分,結果兩者互為因果;融合和統一不分,於是融合既是促統的方法,又是統一後的狀態。然而,個人以為在社會科學研究中,不同的名詞,應有不同的指涉,同時也必須闡明彼此間的邏輯相關性,否則以新瓶裝舊酒,則再多「呼應式」的文章,也只是內宣式自我教育,無法提供不同的政策思維,從而不易推動僵化和惡化的兩岸關係的改變。

本文將以定義入手,再則區分融合與其他相似概念之間的關聯性,進而提出推動融合的建議。

二、「融合」之研究

「融合」在物理學上的意義,是「指熔成或如熔化那樣融成一體」。在心理學上,指不同個體或不同群體在一定的碰撞或接觸後,認知、情感或態度傾向認同為一個群體。前者在融合後,原本的已然消失不見,成為一個嶄新的「物」,如水是氫和氧,但我們只見液態、固態和氣態的水。後者則基本仍保留原有的初態,例如戲劇中角色的扮演,演員在表演時可以也必須與角色融合,但也必須走出角色。

從「人」的角度思考其在現實存在中的「融合」會更加複雜,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首先是哲學人文的層次,一般指我們的觀念、價值,即人的「三觀」(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泛指我們每個人對同一件事情的看法,對這個世界的認知,對生活的態度)部分的「融合」,用哲學的術語來形容,則如同德國哲學大師高達美(GeogeH.Gadamer,1900-2002年)在《真理與方法》中揭示的「視域融合」。所謂「視域」就是指形成我們「三觀」的基礎,即指我們「現在的認知」形成的背景,包括一個人的家庭環境、生長經歷、讀書歷程、交流交往、政治社會等等,這些就是構成我們現在認知的基礎,我們就是這個背景來理解(看待)目前所遭遇到的各種事物;然而,我們認知的背景在決定我們看法的同時也限制了我們的看法,換言之,我們只能有我們的觀點或看法,別人也只能有別人的看法,人與人的見解不同是社會的必然;而且我們會堅持我們自己的「看法」是正確的,甚至是「唯一正確」的,但是在不同的人看來我們的看法,可能只是一種「偏見」或「成見」;反之,從我們看他人的「看法」亦如是;所以邏輯上說,每個人的「看法」,都只能是偏見、成見,偏見、成見無法消除,但可以開放,而交流、合作便是開放偏見、成見的方法之一。由是觀之,「融合」也是一種自我擴大,自我開放的途徑。「融合」之後會是一個不一樣的自我,一個持「開放性偏見」的自我。會具體表現在我們觀點的改變,這是比較接近物理上的「融合」,是一種新的「三觀」的出現。

其次是社會科學的層次討論「融合」,在這一部分最主要的討論,幾乎是集中在「移民融合」,據聯合國《世界移民報告2020年》的估計,全球國際移民數量接近2.72億,其中近三分之二是勞務移民。雖然在全球的總人口而言並不多,但是在全球化的趨勢下,氣候變遷、疫病災難、戰爭難民、宗教衝突以及傳統因素的經濟、教育需求,都可能使移民成為重大的國際議題,則「移民融合」自然就是國家必須面對的問題,「移民融合」包含了個體和集體在新的情境下的融合,其內容又可區分為「經濟融合」、「社會融合」與「政治融合」三種,一般而言「經濟融合」比較偏向利益的整合,從個人的投資、經商到跨區、跨域的共同市場的建立;「社會融合」比較偏向我們的生活方式、風俗習慣、文化內容、宗教活動等等相互吸納和融入,如新人在新居的地方,如何融入新的社會,習慣新社會的生活、文化和人文,又如一群人移入新的社會,就會與原本的社會相互碰撞、衝突、影響和吸納,都經歷相當的融合過程,「移民融合」的研究,固然一直都是社會融合最為關切的課題,但是其源頭在政治,如一般衡量移民融合的指標,包括「167個衡量政策的指標被納入考察範圍,這167個指標大多來自於八個政策領域,它們分別是:勞動力市場流動、家庭團聚、教育、健康、政治參與、永久居住權、加入國籍的機會、反歧視等。」其實都是政策主導,其中勞動力市場流動、家庭團聚、教育、健康、反歧視等項就是「社會融合」;而政治參與、永久居住權、加入國籍的機會等就涉及「政治融合」,所以「政治融合」是身分或制度的融合。但是在「政治融合」方面,我們可以看到雙向的問題,一方面是融入者主動的融合部分,另一方面是被融合的集體是否被動去接受融合,以身分融合為例,包括了身分取得和身分認同,前者即是制度、法規的部分是機械式的,一般的國家均有相關的規定,人們總是自己先「認同」這個國家,才會去符合法律規定,以使申請獲得合法的「身分」,所以對申請者而言,「心理融合」是前題,當然「身分融合」又可以分為民族身分認同和國家身分認同,對異族者而言,至少是國家身分認同;然而被融合的集體在社會平等層面是否真正接受,在「社會融合」的融合理論研究中,又有「同化論」、「多元文化論」、「區隔融合論」不同的現象分析。

其三是藝術人文層次的討論「融合」,在這一部分我們看到無論是音樂、歌劇、話劇、電影,以至美術、舞蹈,可以說任何一種藝術的表演,都是多種元素的有機的、有序的組合從而融合出一個藝術創作作品,作品的最終完美,在於每個個體將自己「主體」的完美,融合一個集體中去呈現出來,所以在藝術的作品中我們常常既看到整體的融合之美,也同時會注意到整體中,每個個體在整體中的獨立性和不可或缺性,此時個體在融合中因為仍有其獨立性和不可或缺性所以必然感受到尊重,反之整體在融合了個體之後,也成就了更大的解放和完美,從而也需要去維護個體不可或缺下的獨立性。從融合論的角度思考,藝術的「融合」表現不失為「一體的綜合物」。

從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發現目前我們討論「兩岸融合發展」,是比較集中在社會學科的層次,當然這是必要的,然而,問題在於社會學科層次的融合,是否完全適合兩岸之間,如今看來至少有三個部分極為不利。

第一、在社會學科層次的融合,基本上是除了經濟作為之外,社會與政治的作為都是統一後的作為,如今在統一前思考,甚至推動,其難度自然大大增強,以兩岸關係為例,則不僅僅事倍而功少,難見其效,特別在台獨政權全面當道的情況下,在台灣有意參與者更可能被罪織罪名,身陷囹圄。

第二、縱使在經濟層面推動,同樣在敵對的台獨政權全面激進反中、防中的敵意主導下,經濟交流也同樣依照政治邏輯、政治思維去阻止,縱使資本家有冒險的精神,其政治成本大增,競爭力也明顯降低,利潤也大大削弱,難以形成「融合」之勢。

第三、在當前的國際形勢下,中國大陸仍處於困難的逆境之中,在美帝瘋狂遏制中國崛起的情勢下,台灣作為中西之間認知與中介的功能也不復存在,對台獨政權的阻止、破壞兩岸交流減少了得罪殖民帝國的顧慮,這些都對兩岸融合增添了額外的障礙和考驗。而且在可預見的未來其影響都將存在。故而當前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的思考,必須借鑑但更須超越西方的融合理論與實踐的新可能。

三、兩岸融合的思考

兩岸之間在國家統一前,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首先是區分對象,有效工作,才能逐次推進,擴大範圍,檢視成果。

從中國大陸的角度來看,「融合」對象當然是台胞,但是台胞並不都在台灣,大致而言,可以區分為四大類:生活在台灣的同胞、生活在大陸的台灣同胞、生活在海外的台灣同胞以及生活在台灣與大陸的兩岸新族群,不同的台胞應有不同的工作方法和工作重點,如前文「融合」與交流不分所舉交流工作的促進,便是針對生活在台灣的同胞,目的只在於增加台胞在大陸的見聞,突顯台獨政權的愚昧;融合和惠台就應該更細緻地針對台生、台師,使他們可以儘早、儘快在大陸安居、工作,並從中看見自己的「中國夢」;融合和合作不分,能得到實惠的是台商,他們在大陸的事業都已立足生根,故而如何輔導配合國家的發展、民族的復興,合作就是重點,使他們的事業和中國崛起結合,此一結合也不僅僅是利益的連結、進一步應該是為社區、社會、地方與集體以至國家作貢獻,所以結合的紐帶不僅是利益,必須擴大到文化、教育、生態、生活、娛樂、素質等全方位的連結,才是「融合發展」。融合與心靈契合不分,融合和統一不分,則是指如何使在陸的台胞、海外的台胞以及在台的台胞的交往中,透過他們相同的台胞身分,彼此心平氣和地交流大陸見聞,使在台未去過、不願去,不敢去大陸的台胞,能在不同台胞間的交流,覺悟自己的膚淺和嚴重的自閉,從而可以走出被「封鎖」台灣,建構與大陸台胞心靈契合,中國認知,才能建構兩岸真正的和平;與海外台胞開放偏見地交流中,一方面真正瞭解到帝國主義自私的本質,破除西方話語對海外台胞的洗腦,建構與大陸台胞心靈契合的中國認知,從而使海外台胞較多地在西方媒體上為中華民族復興、國家發展發聲,客觀敘事,其效果自然更勝於華僑的辯護;當今兩岸同胞融合發展的重要課題,首先是如何有效地發揮在陸台胞、海外台胞為中國統一的積極性,便是融合發展的目標,至於「兩岸族群」是兩岸之間新生事務,在兩岸關係緊張、衝突之際,他們的處境比較尷尬,因此,在現階段他們不宜承擔任何有形地角色和功能,不過他們依舊是理解兩岸基層社會的重要管道之一。

如果大陸同胞。在陸台胞與海外台胞的「融合發展」可以順利推進,並彰顯地有意義和有價值的效果,那麼就代表了台灣人只要走出孤島的地理局限,就能接收到對台灣的前途發展最有意義和有價值的資訊,在此情況下,只要台灣人走出去,就能瞭解台獨政權的謊言和荒謬,促使台灣人發現當代大陸的發展,可能正是人類未來的共同方向。則為兩岸之間推動藝術式融合的可能性提供了條件,而且此一條件必將隨之東升西降的大趨勢越來越成熟,此時中國大陸可以使得兩岸各自在民族復興的道路上扮演自己的角色,克盡自己的功能,以期共同在未來的中國融合。

在此種「融合」亦即前文所述的「視域融合」,彼此都從自身原本的「偏見」、「成見」中獲得解放,毫無疑問地在融合的過程中台灣同胞的獲得遠遠大於大陸同胞。而且兩岸人民之間,原本不存在文化、語言、膚色、血統的隔閡,所以沒有身分認同的問題,只有國家性的政治符合、制度認同的問題,在這一方面,鄧小平設計的「一國兩制」,習近平倡議的「台灣方案」,正是解決難題的過度方案和制度安排。也滿足了從統一前到統一後的「融合發展」的需要。

四、結 語

兩岸「融合發展」顯然是兩岸和平統一的全步驟的設想,然而「融合發展」的提出,必然是建立在兩岸發展的未能真正「融合」的基礎上,是以新時代的「對台政策」探索的重點首先必須落腳在「融合」,而現有的「融合」.主要從「移民融合」為對象,此一理論的探討則是建立在已經「移民」的基礎上,放在當前兩岸關係上,理論上應該是統一後長治久安的課題,故而明顯不完全適合,所謂的「不完全」是因為國家尚未完全統一前,兩岸之間經貿、社會、文化的交流業已十分頻密,以致在經濟層面台灣已無可脫離,台灣人民在陸生活、工作也有百萬之眾;但是近些時日在台當權的台獨政權刻意逆轉大勢,去配合美帝的反中作為,在此背景下的兩岸融合發展,其考驗前所未有,是以根據新現象,新特徵,參考既有的研究成果,創新「融合理論」,以便有效地討論新時代的「對台政策」,本文思考的初步結論是:

第一、兩岸「融合發展」首先分析對象,不同對象應有不同融合之道。第二、在兩岸政治處於敵對情勢,國際環境暫時不利的形勢下,兩岸「融合發展」應該是「以台融台」。第三、「以台融台」的工作是「視域融合」的工作,不是簡單的惠台利台,而是藝術式融合。第四、以當前中國作為人類明確「未來」的方向,是兩岸必然融合發展真正信心所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