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目標政策內涵及面臨的問題
「共同富裕」目標政策內涵及面臨的問題
最近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廣受國際社會關注的,便是強調「共同富裕」目標及具體方案的提出,並立即引來兩方面的質疑。其一、中國是否要走向極權和平均主義「大鍋飯」的老路;其二、有關「第三次分配」的自願慈善捐款會否增加企業負擔,進而影響資產的累積和經濟發展。此種將國家治理簡單「兩極化」的疑慮,顯然未瞭解「共同富裕」目標政策涉及區域平衡發展,城鄉差距減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平分配鋪陳,社會保障體制完善,以及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等領域的構思和方案。事實上,縮短貧富差距,緩解社會階層固化已是世界各國必須面對的共同問題。平心而論,問題不可能完全解決,但也不能無所作為,否則便缺乏社會公平正義,並為社會經濟穩定帶來隱憂。相對於其他已開發國家的情況,對中國而言,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特點,國家掌握的資源較其他國家為多,並有較大的運用空間,或許在目前脫貧成果的基礎上,可為緩解貧富分化的社會經濟問題提供可參考的解決模式。但必須指出的是,此一社會經濟體制改革有其複雜性和艱鉅性,其執行和發展勢必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
一、貧富階層固化影響社會經濟發展
任何國家或經濟體在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必然伴隨著所得分配不均和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中國亦然。
過去40餘年改革開放政策的推展,中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躍上了新的台階,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國內生產總值(GDP)超過100萬億元(人民幣,後同),人均GDP超過10,000美元,城鎮化率超過60%,中等收入群體超過四億人。代表一個國家生活富裕程度的恩格爾係數(Engel's Coefficient),即食品支出總額佔個人消費支出總額的比重,去(2020)年全國居民恩格爾係數為30.2%,其中城鎮為29.2%,農村32.7%。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標準,此一係數在59%以上為貧困,50-59%為溫飽,40-50%為小康,30-40%為富裕,低於30%為最富裕。
在農村脫貧方面,自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每年1,000多萬人脫貧,相等於一個中等國家人口脫貧,累計至去年,在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12.8萬貧困村全部出列,區域性整體貧困得到解決。
但是在這些成就背後,中國也面臨諸多挑戰,包括貪污腐敗、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以及貧富分化、社會階層固化等現象,伴隨著經濟持續增長,貧富分化已成為中國日益突出的社會經濟問題。
中國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中國與已開發國家相比,基尼係數遠超過美國的0.45、英國的0.34和加拿大的0.32,達到0.47的水平,高於0.4的國際警戒線。此外,從分位所得位數差距來看,最窮10%的人口和最富10%的人口所佔社會財富比例,中國最窮10%的人口所佔財富比率僅1.6%,遠低於美國的2.0%、英國的2.1%和加拿大的2.6%,而中國最富10%的人口所佔財富比率卻高達34.9%,遠高於美國的20.0%,英國的28.5%和加拿大的24.8%。在五等分位數上,中國最富有的20%家戶可支配所得為最貧困的20%家戶的10倍,高於日本的6.62倍,但低於美國的16.65倍。
在所得分配上亦呈現區域和城鄉間的差距。以城鄉差距為例,中國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2020年中國農村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為1.71萬元,同期城鎮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4.38萬元。近些年,農村居民收入增速一直高於城市居民,但2020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僅為城鎮居民的39%,收入差距反映出農村居民無法享有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社會性服務業,是目前影響農民幸福指數亟待彌補的重要領域。
二、「共同富裕」的浙江示範區方案
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定然會依其意識型態在經濟增長、公平分配、充分就業、經濟自由等政策目標間做出優先序列的取捨。在社會主義體制下,公平分配經常列於優先的考量,而減緩了經濟成長的速度。但是無論如何,消除貧困、改善民生、促進共同富裕一直是中國追尋的政策目標。
在建成小康社會,完成脫貧攻堅目標的基礎上,中共便積極落實共同富裕的政策,2017年十九大提出到本世紀中葉「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的奮鬥目標。2020年10月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的遠景目標。
今年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如何紮實促進共同富裕成為重要的會議內容之一。會議從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增強區域發展的平衡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保護產業和知識產權,以及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等方面,對促進共同富裕提出具體要求與發展目標。
中國政治體制上的重要特點便是「試點」制度的安排,以免百花齊放、全面推展所可能出現的紊亂現象。去年4月習近平在浙江考察時,就提出浙江要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由於共同富裕被認為是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集中體現。因此,浙江省成為全中國推動共同富裕的省域範例。今年7月浙江省更擬具「浙江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實施方案》,期能藉此推動共同富裕的先驗性制度安排。《實施方案》在落實發展目標、構建新發展格局、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體增收、健全為民服務長效機制等九大領域提出52項細化方案和目標。
由於中國各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條件有極大差異,共同富裕政策的推展無法一體適之。浙江被列為示範省,主要具備兩方面的基礎和優勢。一方面,富裕程度較高,浙江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超過10萬元高於全國60%,城、鄉居民收入分別連續20年和36年居全國各省區第一;另方面,發展均衡性好。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為1.96,遠低於全國的2.56,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1.67,是中國唯一所有設區市居民收入都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分。根據《實施方案》,到2025年,浙江要實現地區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縮小到1.55以內;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到1.9以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斷擴大,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10萬元至50萬元的群體比例達到80%,20萬元至60萬元的群體比例力爭達到45%。
三、莫高估三次分配優化收入分配效應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出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而「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也已明示「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作為社會經濟工作的重點,以致年來在中國引發了有關三次分配的熱烈討論。
初次分配是透過市場提供土地、資本、勞動力、數據等各種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的貢獻進行分配而取得的收入。再分配則是政府根據法律法規在初次分配從市場取得收入的基礎上,用稅收政策或扶貧政策進行再分配。與初次分配不同,再分配中起主導作用的是政府,強調公平的原則,具有透過國家權力強制進行的特點。除了公平的政策目標外,再分配也透過教育、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創造機會平等的養教環境,以提升社會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
至於第三次分配,則是指人們完全自願的,相互之間的捐贈和移轉支付,比如對公益事業、重大天災人禍的慈善捐款等,這不屬於政府的分配,而是出於道德力量的社會互助性質的分配。三次分配的主要載體是慈善的,在制度上的安排政府確實可以透過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企業或個人投資慈善事業,而捐贈者除了享有稅收優惠外,還可以塑造更好的社會形象,但是此種風氣和氛圍的形成必須有較長時間醞釀,並非短期間政府政策所能形塑。
儘管近年來中國陸續推出三次分配的相關法律制度,諸如慈善法(2016年)、民法典(2021年),以及民政部及相關部委共提出了20多項公益慈善領域的政策文件,以期促進公益慈善事業的規範和可持續發展。惟目前公益慈善捐贈在規模上,捐贈額在GDP的比值較低;在質量和結構上,個人捐贈比例過低,容易受到經濟形勢影響,產生較大波動。
中國慈善聯合會發佈的《2019年中國慈善捐助報告》顯示,2019年全年,中國國內接收款物捐贈共計1,509.44億元,相當於當年中國GDP的0.15%。此外,數據還顯示,2019年,中國企業捐贈總額達931.47億元,佔總捐贈總額的61.71%,個人捐贈金額398.45億元,佔捐贈總量的26.4%。這些數據顯示,慈善捐款反映的三次分配能量,基本上仍是「輔助性」角色,難以發揮重大的作用。
四、《實施方案》必須面對的急迫問題
「共同富裕」目標涉及諸多領域的建設規則,是長遠的社會經濟和諧發展宏圖,正如中共中央賦予浙江示範區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和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四大定位,為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先行先試,作出示範。這些中長期目標在浙江《實施方案》中均有明確的規劃,但是在這一波「共同富裕」熱潮中,中共短期必須審慎應對的主要問題包括:
第一、優化收入分配是共同富裕主要目標之一,而輔助性的三次分配成為討論的焦點,引發了「殺富濟貧」憂慮,相關企業主人人自危,特別是外資企業提供約4,000萬的就業機會,絕非捐款表態能解決,值此因貿易戰和新冠肺炎疫情引發全球產業鏈重組之際,地方政府切忌執行過當,危害企業經營。民眾看到騰訊、拚多多等大企業捐款時,可瞭解其他企業的感受。
第二、優化收入分配有賴二次分配的精準執行和稅制改革。浙江《實施方案》提出除了傳統的勞動報酬外,還新增包括投資收入、財產性收入等要素價值變現的規劃。在中央整體的權責上,新一輪個稅改革的重點不應只在於提高徵稅起徵點,更重要的是根據家庭的負擔與收入調節稅收,透過合理設計勞動所得與財富所得稅收分配關係。具體稅目則是房地產稅、遺產稅、贈與稅等,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第三、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居住在鄉村的人口近5.1億人,佔總人口比36.11%,低收入群體的主體是農民,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環也是農民。要促進農村農民共同富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應更積極推動鄉村振興方案,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並完善農民衛生醫療等相關社會福利保障。
第四、提供更多保障性住房,使人民享有應有幸福感。近年高房價、年輕人買不起房已是全世界各國的共同問題,在中國,城市中產階層於互聯網輿論平台對住房問題的討論表達了高度的關注和焦慮。儘管多年來中國累計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萬套,幫助兩億多困難群眾改善住房條件,惟住房問題具地區性特點,必須持續推進並加以解決,以提供民眾生活的保障。
第五、人口老化和流動人口不應成為共同富裕的包袱。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2.64億,佔18.7%;65歲及以上人口1.9億,佔13.5%。人口老齡化已是必然趨勢,它所涉及收入分配和長期照護問題日益緊迫。此外,中國的流動人口數量已達3.7億,這麼龐大的一個群體,於居住地不擁有當地戶籍,無法享受公共服務,在社會公平正義上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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