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賢吏鄧傳安的平等對待觀

清代來台賢臣系列之六

潘朝陽
(海峽評論編委)


鄧傳安,字菽原,號鹿耕,清江西浮梁人,生於乾隆廿九年(1764),嘉慶十年(1805)乙丑科進士,始授福建省羅源縣知縣,道光元年(1821),改任閩縣知縣,不到一年,就升任「台灣府北路理番鹿港海防捕盜同知」,駐鹿港。道光四年(1824),台灣北路發生分類械鬥,朝廷任命鄧氏以同知代理「台灣知府」,處理械鬥事,之後離台灣官職回大陸,又於道光十年(1830),再奉命來台出任「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次年(1831)離台,來台擔任治台重要官員前後時間約十年。

道光前期,東西方帝國主義之力尚未入侵中國,台灣還沒有受到列強進犯,此時台灣最主要的治理,一是漢人社會之從移墾型逐漸轉變為文治型;一是「漢番關係」以及「理番之政」的實行。治台官吏的職責就是這兩項治策,而鄧傳安的十年治台,其治道就是此雙元治理的具有象徵性之代表。

鄧氏將其在台的行政經驗撰述為文而集為一書,名為《蠡測彙鈔》,於其《自序》曰:

傳安官海外近十年,……初為北路理番同知,戴星於役,嘗東至彰化界外之水沙連各社,北至淡水之艋舺八里坌,望雞籠山甚近。……又嘗南至鳳山之埤頭;延袤千里,皆覽其山川形勢、稽其民風土俗。間有所得,輒筆於書,公餘之暇,手披卷軸,既因見見聞聞,以參考志乘及文集雜記之異同得失;又念聖朝聲教被遠,雖荒陬士子皆知勵學,為導以先河後海之原委,俾不囿於所聞,不迷於所往,亦齊物之一端也。

依其所述,鄧傳安在治台十年間,曾巡視考察台灣,北至淡水的艋舺和八里坌,即今之台北盆地,沿淡水河之萬華地區走到下游觀音山北麓靠海的八里,由此可以向北遙望雞籠山,也就是今之大基隆山;南邊巡至鳳山埤頭,即今高雄左營一帶地區,而且也曾從其官衙所在的鹿港,往東而行,越過今之彰化平原而深入今之南投的埔里以及日月潭之原住民生存區。所到之處,他觀察其自然地理環境並且考察當地的民風土俗,其中包括了漢民和「番民」之生活和文教狀況。

鄧傳安係道光初年一位具有代表性的治台賢吏,據其所述對台灣原住民族之認識及舉措,可以瞭解清廷的「理番」之道。

鄧傳安於《台灣番社紀略》一文中有曰:

台灣四面皆海,而大山亙其南北。山以西,民番雜居;山以東,有番無民。番所聚處曰社,於東西之間,分疆畫界。界內番或在平地,或在近山,皆熟番也;界外番或歸化,或未歸化,皆生番也。幸沾皇化,維有歷年,地益闢,民益集,番益馴。猶恐番黎有不得輸之情,爰設南、北路理番兩同知以撫之。

此文所言的「番」,是統稱台灣原住民族,且不屬於同一氏族部落;部落皆稱為「社」(按:漢人的聚落稱為「莊」;史書上常見「番社」與「漢莊」對舉)。他說到的「大山」,實為雪山山脈、中央山脈、阿里山山脈,南北縱貫台灣中央。以此大山為界,其以西的台灣西部,到道光初年,鄧氏說已經是「民番雜居」,其所謂「民」,是指渡海遷台的漢民族,主要是閩南人和客家人兩籍群體。「大山界」之西的原住民族部落,有分佈在平地,亦有分佈在附近的丘陵山地;前者後來被稱為「平埔族」,後者則稱「高山族」,他們皆已向清朝輸誠歸附而被稱為「熟番」,已逐漸漢化;大山界以東包括中央山地一直到太平洋之濱的廣闊地區,則全然是原住民族的生存區域,此區的部落,有少數或已「歸化」,但絕大多數是不與清朝官民接觸往來的,仍然是所謂「化外」,當時就稱之為「生番」。

至於鄧氏此文提到的所謂「歸化」,他說:

所謂「歸化」,特「輸餉」耳,而不薙髮、不衣冠,依然狉狉榛榛,間或掩殺熟番而有司不能治。

道光初年,從中央山地起算而往東到今之花蓮台東,生活於那個廣大範圍的原住民部落,若有與官方或通事接觸而有交流者,向官衙繳納山產物品以為貢賦,此謂之「輸餉」,清吏官衙就稱之為「歸化番」(「化番」),但彼等其實依然是「不薙髮、不衣冠,狉狉榛榛,間或掩殺熟番而有司不能治」,換言之,在這個「大山界」之東的原住民部族,仍然絕大情況是清廷政治力還不及的「境外」。由於如此,直至同治時代,歐洲和日本帝國主義,覬覦台灣,就以中國主權未及「漢番界線」之東甚或之南,而宣稱它們也可進入清朝之治理不至的「界外台灣」,說他們也有入台殖民統治的權利,基於此點,乃有日夷之縝密規劃而掀起的同治十三年之「牡丹社事件」。

由上面鄧傳安的敘述,可以知悉清治台灣直到道光初年,來台墾闢定居的漢人愈來愈多,台灣的土地也就愈來愈開墾,而原住民族也愈來愈受漢文化的影響,因此特設「南路理番同知」和「北路理番同知」來專責治理原住民事務以及應對複雜的「漢原關係」。

鄧傳安瞭解的原住民族部落情況如何?依其所述如下:「北路熟番可紀者,嘉義共十三社,彰化共三十三社,淡水共三十六社;每社有通事、土目約束其眾,廢置皆由同知。」這是指當時的台灣北路之原住民各部落,從嘉義以北,包括雲林、彰化、台中、苗栗、桃園、雙北、基隆等地區,其實皆是平埔族,皆早已與漢族交流互動,漢化明顯,他們的社務,由「土目」和「通事」共同管理;土目就是社的頭領,是原住民自己人,而「通事」就是清廷認可給牌的專門與部落打交道的漢人,但亦少許存在原住民族出任者,就稱為「番通事」。

鄧氏也提到內山的「歸化番」,他說:「歸化生番,嘉義則內優六社及阿里山八社,而崇爻八社亦附阿里山輸餉;彰化則水沙連二十四社。」此句所說的是高山原住民部落;內優社和阿里山社,皆是阿里山地區的鄒族;崇爻社是花蓮地區的阿美族,而水沙連社則是日月潭地區的邵族。這些高山族部落於道光初年已向清廷「輸餉」。由此可見官方和漢人的力量,至鄧傳安時代,已經漸次進入中央山地區以及東部,在此大勢之下,他又提到:「其淡水之蛤仔難,向在界外,今人版圖,改稱噶瑪蘭,設官吏如淡水廳,通判即兼理番,不隸北路同知矣。」此所指乃嘉慶初年的三貂嶺大墾戶漳州籍吳沙率領漳泉客三籍人群入蛤仔難開墾而由楊廷理建立噶瑪蘭廳的開蘭史事,這個廳,就是今之宜蘭縣。

對於台灣南部的原住民部落之認知如何?鄧氏說:「南路理台、鳳兩縣番載在府志者,台灣只三社,皆平地番;鳳山熟番亦只六社,餘俱歸化生番。」他接著說:「瑯嶠一十八社,山行須歷生番界,水行則由下淡水,小舟可通,而沙馬磯頭為其盡處,故由鳳山往者,皆取水洋之捷。……」南路就是今之台南、高雄、屏東,一直到恆春鵝鸞鼻,面向巴士海峽。瑯嶠就是恆春。鄧氏指出從台南南行,必須經過一些「生番」的部落地帶,所以,皆駕沿岸小船南下,直至恆春,而他又說:「瑯嶠與沙馬磯頭皆見於藍鹿洲《東征集》,瑯嶠當日已稱樂郊,不忍棄諸界外,今益繁盛,民雜閩、粵,番甫歸化,有司俱得通文告,不比傀儡山之有番無民矣。」

藍鹿洲就是康熙末年隨族兄藍廷珍來台平定朱一貴之亂的漳浦大儒藍鼎元,他在台灣亦多至南北兩路視察,在康熙時期,恆春半島直至台島南端,已經被稱為樂土,換言之,漢人多有依水路直接來此開發,而到了鄧傳安治台之道光初年,他則指出恆春半島已更加繁榮,閩南人群和客家人群互相錯雜而定居生活,且當地原住民族亦多有歸化。鄧傳安提及的「傀儡山」是哪裡呢?它就是今日所稱的大武山,乃屏東和台東兩縣的分界之山,屬於中央山脈的南段,道光時代,它仍然是官方和漢人不能至也不敢至的原住民族部落地區,是排灣、魯凱、卑南三大族的交界互動山岳區。

由上所述,鄧傳安表達了他身為「台灣北路理番同知」對當時「台灣番政」的基本理解。

鄧傳安也對漢番之間宜有的關係提出看法:

我國家車書一統,聲教無外,不宜於一島判華夷。溯台灣初平時,僅有台、鳳、諸三縣,已而於半線置彰化縣矣,又於竹塹置淡水廳矣,今又於艋舺、三貂之東南增噶瑪蘭廳矣;誠如鹿洲所謂氣運將開,非人力所能遏抑者。分界禁墾,前人權宜於一時,究竟舊日疆界,無不踰越,所當變而通之,以番和番,為柔服伐貳、內外合一之根本。

鄧氏認識到藍鼎元早已說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台灣已是氣運將開而其開闢之勢非人力之可以遏抑的情況,果然直至道光之年,就已於半線置彰化縣,又於竹塹置淡水廳,今又於艋舺、三貂之東南增噶瑪蘭廳。隨漢民族之來台開墾之發展,本來的隔離「漢番生活區域」而禁止「漢番來往交流」的民族阻隔政策應該改革而需有所變更,那就是以柔和之策來有所互動和影響,這就是孔子所說「遠人不服,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的意思。所以,鄧氏反對在台灣判分「華夷」,反對阻斷漢族和原住民族的和平交往,而要積極正面地對待原住民族,使台灣的「華夷」漸次泯除其差別,而形成為「華夏一族」,今之名稱就是「中華民族」。

鄧傳安的觀點是大多數清代治台賢吏的共同思想,因為這是儒家的四海一家的仁政王道的普遍性道德倫理觀,在「公羊春秋學」之中,「太平世」的理想就是「夷狄皆入於爵,天下遠近小大若一」;當代中國的「一帶一路」乃至於「世界人類生命共同體」的國際政策,都是「華夷」相和一體,以仁道臻乎「太平世的理想」之實踐。反觀台獨民進黨這個叛國集團,它不但歧視欺壓台灣原住民族,甚至也在大搞島上漢民族的分類對立,乃至於分裂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的親緣與族情,長久以來製造兩岸中國人之間的仇恨,並且充當走狗將國族出賣予帝國。這個賣國賣族之漢奸惡勢力,必須追討而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