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大戰歐戰結束六十週年

德、日兩國對戰爭省思的比較

湯紹成
(政大國關中心副研究員)


1945年5月9日,德國在5年多的戰事之後(1939年9月1日德國進攻波蘭後,歐戰爆發),納粹黨代表在柏林簽署無條件投降同意書,歐戰結束。而當時亞洲地區的戰爭仍在繼續,因而才有在當年2月的雅爾達密約,共邀蘇聯參加對日戰爭。而在亞洲戰區,日本於8月15日無條件投降,二次大戰才告全部結束。今(2005)年正值二戰結束六十週年,茲屆歐戰結束的紀念活動,以及在亞洲地區紀念戰爭結束活動尚未舉行之前,來予以省思,甚具意義。

為紀念這個重要的日子,歐洲各國都舉辦了相關的活動。此外,依照去年11月聯合國的決議,這次歐戰結束60週年整體性的大規模紀念活動,是由俄羅斯來負責籌辦。因而今年5月9日,世界60餘國領袖齊聚莫斯科,共同參加此項盛會,普丁政府耗資六十億盧布(約六十餘億台幣),舉辦閱兵典禮以及多項相關活動,盛況空前。其參與者當中,除了美國總統布希,以及幾乎所有歐洲重要國家的領導人之外,其中還包括德國總理施若德,此外還有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與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格外引人注目。

回溯六十年前的情況,當時戰後的歐洲,滿目瘡痍,百廢待興,因而強烈地激發了人們對於戰爭的省思以及對於未來的探索。其實,歐洲自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之後,確實也保持了一段時間的安定與和平,其主要因為當時各國長期戰亂,已精疲力竭,繼各大國權力重整的安排之後,實行所謂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的政策。可是,到了19世紀下半葉,由於德國建國之後勢力興起,歐洲的權力平衡態勢受到破壞,此乃引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因之一。

一次戰後,德國極力雪恥復國,擴張權力,除了國際與德國內部的因素之外,德國的復興與再起,再度破壞歐洲的權力平衡態勢,因而引發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歐洲戰事,造成6000萬以上人員的傷亡以及無限財產的損失。因此,當時歐洲的有識之士就認為,國際間權力的平衡實在無法保障歐洲的和平,若欲防止德國再起與再戰,必須加強歐洲國家之間的交流與整合,因而計畫首先將其戰爭的資源予以國際共管,才有1951年德法等六國共組歐洲煤鋼共同體(European Coal and Steal Community, ECSC),而這也就是目前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的先驅。

歐洲煤鋼共同體的成立

歐洲煤鋼共同體的成立,象徵著歐洲以及世界一個新紀元的開始,因為原本國家主權的一部份,也就是煤與鋼的生產、製造與使用權,現在交由該機關來統籌管理,而這也是所謂超國家組織(supra-national organization)的特色。其實,德國為促進歐洲的和平,早在其1949年的憲法(基本法)當中,就有將主權轉移給歐洲超國家組織的規定(第24條)。此乃有別於一般所謂的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因為這些組織並不涉及主權的讓渡,每個會員國都還保有完整的主權,其決議也多半只有政治上的影響力,而無法定的拘束力。超國家組織則不同,藉由部分國家主權的讓渡,各國在此部分就必須要服從此一超國家組織的決議,因而其對於會員國具備法定的拘束力。

從煤與鋼的共管開始,歐洲整合的進程就開始大步向前邁進,雖然曾遇到相當的困難,但是在這幾十年當中,還是經由共同市場、共同體一直發展到今天的歐盟,此乃全世界整合程度最高的國家聯合體,而歐盟各會員國現正在通過憲法,準備向歐洲政治聯盟邁進。在此過程當中,更明確的說,尤其是在冷戰期間,西歐整合的發展,確實對於該地區以及整個歐洲的和平產生了重大的貢獻。在後冷戰期間,歐盟同樣以各種方式援助東歐鄰國,不但強化其民主機制,同時更增進雙方的文經交流,同樣對於東歐地區產生了安定與安全的作用。

因為,國與國之間整合的程度愈高,要以武力來解決爭端的可能性就越低。易言之,當國與國之間,你中有我與我中有你的情況愈發展,爆發戰爭的可能性就愈降低,這也就是國際關係學當中所謂功能學派(Functionalism)以及後來新功能學派(neo-Functionalism)所主張的理論,同時,這也與所謂的民主和平論(democratic peace)息息相關。

民主國家間沒有戰爭?

基於歐洲歷史的經驗,比如目前的歐洲聯盟乃以民主、人權、基本自由與法制為其內外政策的基礎,而且歐洲人深信,只有在此基礎上,社會的發展才會平和,國與國之間才能和平相處,此乃西方學者所提出的所謂民主和平論。進而該理論強調,民主國家之間是不會發生戰爭,而戰爭只會發生在民主與非民主國家或者是非民主國家之間,因為,民主國家受到人民的牽制,以及民主國家之間多重與綿密的關聯性等等。依照學者Mansfield與Snyder研究統計,自1816至1991年,以死亡人數在一千人以上的戰爭來統計,全世界總共爆發了353場戰爭,其中民主國家與非民主國家之間有155場,而非民主國家之間則有198場,可是民主國家之間則無,乃是最好的證明。

有關於此,世界知名的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早在1795年所著永久和平論(Zum Ewigen Frieden)一書中,就已經闡明其理由。他認為,除了以民主、法治與人權為基礎的國內法和國際法之外,還應當有世界公民法,而且國內法的狀態也應當用世界性的法律來加以規範,而所謂世界性的法律狀態,就是當國際法受到多數國家的承認,他們就可簽定和平條約,建立類似聯合國的自由聯盟,以達消弭戰爭與實現世界和平的目的。

進而,依據這個理論,歐洲國家推行人權外交的政策就十分可以理解了,因為他們認為,西方國家的人權標準,乃衡量一個國家是否民主的一個重要的指標,若人權能夠被尊重與保障,國家就會趨於民主,進而就不會引起戰爭。比如,去年5月1日東歐十國加入歐盟,在加入之前,歐盟就訂定了一個入盟的標準,這就是所謂的哥本哈根標準(Copenhagen Criteria),其中包括檢驗這些申請國有關民主、法治與人權等等的狀況,就是其中的第一要項,非達此標準,不得入盟,因而促使各國都努力改善各該國內部的情況,由此亦可見歐洲國家對這些價值的堅持。

因此,在二戰之後,德國為回歸基本面,首先就將歐洲整合列入其1949年的基本法的前言之中,藉此來「促進歐洲以及世界的和平」,並以此來為其國家確立發展的方向。此外,在5、60年代,德國議會也曾通過相關的法律,將左右兩派非民主的政黨視為非法而予以解散,甚至與當年納粹黨有關的象徵圖像,也一律禁止在公開場合使用,否則將立即依法受到處罰。

進而,德國政府也在戰後積極地推行所謂的政治教育,在聯邦部分由內政部來負責,在各邦的邦政府也都有相關的機關來配合,他們定期與不定期地舉辦各種研討會與展覽會,出版各種書籍資料等等,都以免費的方式來把正確的政治資訊傳達出去,其中主要包括納粹的罪行以及國際現勢等等,藉以教育百姓,以免重蹈覆轍,並收到相當的效果。

布朗德在猶太人殉難紀念碑前下跪

再加上德國歷任政府對於周邊各國的和解政策,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在5、60年代,限於當時東西歐冷戰對抗的情勢,西德政府先以西歐國家為對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1963年所簽訂結束德法兩國戰爭狀態的「愛麗榭條約」(Elysee Treaty),成功地化解了兩國的世仇。在2003年1月22日,該條約簽訂屆滿40週年時,兩國在巴黎凡爾賽宮大事慶祝,雙方不但共同舉行內閣聯席會議,同時還舉行兩國國會聯盟大會,特別突顯雙方的友誼。雙方還約定兩位國會議長、國會外交委員會、政黨聯席會甚至國會助理等,都要定期交流,同時往後也將該日定為「德法日」,以後每年的這一天,兩國的學校都將要以德法關係為課程的重點,可見雙方關係空前和諧。

在兩國內閣聯席會議後,雙方還共同發表聯合聲明,一致認為,對伊拉克動武必須經過聯合國安理會的表決,此外,雙方還強調,戰爭是最壞的解決國際爭端的方式,必須盡一切努力予以避免,並正在共同研擬一項和平解決伊拉克問題的方案,將向安理會提出,其內容主要是派遣維和部隊赴伊支援武檢工作,並增加三倍武檢人員,以及加強對伊拉克的經濟制裁等等。同時,法國也強力支持德國成為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可見德法兩國關係之緊密與友好,以及其堅決反戰的立場。

繼之,自70年代以來,以布朗德為首的西德政府,更因應時勢,實行東方政策,也成功地與東歐國家達成和解。首先,德國必須先與當時的蘇聯達成協議並簽訂了德蘇條約,揭開了當時德國與其他東歐國家和解之門。如今,施若德總理與普丁總統以成為親密的合作夥伴,回想他們的父兄都曾經在二戰的戰場相互廝殺,而蘇聯死傷人口就超過2700萬,今天德俄的和譜關係,絕對得來不易。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1970年布朗德總理訪問波蘭時,他還在華沙的猶太殉難者紀念碑前下跪請罪,這個動作的照片傳遍了全世界,立刻引起了高度的震撼,這對於德波兩國的和解,更是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同時布朗德本人也因此獲得1971年的諾貝爾和平獎。

更近一步來瞭解布朗德總理的這個動作可知,當納粹黨掌權與二戰期間,他本人根本是被迫流亡海外,因為他中間偏左的政治信仰未能見容於納粹黨之故。因此,布朗德總理本人不但與納粹的一切罪行無關(其中主要就是屠殺了600萬的猶太人,僅在波蘭就有200多萬),而且還是其強烈的反對者。雖然如此,當他擔任了德國總理之後,卻以一切概括承受的態度來面對,更是值得讚揚。

更值得一提的是,德波兩國政府還自70年代以來,共同組織了一個學生課本編撰委員會,雙方各派等額的學者專家共同來編撰相關的歷史教科書,其中尤以二次大戰這段艱辛的歷史為主,因而使得自70年代以來兩國的學生都能夠獲得相同的以及正確的歷史知識,這對於兩國的和解更是發揮了向下扎根的效果。如今,德國與波蘭的關係雖然偶因失土、邊界與財產等等原會產生歧見,但是其基本的關係架構卻是十分堅實與健康的,這也都要歸功於德國政府長年以來的政策。

當然,德國對於以色列也付出了高額的賠償,早在1952年,德國聯邦政府就同意支付30億馬克的賠償金,在60年代還致贈以國價值2400萬馬克的武器,導致德國與阿拉伯國家交惡,當1965年德以兩國建交時,所有阿拉伯國家都以與德國斷交來報復,雖然德國極為仰仗其石油的輸入,但這還是不為德國政府所動,由此可見德國政府對於以色列誠摯的愧疚心態以及堅定的賠償立場。而這還只是兩國政府之間的處理方式,民間索賠的法律程序,至今都還在繼續當中。

總之,為與交戰國重修舊好,早在1952年德國國會就曾制定《德國聯邦政府國家賠償法》(Bundesentschaedigungsgesetz)等相關法律,准於此,至1993年為止,德國聯邦政府已經向納粹受害者支付以及戰爭的賠款1222.6億馬克,而這項賠償將要進行至2008年為止,其總額將會高達一千億歐元(一歐元約等於兩馬克,亦約等於40元台幣)。

綜上所述,雖然德國在冷戰時期處於分裂狀態,同時,來自東歐與蘇聯的威脅也加速了其與周邊國家的和解,而也就是由於德國在戰後這些年來的和解政策,對於歐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的確作出了相當的貢獻,這主要可從上述德國對俄國、波蘭、法國以及以色列等國的政策可以確認,尤其布朗德總理在波蘭的下跪動作,更是令人感動。當前德國與這些國家的關係大都十分和諧,因而反省、謝罪與賠償等這些步驟,實有其高度的必要性。

日本至今未對二戰罪行道歉

反觀亞洲的情況,日本在二戰期間幾乎佔領包括中國在內的整個東亞地區,也造成了三、四千萬人員的傷亡,其罪行與納粹德國不相上下。可是,由於日本並未分裂,同時在冷戰期間受到美國的支援與扶持來對抗共產中國的擴張,因而其外在的壓力有限,再加上日本「恥文化」的影響以及懼於巨額的賠償金,還有戰爭責任歸屬的問題,導致日本至今仍舊不願對於二戰的罪行表示道歉,此乃與布朗德總理概括承受的道德的勇氣,不可同日而語。

此外,日方還更進一步竄改歷史教科書的內容,企圖湮滅事實,導致日本年輕人對於史實的誤解,將容易導致對於國際現勢以及未來發展的誤判,此乃極為危險的政策,這與德國與波蘭共同編撰歷史教科書的政策,實有天壤之別,這也是導致目前德波關係和諧與中日關係惡化的主因之一,日本實應引以為鑒。同時,這也讓人感到,日本目前的政策與德國在第一次世界戰後的情況甚為類似,由於缺乏反省,只顧自身的利益,終於重蹈覆轍,不但造成自身重大的損失,同時還殃及鄰國,此乃給於日本最佳的警示。

再以日本的外在情況觀之,基於中國大陸迅速與蓬勃的發展,日本選擇與美國結盟來共同對應,這又是重蹈歐洲以前權力均衡政策的覆轍。歷史的經驗證明,這種方式的風險甚大,稍有不慎,則容易釀成鉅災。因而,更進一步加強交流與整合,才是維護區域以及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正道,而當前台灣的地位,則很可能成為強權衝突的導火線。

在當前美、日以及兩岸這種詭譎多變的情勢下,台灣的前途與安全,決不容我們掉以輕心,同時,我們也已經面臨權力均衡與交流整合孰輕孰重的關鍵時刻。當1924年國父孫中山先生在日本神戶演講時,他對於日人提出忠告:要作西方霸道的鷹犬,還是東方王道的干城,希望日本審思慎擇。雖然星移物換,時勢更迭,但這仍舊可視為是給於日本以及台灣執政者最佳的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