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李登輝的「分享文明」論
駁李登輝的「分享文明」論
日本從明治維新算起已經過了140年,其間只有1945年戰敗一次,而8月15日的敗戰顛躓,也經由「戰後改革」復興,順利地發展起來,然而,日本今天卻遭遇十多年來的結構性不景氣。也許為了振興日本的緣故吧,最近有人主張日本要有創造性的領導,而大大地吹捧殖民地統治的「能吏」後藤新平。所謂「能吏」就是指能幹的殖民地官吏,或被形容為「政治企業家」,或被尊稱為「台灣現代化奠基者」。
最近出版的《正傳‧後藤新平》第三卷的書腰上,有台灣的前總統李登輝誇獎的話。李說「今日的台灣,是建在後藤新平奠築的基礎上」,還說「後藤新平的台灣統治,並不是為搾取台灣的殖民地化,而是為分享文明給台灣的。」
但是依後藤新平的女婿鶴見佑輔的殖民地收益計算,日本當初領有台灣七年之間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是相當龐大的。台灣新領土對母國的輸出入貿易額的利益達1335萬圓,加上樟腦專賣的利益185萬圓,母國日本國民所獲得的利益是1520萬圓。當時日本對台灣的國庫補助金總額為2731萬圓,如果將此當作日本對新領土的純粹投資的話,相減之後,投下資本的利益率其實達到五成五分。因之,「假定把台灣經營當作一個商業企業來看,創立以來七年,就達到一年五成五分的純利益」〔註1〕。其實,後藤新平的女婿對日本在台實施鴉片專賣所獲得的龐大利益故意遺漏,巧妙地掩飾隱蔽。再說,當初日本對台灣的投資,有一筆是從甲午戰爭後中國的三億六千萬圓賠款中,支出一千兩百萬圓為「台灣經營費補足」的〔註2〕。日本當初經營台灣,還有些錢是從中國挪移過來的。可見李登輝的說法,是多麼地不用功呀!
日本最近,出版界重新出版後藤新平全集,媒體言論都在誇獎後藤新平的器量、實力、科學精神、合理政治等,把他形容是「時代的先覺者」,殖民地最有效的經營者,用政治企業家的典範歌頌他,將他形象化成一個如何了不起的偉人那樣。但是如果從「鴉片專賣」的照妖鏡來看,他的這種販賣毒品的「不人道」行徑,將使他的偉大形象洩底呢!
後藤新平能就任殖民地台灣的民政長官,是因為策劃在台灣實施鴉片漸禁制度,以鴉片專賣謀取暴利,而引導日本政府對台的施政方向。
在締結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之年的1895年11月13日,後藤向伊籐博文內閣的內務大臣提出《台灣的鴉片制度意見》中說:「當時鴉片輸入稅約80萬(日)圓,如果改為日本政府的專賣,以禁止稅的意思加以三倍的價格出售,即可得240萬圓的收入,可以充當台灣地方殖民衛生的費用」〔註3〕,如此引導日本當局確定在台施行鴉片漸禁政策。
細讀後藤的《台灣的鴉片制度意見》,可以發現他完全在使詐術,表面上將當時的鴉片嚴禁論與漸進論的兩方意見並列,骨子裡則硬要在台灣實施鴉片專賣,並以鴉片專賣的豐厚利益引誘政府上層採納鴉片漸禁策。至於用鴉片收入充當台灣的殖民衛生費的說法,在當時日本士兵駐台,因瘴氣瘧疾而死傷無數,亟需改進衛生設施的情況下,理由好像有相當的說服力,但是販毒收入在後藤當民政長官時,也還是用在衛生的極少,大部分是用在民政費,就是憲警的鎮壓台灣人民,以及鴉片煙膏製造的設備投資上面。
科 目 |
1896年度 | 1900年度 | 1903年度 | 1905年度 | ||
歲 入 |
經 常 |
地租 | 753( 8) |
913( 4) |
922( 5) |
2,976( 12) |
砂糖消費稅 | -( -) |
-( -) |
762( 5) |
1,867( 4) |
||
海關稅 | 665( 7) |
1,568( 7) |
1,419( 7) |
1,718( 7) |
||
鴉片收入 | -( -) |
4,235( 17) |
3,620( 18) |
4,206( 17) |
|
|
樟腦收入 | -( -) |
3,752( 17) |
2,558( 11) |
4,236( 17) |
食鹽收入 | -( -) |
358( 2) |
473( 2) |
667( 3) |
||
臨時 |
國庫補充 | 6,940( 72) |
2,599( 12) |
2,460( 12) |
-( -) |
|
公債補充 | -( -) |
5,500( 25) |
4,069( 20) |
216( 1) |
||
合計 |
9,652( 100) |
22,270( 100)
|
20,038( 100)
|
25,414( 100)
|
||
歲 出 |
經 常 |
民政費 | 3,157( 33) |
4,138( 19) |
4,446( 23) |
2,738( 13) |
專賣費 | 1,802( 19) |
5,715( 27) |
4,450( 23) |
6,838( 33) |
||
通信費 | 734( 8) |
967( 5) |
953( 5) |
1,104( 5) |
||
鐵道事業費 | -( -) |
498( 2) |
816( 4) |
1,241( 7) |
||
臨 時 |
事業費 | 3,473( 36) |
2,370( 11) |
697( 4) |
742( 4) |
|
特別事業費 | -( -) |
5,880( 27) |
4,069( 21) |
1,752( 9) |
||
補助費 | 60( 1) |
798( 4) |
660( 3) |
794( 4) |
||
合 計 |
9,652( 100) |
21,475( 100) |
19,109( 100) |
20,443( 100) |
.台灣總督府的財政收支(單位:千圓)
台灣總督府官方文書課編《台灣統治總覽》(1908年)頁173-177,頁185-189
在他赴台就任民政長官之前的1898年1月25日,曾向大藏大臣井上馨提出《台灣統治救急案》說:「鴉片至少在三、五十年間,可以成為台灣有利的財源,所謂採取以毒製毒的政策,鴉片可以成為財源整理的資料」〔註4〕,如此強調鴉片是日本國有利的財源,對母國最有貢獻。他的鴉片專賣策,當然同時獲得伊籐博文、兒玉源太郎等政府要人的首肯,而加深了他與中央當局長州派的關係。因此「鴉片」可以說,就是後藤就任殖民地台灣行政長官(第二把交椅)的登龍術。
日本的鴉片王二反長音藏(最初名稱川端音二郎),在台灣割讓日本之時,立即向伊籐博文內閣上書陳請,說台灣島民吸食鴉片進口的金額龐大,建議在日本國內栽培罌粟來製造鴉片,並透過衛生局員加籐尚志向衛生局長後藤新平遊說,讓這位衛生局長瞭解販賣鴉片有多麼好賺,而獲得衛生局長後藤新平許可,在日本先行試作鴉片的原料罌粟。
這位鴉片王,即時在大阪府三島郡福井村開闢一個罌粟園,立一個「台灣總督府罌粟栽培試驗園」的牌子。1896年5月,鴉片王歡迎衛生局長後藤新平到他的罌粟園參觀。後來後藤新平也送給二反長音藏親筆書寫的卷物答謝〔註5〕。後藤堅持在台的鴉片專賣策,甚至雄心勃勃地欲在中國推行鴉片專賣制,可以說是這位鴉片王教他鴉片之暴利可貪。
因此,後藤在1898年到台灣就任民政長官以前,老早就先布樁販毒的人脈。他在1895年9月就任內務省衛生局長之後不久,即兼任台灣總督府衛生顧問,開始在台灣操縱鴉片煙膏的製造。他機智地推薦其部下的衛生局員加籐尚志擔任總督府衛生課課長,並兼任台灣總督府製藥所所長。換言之,總督府衛生課的最主要業務,就是製造和販賣鴉片煙膏。另外,派遣製藥所技師阿川光裕為衛生課事務官,其他安插鷹崎仙三、渡邊學之等人在總督府衛生課,這些人就是後藤新平精心設計的在台執行鴉片專賣的人脈〔註6〕。在總督府衛生課的鷹崎和渡邊,即奉衛生局長後藤之命,到台灣各地秘密調查鴉片的吸食人口狀態、鴉片進出口買賣、鴉片製作情形等,作成非常詳細的《阿片事項調查書》〔註7〕,以備總督府販毒謀利之用。
後藤的手下加籐尚志就任製藥所所長之後,就籌備實施鴉片專賣制度。總督府編列173萬圓的預算來設立製藥所,此「製藥所」的名稱是矇混,實際就是「鴉片煙膏製造所」,開辦的投資費用還真多。如果在台灣真要實行鴉片漸禁政策的話,又何必花這麼多錢來投資呢?鴉片漸禁策根本是欺騙策,實際就是策劃總督府一手包辦在台販毒。
為製藥所興建廳捨和工廠,對鴉片製品的等級和名稱也很講究。將鴉片煙膏分為三個等級,一等「福煙」、二等「祿煙」、三等「壽煙」,還要騙台灣人吸毒是「福祿壽」〔註8〕。依加籐製藥所長的報告,總督府在1897年度的鴉片收入,到9月11日出售鴉片煙膏就收入達30萬圓,而支出僅6萬圓而已〔註9〕。販毒的暴利益,一下子就達到五倍。
依《阿片令施行規則》第四條,台灣人吸食鴉片還必須申請執照,繳納特許費,才可領取「特許鑒札」(執照)。此「特許鑒札」還分等級,每月繳三圓者發給紅色鑒札,准許購買一等至三等鴉片煙膏者;每月繳一圓五十錢者發給綠色鑒札,准許購買二等至三等鴉片煙膏;每月繳二十錢者發給黃色鑒札者,只准許購買三等鴉片煙膏。三等劣等煙膏的設計,在推廣台灣下層勞工的吸毒嗎?這叫做「科學管理」呢!
當時受雇於製藥所製造鴉片煙膏的工人,日薪最高者五十錢只有一人,其他的薪水都在此之下,可見執照費的高昂。讓台灣人吸毒,還得申請「特許執照」繳納費用,這就是後藤新平的偉大設計。今日台灣人之中,還有歌頌後藤新平是偉大的「台灣現代化奠基者」,這才是台灣人的悲哀。
在台負責鴉片專賣的加籐強調:「今後吸食者的預定數達到15萬人時,一年的收入超過360萬圓敢說不難」〔註10〕,比起後藤在日本國內所提《台灣島鴉片制度實行意見書》,預測一年鴉片專賣收入300萬圓還要多。當時台灣的鴉片煙膏是從印度、波斯、土耳其、中國進口,進口鴉片的廠商限於二家,日商「三井物產」以及英商「Samuel商會」,到了1912年Samuel商會被驅逐出境,台灣的進口鴉片即由三井物產獨佔,但是1917年「星製藥」也參與總督府的鴉片進口。
1902年後藤因在台施行鴉片制度之功,獲得日本天皇勳二等旭日獎章。讓台灣人吸毒,日本獲暴利,他贏得勳章。連日本的賞勳局都要置疑,「販毒」還能得勳章的奇跡。他得勳章這一年,鴉片專賣收入達300萬圓,占歲收的25.3%。
台灣總督府的財政收支,在日俄戰爭的1905年即不需要國庫補助,達到財政自立的目標。在此過程當中,最大的收入來源就是鴉片專賣收入。日本統治台灣的50年間,一直不斷地販賣鴉片毒品,在戰爭末期鴉片進口困難的1945年,在台灣登記有案的鴉片吸食者還有500多人,台灣總督的鴉片收入還有509,256圓的記錄〔註11〕。
再說後藤在台灣的經營非常成功,為什麼其後他在滿州的經營不如意呢?因為台灣是日本完全的殖民地,後藤得台灣總督「土皇帝」兒玉源太郎的授權,可以「狐假虎威」完全以獨裁者的姿態施政。至於滿州國,在體裁上雖然是偽政權,但不是完全的殖民地,況且還有關東都督府、外交領事館等,牽制後藤的為所欲為。加上後藤就任滿鐵總裁之前的1906年7月22日,他的後台兒玉源太郎突然去世,後藤頓然在中國東北失去依靠,因此他的滿洲經營沒有讓他完全獨裁的條件。在滿洲不到二年就得走人了。
就任南滿洲鐵道會社(滿鐵)總裁的後藤,本來想學從前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在中國販賣鴉片,趁日俄戰爭勝利,日本取得「滿洲」築路特權,先在中國東北推行在台灣實驗成功可以獲得暴利的鴉片專賣制。但是1906年10月,關東都督府搶先以中國人潘忠國為傀儡,施行鴉片製造販賣特許人制度。後藤不得已,令其鴉片人脈石本貫太郎在大連設立「鴉片總局」,進口台灣總督府製造的鴉片煙膏販售。
石本貫太郎在甲午戰爭時擔任日軍通譯從軍,戰後以通譯官任職於台灣總督府鴉片煙膏製藥所,從此一直從事鴉片的批售和取締業務,熟知鴉片業務的利潤特多。「依當初石本的構想,滿洲的人口概算為2000萬人,跟在奉天(瀋陽)的洋藥總局談妥,將鴉片專賣權收歸過來,計畫以官業的名義將台灣總督府專賣局製造的三等煙膏出售,一年可以販賣1080萬圓的。〔註12〕」
然而,滿清政府卻在1906年發表了鴉片禁絕十年計畫。因為中國的鴉片災禍演變成國際問題之後,英國政府也不得不同意將印度產鴉片對中國的輸出量,每年削減十分之一,終於締結了中英鴉片協約。1912年的海牙國際鴉片條約,也將中國列入禁止鴉片輸入的國家,日本跟著列強簽訂並批准此約,因此關東都督府也必須依日本中央政府的指令,受條約拘束不得對中國販賣鴉片。
但是以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為契機,關東都督府即改由中國人的慈善團體「宏濟善堂」為偽裝偷偷走私鴉片,鴉片收入就變成關東都督府的主要財源。台灣總督府專賣局也不甘寂寞,同樣地對大陸走私鴉片,即向澳門政廳、青島軍政署輸出鴉片。因此,台灣島內的鴉片專賣的販賣量,在第一次大戰中不斷地繼續增加,利益當然也急速上升〔註13〕。
台灣總督府不但在廈門、青島走私鴉片,在對岸的福建也是經由台灣籍民之手來走私鴉片。在福建的日本台灣籍民,被稱為「台灣呆狗」或「日籍浪人」,因有日本國治外法權的特權,在日本領事館的庇護下,不理會中國政府的禁煙政策,堂堂地經營鴉片煙館〔註14〕。總之,日本駐在中國大陸的各個機構,都在禁煙體制下的全中國販賣鴉片。台灣總督府從中國南方、關東都督府從北方,青島守備軍從山東半島,各個機構都在競售鴉片,這是趁著英國從中國撤走鴉片貿易之際,日本遞補上來販賣鴉片,這是利用鴉片價格節節上漲的時機,拚命地販賣鴉片謀利〔註15〕。
1916年9月,台灣總督府專賣局長賀來佐賀太郎向首相大隈重信,提出《支那鴉片制度意見》。內容的要點在於批評中國的十年禁煙計畫是偽善的,然後說如果中國的人口是4億2000萬人,其中的5%是鴉片吸食者,則每年有770萬貫的鴉片需要。因此,日本應在北京、漢口等11個主要都市設立煙膏工廠,實施專賣制販賣鴉片,則每年可獲得5億5400萬圓的利益〔註16〕。這一年10月,日本政權交替,由寺內正毅組閣,後藤新平入閣為內相,後藤對中央政府的鴉片政策即有插嘴說話的機會。
後藤即以上述賀來賀太郎的《支那鴉片制度意見》為底本,在同年12月提出「對支(那)政策的本案」。其內容重點就是評論前大隈內閣的對中國政策是失敗的,對寺內內閣的「西原借款」案也不贊同,而提出以巨資創立「新東洋銀行」的新案,來救濟中國北洋政府的財政困難,以此為手段「內面(暗中)指導」北洋政府,實施鴉片專賣制度。為此,日本必須先與英國協議,一方面延期實施中英鴉片協約,一方面讓印度鴉片進口,兩面同時進行,日本即可在中國實施鴉片專賣制度,斷定這是在中國抓住鴉片專賣的絕好機會〔註17〕。
從外務省的立場來看,日本既然簽訂了海牙國際鴉片條約,對鴉片輸出中國即有禁止的義務。因此,依前駐海牙的荷蘭公使幣原喜重郎的意見,外務省即加以反對,寺內內閣只得拒絕後藤所構想的中國鴉片專賣案。日本外務省是主管與中、英兩國交涉的機關,對後藤的中國鴉片專賣案得以反對,但是在內地的鴉片和嗎啡的取締,這是內務省的所管事務,外務省也沒法子干涉。因此位居內務相的後藤新平,此後即專事於嗎啡的走私。
後藤新平的主要嗎啡人脈,是星製藥的創始者星一。依後藤的孫子鶴見俊輔的回憶:「星製藥的星一,每天早上乘汽車到我家來」〔註18〕,述說星一頻繁地每天去會見後藤。「星製藥以鴉片為原料做成嗎啡,將嗎啡國產化成功之後,從1914年開始在台灣製造嗎啡。這是在第一次大戰時,嗎啡因為德國的供給斷絕,星製藥的國產嗎啡就變成獨佔事業,而獲得相當龐大的利益。這也是在台灣的生產,靠後藤的推薦和影響力才能如此。〔註19〕」從販賣鴉片煙膏轉為販賣嗎啡,這不就是毒品的「現代化」嗎?後藤的「現代化推手」,原來就是如此。
當時台灣總督府將粗製嗎啡的原料鴉片,壟斷性地出售給星製藥,因此星製藥以輸出入價格的差額,獨自獲取巨額的利益。於是,星製藥的暴利成為同業者攻擊的對象,而引發星製藥違反鴉片法的「台灣阿片事件」。當時盛傳後藤的政治資金是由賣出毒品而獲暴利的星(製藥)負擔,「阿片事件就是要讓後藤新平倒台的方法,這是要將後藤的政治資金的依靠星(製藥)打倒,並將台灣的粗製嗎啡利益,從星(製藥)的獨佔分割的運動,互相結合起來的。〔註20〕」
後藤新平不得已,就命內務省衛生局修改鴉片法,讓星製藥、大日本製藥、內國製藥三家利益均沾,每一家每年提供給嗎啡製造原料1萬5000磅,另外一家放射製藥則分配給2000磅。日本政府每年總共將進口鴉片許可4萬7000磅給嗎啡製造藥商,讓日本的國產嗎啡製造業者擴大生產。
台灣總督府推動鴉片和嗎啡的走私,讓朝鮮總督府看了眼紅,也學著公佈《朝鮮鴉片取締令》,所謂「取締」其實是以官業壟斷鴉片之意。目標是朝鮮每年可以生產鴉片1萬貫。但是鴉片是黑色(kuro),照原樣走私滿洲(中國東北)比較困難,所以就出售給大正製藥,去製造成嗎啡或海洛英的白色(shiro),也開始生產白色毒品。再加上朝鮮栽培的鴉片也走私流竄滿洲,僑居東北的朝鮮人,就不斷地被揭發走私黑色的鴉片和白色的嗎啡、海洛英。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後藤新平到歐美考察回來指示星一說,必要捐款給德國的學會,星一馬上遵照指示,捐出200萬馬克(時值日幣8萬圓,今日的20億圓以上)的巨款到德國。從這裡也可以看出,星製藥跟後藤的關係是多麼地密切。日本從殖民地統治所展開的鴉片、嗎啡戰略,將殖民地與日本內地的毒品製造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大麻藥帝國」,這都要歸功於後藤新平的創始。
日本近代的對華侵略使用兩種「毒的謀略」,一方面是用鴉片的「人工樂園」,另一方面是用毒氣和細菌戰爭,最後都往「破滅」行進〔註21〕。最近在大陸各地進行建設,才發現日本戰敗時棄置埋藏那麼多的毒氣裝置。吸食鴉片是讓人們在精神上腐化,施放毒氣是讓人們在肉體上毒死,如此沒有聲響而陰暗的殺戮,與槍炮的轟炸殺戮,都是極為不人道的殺戮,怎麼可以說是「分享文明」呢?李登輝的不用功,讚美日本殖民地統治,真讓人害羞啊!
〔註1〕鶴見佑輔《正傳.後籐新平》3台灣時代、東京、籐原書店、2005年、頁237。
〔註2〕安籐良雄編《近代日本經濟史要覽》、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83年、頁68。
〔註3〕《正傳.後籐新平》2衛生局長時代、東京、籐原書店、2004年、頁602。
〔註4〕同上、頁661。
〔註5〕二反長半《戦争と日本阿片史》、東京、すばる書房、1977年、頁7-19、插圖。
〔註6〕《舊植民地人事總覽》台灣篇1,東京、日本圖書ヤンタン一、頁13。
〔註7〕台灣總督府製藥所《阿片事項調查書》,1897年,序文
〔註8〕加籐尚志《台灣ニ於ケル阿片》(1897年9月11日在台北淡水館的講演記錄),頁21-22。
〔註9〕同上,頁33。
〔註10〕同上,頁33。
〔註11〕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台北、1947年、頁1040。
〔註12〕山田豪一《滿州國の阿片專賣》、東京、汲古書院、頁9-10。
〔註13〕山田豪一《滿州國の阿片專賣》、頁27-28。
〔註14〕梁華璜《台灣總督府的「對岸」政策研究》、台北、稻香出版社、2001年、頁183以下。
〔註15〕山田豪一《滿州國の阿片專賣》,頁31。
〔註16〕賀來佐賀太郎《支那鴉片制度意見》,1916年9月;山田豪一,同上、頁31。
〔註17〕《後籐新平文書》、微卷R34-107。
〔註18〕御廚貴編《時代先覺者後籐新平》、東京、籐原書店、2004年、頁20。
〔註19〕星藥科大學史編纂委員會編《星藥科大學八十年史》、東京、1991年、頁53。
〔註20〕大山惠佐《星一評傳》、東京、共和書房、1949年、頁181。
〔註21〕杉山二郎.山崎干夫《毒文化史、東京、學生社1994年、頁243以下。◆
社論
國際視野
國共和解
台灣問題
台灣與日本
懷念胡秋公
海峽短評
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