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台灣」應從「認識日本」開始(上)

許介鱗
(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所長)


英哲培根(Francis Bacon)說:「歷史令人聰明」(Histories make men wise),但是歪曲而竄改的歷史又怎麼能令人聰明呢?

台灣光復時,中壢客家莊流傳著這樣的客語韻調:「日本統治台灣50年,個個百姓生活真可憐……」。在日本投降之前,生產米糖的寶島台灣,食用米糖得靠配給,布匹停頓進口,各個百姓民不聊生,就算是「改姓名」為日本姓名,也僅是多一點點配給,配給又時常間斷,除了去當日本兵有得吃穿之外,幾乎沒有多少家庭吃得飽穿得暖。然而,現在還有一些「老台灣人」對日本歌功頌德,甚至跟日本右翼唱和,稱讚日本殖民地統治者兒玉源太郎、後籐新平的政績。然而,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真可稱為「德政」嗎?

假戒毒之名,行斂財之實

以日本殖民政府的對台鴉片政策為例,就是假戒毒之名,行斂財之實。當時的民政長官後籐新平,在1894~95年甲午戰時服務於臨時陸軍檢疫部,得部長兒玉源太郎的知遇,戰後就任內務省衛生局長,後籐即提出鴉片問題解決方案,主張台灣總督府享有販售鴉片的獨佔權。1898年1月兒玉就任台灣總督,即指派後籐為民政長官,掌管鴉片專賣之事。因此,殖民政府在台販賣鴉片的收入,在1897年佔在台總收入的30.9%,1898年占46.3%,1899年占41.8%,1900年占32.4%。當時殖民政府的說詞是「要戒鴉片」,然而領取特許執照吸食鴉片的人數反而增加,1897年領有執照的鴉片吸食者為50,597人、1898年增加為95,449人、1899年更增加為130,962人、1900年達到169,064人。

另外,從殖民政府的鴉片銷售量與收益多寡,也可以證明日本殖民政府乃假戒毒之名行斂財之實。鴉片銷量在1897年為87,345錢,收益1,631,887圓;1898年為166,316錢,收益3,720,733圓;1899年為204,504錢,收益為4,662,604圓;1900年為197,465錢,收益4,617,626圓。當時鴉片的銷售量減少,而政府的收益持續增加,是殖民政府斂財的證據。就是吸鴉片的人口,年年因死亡而減少,而政府的獲利卻有增無減。販賣鴉片的利潤,並沒有像後籐所言,用在健康福利事業上,建醫院也沒有給吸毒者應有的治療。販賣鴉片的收入,用在最多的是警察費以鎮壓台灣人民的反抗。

日本殖民政府專賣局歷年的販賣鴉片煙膏收入可觀,在辛亥年1911年增為5,231,856圓,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1916年更增為6,123,614圓,戰後的1920年達到高峰6,956,790圓,盧溝橋事變的1937年1,802,848圓,爆發太平洋戰爭的1941年1,614,568圓,就是日本投降的1945年也還有509,256圓的販賣鴉片煙膏收入。以毒梟的販毒途徑來說,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是合法的大盤商,交付給地方廳是中盤商,地方廳銷售給販賣人是零售商,再由這些領有特許「執照」的販賣人賣給吸食鴉片煙膏的人。日本統治台灣50年,吸食鴉片而死亡者眾多,但台灣總督府販賣鴉片煙膏的「販毒利潤」從未間斷過。

  專賣局鴉片收入 台灣省稅務決算 警察費
醫院
社會事業費
1897
1,865,354
11,283,292
   
1898
3,438,834
11,619,038
     
1899
4,222,321
17,426,618
1,388,871
233,297
0
1900
4,236,689
22,269,695
1,387,928
265,169
0
1901
2,802,390
19,766,334
1,485,748
275,292
0
1902
3,011,440
19,497,579
1,664,168
251,505
0
1903
3,614,327
20,037,533
1,672,805
254,070
0
1904
3,721,570
22,333,115
1,681,250
252,117
0
1905
4,146,023
25,414,146
268,017
256,129
0
1906
4,402,959
30,692,173
310,020
276,393
0
1907
4,366,397
35,295,772
350,080
297,371
0
1908
4,638,115
37,005,764
381,463
325,533
0
1909
4,661,234
40,409,108
367,247
367,247
0

《台灣省51年來統計提要》,頁1040,頁893,頁978。

請軍入甕,格殺勿論

在兒玉總督與後籐民政長官的殖民統治時代,有所謂「歸順式場慘案」,「即對於雖表示投降各領袖,表面上善用甘言,許他歸順,內心則企圖徹底剿滅,所以訂定是年(1902)年5月25日,約張大猷以下243名抗日分子,分別六處,聲言舉行歸順儀式。即:一、斗六式場60人,二、林杞埔式場62人,三、嵌頭厝式場38人,四、西螺式場30人,五、他裡霧式場14人,六、林內式場38人」,然後用機關鎗,於6個地方同時全部殺戮。這種誘降,欺騙殺戮的事跡,日人製造口實,僅說明為:「5月25日,在歸順式場妄動,所以一齊殺戮。」但從這短短的一句,亦可以反證日方的殺戮記錄。

又如1915年餘清芳抗日運動的時候,日軍警以誘殺詭計,將□吧年附近的後厝,竹圍、番仔厝、新化、內莊、左鎮、茶寮等20多個村落的居民3200餘人,不分老幼,依次殺戮。日人對於這種慘絕人寰的大屠殺,極盡隱密的能事,例如秋澤烏川著《台灣匪志》,除了喋喋不休的敘述「匪徒的暴動」和「聖恩的宏大無邊」以外,就隻字不提前述的騙殺事實,但是從其文中,亦可以窺見騙殺的蛛絲馬跡。例如書中說:「如此,殘匪的誘出終了以後,總督府認為他們之中罪狀最重,不能溯及大正4年11月的大赦恩典者,縱使是投降,如全免刑責則有枉國法,有傷國家威信,所以對他們必須嚴肅地處刑。」抗日領袖江定等,就是這樣被誘降,然後處死的。

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隔離政策

自從1912年中國革命同盟會的羅福星在台抗日革命,和1915年餘清芳的抗日革命運動以後,日本的統治台灣,除了施行匪徒刑罰令、治安警察法、治安維持法等鎮壓以外,還堅決的採取隔離台灣與中國大陸的政策。例如1904年9月24日制定《支那勞動者取締規則》,取締來台的大陸工人;1917年台灣總督派遣警察特務4人到廈門各地,搜集住在當地的台灣人的情報資料;1921年3月30日制定《有關南部支那領事官之裁判法律》,以取締住在中國南部的台灣人;1923年1月30日制定《有關加入外國之政治結社之件》,禁止台灣人加入中國國民黨以及其他政黨;1938年9月16日制定《滿洲國及中華民國渡航證明規則》,限制台灣人到中國東北以及大陸各地參加抗日運動。

援助中國革命背後的陰謀

殖民統治者兒玉總督與後籐民政長官,也曾有援助中國辛亥革命之事。不過這完全是為日本侵略中國的利益出發,利用1900年義和團事變之際,日本策畫進攻台灣對岸的福建為其勢力範圍,敦促革命黨起事,然而陰謀未能得逞,就背叛中國革命。

孫文為了革命打倒滿清政府,依1900年7月17日在香港的軍事會議的決定計畫攻取廣州,與日本浪人共赴台北向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請教,日方即指導革命軍應趁義和團事變在廣東省惠州起兵,兒玉並約定會派遣日本陸軍將官以及運送槍彈補給來援助中國革命。

其實,日方趁義和團事變中國危難的時機,另圖陰謀。依8月10日日本內閣會議的決定,海軍大臣山本權兵衛在8月14日向兩艘軍艦的艦長電訓:「必要時在廈門,為保護居留的帝國臣民,不可逸時機,將若干兵員登陸」。8月22日參謀總長大山巖獲得裁可,訓令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有趁機佔領廈門的必要。8月23日,陸軍大臣桂太郎再以奉敕命令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準備派遣駐台士兵到廈門。

日本的佔領廈門計畫

如此,日方的佔領廈門計畫,即由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和當日派遣到廈門的民政長官後籐新平綿密地策畫。8月24日,後籐新平命令在廈門東本願寺布教所的日本僧侶放火,而偽稱這是清國人暴徒所為,這時停泊在該地的日本軍艦和泉號上的海軍陸戰隊先行登陸。然而廈門的英國領事,知悉事件的背後有日方重大的軍事謀略,於是聯合英、美、法三國領事,向日本政府嚴重抗議。當時英美各派一艘軍艦至廈門示威。因為日本向廈門進兵,違反了英美列強把義和團戰爭限定在華北的戰略。8月27日,從台灣派遣的混成部隊,乘船開往廈門,企圖從台灣出兵佔領廈門。8月28日,伊籐博文憂慮英美列強出面干涉的事態發展,即推動海相山本權兵衛和外相青木周藏,決定中止日方的出兵計畫。8月29日,英國代理公使向青木外相質詢日軍登陸的理由,日本政府即命令中止派兵。從台灣派去的軍隊就在廈門港外折回,海軍陸戰隊也在9月7日撤出。日本佔領廈門的軍事謀略,因此受挫而未能得逞。

另一方面,孫文未察覺日方有佔領廈門的陰謀與挫折,依先前跟兒玉、後籐之約,命鄭士良在惠州起義。鄭士良指揮在廣東惠州的三洲田山塞潛伏的80名革命軍,於10月8日起兵。革命軍在序幕戰大破清軍,兵士也增加到2萬人,起先佔了優勢。然而,孫文在東京籌措的武器竟是廢槍,以為可以得到兒玉總督、後籐民政長官的援助,全都落空。革命軍不久即陷入清軍重圍,史堅如等革命烈士飲恨殉難。【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