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馬英九上任三月多以來的政績頗有微詞、甚至嚴厲批評。除了來自反對黨的惡意攻擊以外,很多評論應屬出自善意;大有恨鐵不成鋼之口吻。但,如能一言以蔽之,則似乎均是見其然,而未見其所以然。個人認為如要超出表面地分析與瞭解馬英九的得失,應從其「治國」〔注1〕之哲理出發,方能一探其背後之所以然。否則難逃膚淺浮躁之嫌。八月中旬馬英九出訪拉美(並過境美國)。有人曾擔心此舉或是陳水扁「過境外交」之再版,故懷疑其「兩岸外交休兵」號召之誠意與可行度。個人認為如能正確認識馬英九的「治國」哲理,除了能徹底瞭解為何出現有人說是馬「執政初期跌跌撞撞」的「困境」〔注2〕之外,亦能更深一層地評估他「兩岸外交休兵」的用意與會產生如何的效果。
很多人(包括海外與大陸的分析家)認為馬英九受過高深美國教育,故要搞美式政治。其實,並不然。所謂美式政治,簡單的說,即多數決的政黨制。可是馬英九誓言要作「全民的總統」(以別於多數決的總統),所以他延攬反對黨人士入閣(這是美式政治嗎?)。因此而引起了自己所屬的多數黨(國民黨)之反彈。相反的,馬英九作風,可說是在攀探傳統中國政治文化的理想,甚至說他是在搞現代聖人之治,也不為過。何謂聖人之治?二十世紀中國哲學界泰斗馮友蘭教授指出「聖人之治天下,注重於取消一切致亂之源……以無為為之,以不治治之」。最終要做到「無為反無不為,不治反無不治」的境界〔注3〕。
因為要學聖人無為而治,所以馬英九「退居二線」。但,可惜的是在他能達到聖人的「無為反無不為」的至高境界時,已經被批評得體無完膚了。為了要學聖人取消一切致亂之源,特別有三項亂源,是他要優先徹底解決的。 第一、要一反陳水扁的貪婪腐朽。因此,他加倍倡導清廉。不但律己如此;而且還括而充之以及家人(故其姐姐及姐夫們均須辭去原職,以避免利益衝突之嫌)。甚至總統府亦不倖免;辭去了向來總統府即有的全職廚師(媒體稱為御廚)。自己與同仁均靠吃便當充飢。由於扁嫂吳淑珍斂財乖戾,所以馬嫂周美青辭職並獻身公益、又抗拒隨扈特權。因為陳水扁濫用總統職權、顯赫招搖,馬英九更特別采低姿態,過平民生活。譬如盡量避免動用空軍一號總統座機(在美國絕無此例)。連出訪外國都不顧總統尊嚴之虛榮,改乘商用包機與民用班機(這在國外也很難找到相似例子)。就職以後,行政院的頭號公文,即飭令政府機關(除軍事機構外)免掛元首玉照;旨在避免個人崇拜。另外,為了廢除繁文褥節,他還定下規矩:在總統出訪他國時,免卻歷來五院院長到機場送往迎來的慣例。這一切,簡直在搞現代堯舜之治。
孔子稱讚堯舜曰:「大哉堯之為君,唯天為大……君哉舜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與焉」。孔子所稱讚堯舜「有天下而不與」(參與之意)之德,似乎馬英九的「不沾鍋」作風頗為近似。但是,孟子立刻加以補充:「堯舜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五穀不登,禽獸逼人,獸蹄鳥跡之道交於中國。堯獨憂之,舉舜而敷治焉……堯舜之治天下,豈無所用心哉」〔注4〕。所以,如要評議馬英九,須要看他有沒有學到堯舜之「豈無所用心哉」。馬英九的退居二線,顯然用意並非要「無所用心」;但卻遭到了「無所用心」的非議。台灣經陳水扁八年之亂政,猶如孟子所形容「堯舜之時」的天下混亂一樣。絕非學聖人「無為而治」在短期內能達撥亂反正之功的。馬英九生性忠厚,他卻盡量避免指名責咎與推諉陳水扁。 故陳水扁八年亂政所產生的惡果與後遺症,全由今天執政僅三個月的馬英九承擔。有人說這是「扁債馬還」;而他仍無推諉之言(只說不能期望他八個月之內解決一切問題;這也非美國政黨政治作風可比)。
第二、另一個他要取消的致亂源頭,是二十年台獨王朝(李登輝的十二年加陳水扁的八年) 以來的以黨(或個人獨斷)的至高點駕馭於一切政治之上的積習。所以,馬英九要以清新的「以政領黨」,加以糾正。孰料,引起了國民黨內部的窩邊反。造成他在立法院面臨兩個反對黨(民進黨之外再加國民黨)的阻力。究竟馬英九是學者型,顧了原則雋永而忽略了照顧典型的政治上利益均沾(講得不好聽,就是政治分贓)的現實需要。
另外,第三、還有一個他要取消的致亂之源頭,是兩岸關係中在外交上的惡性較勁。在這方面表現得最尖銳的,莫過於歷來兩岸在國際上彼此挖牆腳。為克服這個亂源,馬英九提出了「兩岸外交休兵」。本文主旨,是要探尋在這個課題上,以他的清除亂源理念與無為而為之的做法,是否可達到具體的效果。 不過,我先要提醒一點,即國防、外交、與兩岸關係是直屬總統權責的三塊,而「兩岸外交休兵」是兼跨外交與兩岸關係雙重領域的課題,所以受到馬英九直接的密切注意與操作。
在台灣過去二十年中,由於統治階層(李登輝與陳水扁)在不同程度與方式上搞台獨行當,故必須在國際上爭取與國(即邦交國),以壯聲勢。殆至大陸在國際上對台灣施出外交孤立手段時,台獨王朝就更需要維護、甚至擴大現有的邦交國陣容。就是為了爭取更多與國(或者避免現有的與國被大陸挖去)。所以自李登輝以來到陳水扁均不惜使出重金賄賂的解數。諷刺的是有某些小國先接受台灣的金錢資助,與台灣建立邦交。然後再倒戈接受中國大陸的好處,遂與台灣斷交。此即所謂「凱子外交」的來由。演變至貪婪腐朽的陳水扁政府,竟然發生當事人假借圖與巴紐(Papua-New Guinea) 建交為名而將十億元金援從中吞噬的醜聞,為全天下人恥笑。李登輝時代,由於反對黨(民進黨)一再拋出台灣要「重返國際社會」的難題,執政的國民黨政府乃一再動用重金賄賂若干友台小國向聯合國提案,冀望可使台灣成為聯合國會員。但累次均有礙於中國大陸(與其更多的友邦)堅拒而不得逞。連議事日程都排不進去,更遑論其他。陳水扁更異想天開發動「入聯公投」。以為如果此案通過,就可增加台灣加入聯合國的聲勢與機會;並藉以「彰顯台灣的主權」。二十年來兩岸在外交上較勁,不只是浪費了公帑巨資,便宜了國際上的宵小份子。更重要的是,導致了兩岸關係嚴重的內傷。
馬英九在就職演說中特別強調台灣要安全與繁榮以外,還「更要尊嚴」。又說「唯有台灣在國際上不被孤立,兩岸關係才能向前發展」。於是呼籲兩岸不論在台灣海峽或國際社會,都應當「和解休兵」。他更帶感性的說:「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本應各盡所能,齊頭並進,共同貢獻國際社會,而非惡性競爭,虛耗資源」﹗善哉斯言也。本是同根生,何必相煎其極也。兩岸外交休兵者,即以彼此不挖牆腳開始,走向終端共榮雙贏之途。
只要兩岸達到互信,外交休兵是否能辦得到,本是個不成問題的問題。但因為有幾種人持相反意見或有相當程度的疑惑,故有必要加以研討並詳作答覆。
第一種人,是心向台獨的死黨。由於不希望兩岸關係邁向和諧而造成有礙台獨氣焰之增張,所以希望兩岸外交休兵失敗;形同為了反對而反對(故貶之為「自我繳械」甚至「帶台灣入險境」)。第二種人,是有好高騖遠傾向而自命是理論家的個人。本來就要臭馬英九所作所為毫無新意,故認為他的兩岸「休兵」之說是「一廂情願」。第三種人,是心理學上定位為有認知分歧的某些人士。明明心中贊同而暗地也極希望外交休兵成功,可是因為求其成功心切反而下意識地先說它不會成功;因為萬一它成功了,豈不更有滿足感?第四種人, 不一定是要標新立異,但從直覺上自認是邏輯推理的某些政論家。譬如香港就有人在電視節目上慷慨陳辭,認為「兩岸外交休兵」是不可能辦到的事。並舉例說:如果一個現在承認台灣的邦交國主動要與台灣斷交而與中國大陸建交。雖然這並不是大陸對台灣挖牆腳之舉,可是其效果則一。台灣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會認為是大陸在較勁。故而這位政論家斷定兩岸外交休兵是個假議題。
個人認為前三種人的論點,俱無需置評,其理自明。對於第四者,我的答覆是:縱使在該評論員提出的例子中,也有辦法令其不成為大陸挖台灣牆腳的實例。譬如,八月中旬馬英九出訪的台灣在南美洲剩下唯一的邦交國巴拉圭(其他如多明尼加與巴拿馬等十二國均在中美洲)。據路邊新聞稱它的新總統魯戈曾開出七千一百萬美元的要價。此話如屬實,則馬英九面臨兩難困境。如不答應則隨時有斷交之虞;如咬牙吞下魯戈的勒索,則將帶來一個其他邦交小國爭相傚尤的惡性循環之苦果。對此,一位大陸讀者在紐約的《僑報》一篇投書中做了一個建議,可以解決這個難題。他認為答案在於是否兩岸真能達到休兵雙贏的共識。因為只要北京對魯戈不予理會,那麼魯戈對台灣的敲詐勒索必不得逞。這位來自北京投書的讀者還指出:「據報導,魯戈曾多次向北京示好,但北京的態度則頗有保留」(可見北京對外交休兵之議已有共鳴)。他並表示他有理由「相信北京方面會繼續保持這種無動於衷」的姿態,因為北京知道這樣會有助於兩岸關係之更深一層改進。難怪魯戈在馬英九到訪的前夕主動地對媒體宣佈,巴拉圭對台政策在他八月十五日就職以後不會改變。可能這位投書的讀者說對了:這很可能是由於北京對魯戈的倒戈投誠表示不感興趣的結果。
無庸贅言,馬英九的兩岸外交休兵政策,加深了民進黨的憂慮。所以近來對馬頻頻唱衰之餘還想使出他們的拿手本領:走上街頭嗆馬。弔詭的是,個人估計,儘管他們重複以往刁難國民黨的手法,高嚷類似「台灣重返國際社會」的口號,在目前兩岸融洽氣氛之下不可能難倒馬英九。但他們會重演此故伎,是因為第一、「台灣重返國際社會」(即參加國際組織)的口號響亮,會取得很多選民的共鳴與響應;以期在明年縣市長改選時作一拉票的手段。第二、他們藐視(低估)馬英九之能力,故以為這個口號將摧毀他「兩岸外交休兵」的如意算盤。
以下,我預備陳述一個我認為馬英九可以不被綠營這種伎倆難倒的原因。相反地,馬英九「外交休兵」的感召與努力,很有可能為台灣找出一條重返國際社會的坦蕩大道。因而為台灣國際空間萎縮的困境找到出路;也為袪除兩岸關係間一大障礙而找到豁然開朗的途徑。故馬已提出「活路外交」的觀念。下面我要詮釋何為活路外交;絕非搞雙重承認那樣自欺欺人行不通的玩藝兒。用不著也。
眾人均知所謂「重返國際社會」最主要的是指聯合國。但稍有國際常識的人,均知台灣絕不可能恢復一九七一年以前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由於二七五八的決議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政府)已代替了台灣而擁有了中國在聯合國(以及聯合國屬下的所有國際組織)的席次。不過,台灣有一條可行之路,就是以「參與」代替「參加」的辦法。如換此模式,台灣可申請作聯合國「觀察員」,以達到參與之實。本人精心研究,認為此模式最為妥當。(一)其可行性高、因不牽涉主權問題,故最能為彼岸接受。(二)觀察員幾乎可以享受與正式會員同等待遇,所以對台灣來言,不造成任何矮化的問題。既能滿足馬英九照顧台灣「尊嚴」的心願、又能堵住反對黨悠悠之口。何況,有了聯合國觀察員的身份就有可能成為其他與聯合國有關的國際組織的觀察員。故可全面達到台灣重返(參與)國際社會之宿願。不過,有一個條件,即台灣千萬不能以取得觀察員身份作為踏腳石、 企圖再進一步進行加入聯合國成為正式會員。要不然,北京(以及很多其他聯合國會員國,甚至於包括美國)絕不可能接受台灣作聯合國觀察員的方案。
以下的討論,除了根據本人歷來對國際組織研究的一點心得以外,還反映走訪聯合國有關部門調卷查案、以及與某些代表團交換意見後達成的結論;希望能對以上所說為何用此模式最為妥當之觀點,提供有力的佐證。而且,也希望能說明為什麼我認為這個觀察員的建議,是在馬英九兩岸外交休兵與彼岸達成共識後的一個可以提出共同討論,作為兩岸共創雙贏的一個具體可行的創舉。並可因此奠定兩岸未來更進一步統合的先決條件與基礎。
國際組織中「觀察員」之產生,可溯自國聯時代。自聯合國成立以後,有國家級與非國家的觀察員之分。自從三屆聯大(一九四八)開始迄今,聯合國一共曾有十六個國家級的觀察員。經過歷年變動,至今僅剩下一個,即教廷(一九六四年始迄今)。非國家級的觀察員眾多。現今全部算起來共有六十四個。其中除了PLO(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性質比較複雜一點以外,其他全是不涉及主權的國際組織,譬如:ADB(亞洲開發銀行);ASEAN(東南亞協約國組織;中文簡稱東協;大陸譯成東盟);EU(歐盟);OECD(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SCO(上海合作組織)等等。
同樣地,台灣如以「中華-台北」名義成為觀察員,絕不會引起主權之爭。李登輝與陳水扁之流,儘管口中叫重返國際社會,其實心中則要藉機「伸長」台灣「主權」,以作其搞法理台獨之基礎。故不能接受以觀察員作為重返國際社會之辦法。馬英九則不然。故可行也。
聯合國憲章對觀察員身份一節,並無明文規定。可說一半是由積累經年的慣例(即習慣法)決定。其餘則需遵循大會與安理會各自的「程序規則」(Rules of Procedure) 以及大會有關的決議等辦事。
觀察員的權利,包括:接徑權與參與權兩種。茲分別介紹之:
(I)接徑權(access to fora)。一個觀察員,可以在聯合國各「主要機構」、「次級機構」、以及聯合國主辦的大小會議有登堂入室的接徑權。另外,還可以透過聯合國參加其他很多國際組織的活動,包括:IBRD (國際銀行)、IMF (國際貨幣基金)、ILO (國際勞工組織)、WHO (世界衛生組織)、WMO (世界氣象組織)等等,不勝枚舉。以上的接徑權也概括了對相關會議或國際組織所在地的入境權。譬如地主國對一個聯合國觀察員有義務簽發進出必要的簽證,即其一例。
(II)參與權(right of participation)。可分實質與程序兩種意義上的參與。因為篇幅關係,這裡僅能列舉而不能加以解釋。這兩種不同意義上的參與權,可分五類,即:(1) 在聯合國各種會議上發表正式聲明之權;(2)致答權;(3)提案權;(4)文件散發權;(5)參加聯合國所有「公開」或「不公開」會議之權。故知,觀察員不僅是旁聽「觀察」而已。
所謂觀察員等級,實際就是擁有觀察員身份的時間有多長而已。有三種可能:永久觀察員、短暫觀察員(即僅限於一個會議的會期)、以及功能性觀察員(即限於一次開會時間)。永久性觀察員資格取得有三種可能:由聯合國秘書長決定;由相關會議專案決議而定;或根據經社理事會之議事程序規則而定。
至於觀察員是否享受通常外交優遇與豁免,答案是這樣的:他們享受同樣的待遇,唯有法理的依據與聯合國會員國代表享受的不一樣。因限於篇幅,不能在此列舉相關的法源。見諒。
要取得觀察員資格,必須主動申請。但聯合國無明文規定。其手續乃基於多年建立的常例做法(實踐)。第一步,是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書面的申請。即先須由外交部照會聯合國秘書長,表示希望在聯合國設立一個永久性觀察員辦公室;並表明某人將被任命為該觀察員代表。秘書長接受此項請求後之回信,在法律眼光來看,即造成一個協議。從法理上來看,秘書長雖是沒有明確法源授予他批准觀察員之權力,但同樣地,秘書長也沒有明確法源授予他拒絕觀察員申請的權力。而且由不成文法(common law) 眼光來看,聯合國大會無疑已經接受了這裡描述的程序。因為,自1949 年以來,歷屆聯合國秘書長曾企圖經過聯合國大會通過一個決議,以便將這種程序正式合法與正規化。但每次提出時,大會均表示沒有此必要。這表明了聯合國大會認為秘書長歷來所用的程序早已被大會默許,而無所爭議了。
蓄意刁難的人,唯一在法理上可以提出質疑的理由就是聯合國大會在1962通過的一個決議案,規定申請作觀察員的個體必須履行一個條件,即必須先是至少一個國際政府組織(IGO) 的會員〔注5〕。台灣已足履行這個條件。譬如台灣以「中華-台北」名義是ADB(亞洲開發銀行)的會員,而按照聯合國年鑒,ADB 是一個國際政府組織(IGO)。
細觀馬英九的「兩岸外交休兵」,比以上所言消極的重返國際社會意義還要深遠。他要為台灣帶來活路外交,其目的在積極的爭取更多「國際空間」。這是為了台灣在目下「地緣經濟時代」爭取生存之機會。其中奧理,須先對地緣經濟時代之挑戰略知一二,方能瞭解。
這是一個極為複雜的課題。最簡單的來說,第一、在冷戰結束相應而來的地緣經濟時代中,一個國家(或政治實體)的經濟安全,比它的軍事安全(即傳統的國防)更重要與迫切。第二、國家(或政治實體)的生存,將系諸於以下幾項與經濟有關的因素:
(1) 人文資源與物質(及科技工業)資源的可靠度;
(2) 「能輸出之」資本有多少;
(3) 生產現代產品之能力;
(4) 在全球總體經濟之比重;
(5) 是否是主要國際組合(包括自由貿易區,以及超級經貿集團)的成員;
(6) 影響國際經貿決定之能力 (對台灣而言,就是承擔被主要國際經貿組合排斥之能耐有多大)。
地緣經濟時代對台灣的挑戰與馬英九上台帶來的轉機
台灣在以上幾項得分均不高。因為 (甲)台灣是沒有資源的島嶼;(乙)台灣被排斥在ASEAN-10(東協-10國之經濟體制)之外,亦並非其現有的十個非會員的對話夥伴。醞釀中的由16國組成的泛亞洲自由貿易區,也沒有台灣在內(這個擴大經濟體成立以後,目前包括台灣在內的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APEC 將失去其重要性);(丙)台灣亦被排斥在由45國家組成的亞歐聯會(ASEM-45)之外;(丁)連台灣心願與美國組合成立一個台美自由貿易區(Taiwan-U.S. FTA)也因美國不太熱心而未能竟功。所以,很簡單地說,台灣在地緣經濟時代是一個被邊緣化的孤兒。
在1997-1999 亞洲金融風暴之後,亞洲有兩項極為重要發展,均不利於台灣:其一是中國大陸代替了日本成為亞洲發展的火車頭;其二是在亞洲區域意識高漲的同時,東協-10國經濟體的成員益發倒向中國。並與之成立了一個所謂東協加一(ASEAN+1) 的自由貿易區,即 ASEAN-China FTA (簡稱A-C FTA)。如以人口、GDP、貿易總額計算,它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區(FTA, 即Free Trade Area)。而東協組織各成員國(包括新加坡、大馬、越南、印尼、菲律賓等)一致反對台獨。故過去二十年來,由於東協組織一貫排斥台灣,故使台灣無法成為東協的對話夥伴。現在馬英九執政,而且要在與中國大陸「外交休兵」基礎上追尋台灣「活路外交」的前景。應該可以與東協組織對話,冀能建立對話夥伴關係。
多多少少因為同樣關係,自從亞歐聯會(Asia-Europe Meeting, ASEM)於1997在泰國開始以來,台灣一直被排斥於其外。因為在亞洲方面的主要成員仍是東協組織各國。現在ASEM-45中,亞洲占17席,即東協10國+3(中國、南韓、日本)再+3(澳洲、紐西蘭、印度);還加上東協組織的秘書處(設在雅加達)。歐洲方面則有歐盟的27個成員國以及歐盟委員會加入,總數為45。故稱ASEM-45。該組織目的在溝通亞洲與歐洲的經貿密切關係。但由於東協組織(與歐洲國家)的反台獨立場,所以在過去台灣無法被邀參加亞歐聯會。馬英九時代,應該為台灣對外取得一個洗心革面的新形象,因而為台灣取得了一塊敲門磚。當然,這個敲門磚 ,是在「兩岸外交休兵」順利運作的前提下才能起作用。應該強調的是,如果敲門磚起了作用,將為台灣帶來廣闊「國際空間」的效果。正如馬英九所期盼,台灣的國際空間如此地改善了,兩岸之間過去外交挖牆腳的陰霾將完全消失,故將有助於兩岸關係間製造不可抗拒的相互吸引力。台灣的人民有此感受,反對黨與要搞台獨的份子再也無法誣衊馬英九的「兩岸外交休兵」是「自我繳械」或自我陶醉的「一廂情願」了。
簡言之,台灣的國際空間之開拓,在於兩岸關係之和諧發展。這個又與「兩岸外交休兵」是否奏效有密切關係。但「兩岸外交休兵」是否成功,並非單靠任何一方的努力或施捨。因為,兩岸關係的發展(包括外交休兵)是雙向、互動的。在兩岸良性的發展下,兩岸外交休兵的結果,不但是短期內給台灣爭得更多國際空間、「提升〔了〕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馬英九用語),而且長期來看,將促使大陸與台灣更密切的整合(當然經濟先於政治)。乃導向兩岸和平共榮雙贏之道。這豈不是間接證明了馬英九就職演說中所言「以世界之大、中華民族智慧之高,台灣與大陸一定可以找到和平共榮之道」不是一句空言?
我希望大家對馬英九的出訪拉美而過境美國之行有一共識,即它絕非陳水扁「過境外交」可比。因為第一、馬英九治國理念首先要以誠信代替詭詐迂迴;第二、絕對不搞台獨行當;第三、要以真實「兩岸外交休兵」袪除二十年來兩岸關係惡化之一大主要障礙(彼此在國際上互挖牆腳)。從美國角度觀之,由於在馬英九統馭下,兩岸關係已在外交休兵上取得認同與步調一致,所以華盛頓在處理他出訪南美途中過境美國一事上,也比較順理成章,不需要顧慮北京的不悅與反彈。馬英九的「兩岸外交休兵」,做到了陳水扁的烽火外交所不能作到其中萬分之一。因為馬英九從他治國哲理出發,在兩岸間找出多年來關係惡化之因,除了台獨王朝之餘毒以外,就是由於長期彼此挖牆腳之過。再以促進雙方外交休兵辦法克服之;所以能掌握兩岸共榮雙贏之鑰匙。這就是為甚麼本文一上來就強調如要徹底瞭解馬英九的所作所為,必須要從他治國哲理開始推敲,才能洞悉其中「所以然」的道理。馬英九抓住了兩岸關係駕於外交之上的原則,所以在他將兩岸關係帶上外交休兵(即一種「無為」)之途,才可盡心推動「活路外交」(有所為)。他出訪拉美路過美國,不像陳水扁搞過境外交(或迷途外交)的狼狽與搞小動作;益發受到美國友人的尊敬。連巴拿馬官方均公開肯定馬的以兩岸外交休兵達到活路外交的做法。更重要的是,他給台灣找回喪失了多年的尊嚴。益發可見馬英九治國之道,掌握了拿捏緩急分寸的秘訣,雖未臻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之境界,然而,亦堪稱具體而微矣。
〔注1〕我之所以將「治國」二字置於引號之中,是因為大陸口口聲聲否認台灣是國家。而如我將之說為「治社會」之哲理,又將貽笑大方。不得已也。
〔注2〕語出王昆義,「馬英九困境:執政初期的跌跌撞撞」,《中國評論》(香港),2008年8月號,頁17。
〔注3〕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九龍:太平洋圖書公司,1968),頁232.該書並引用老子「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慾而民自樸」(老子,57章,下篇頁23)。
〔注4〕孟子滕文公章句上。
〔注5〕見ST/Leg/8, 1962 U.N. Judicial Yearbook, p.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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